正文 第三節 政策支持體係構建中的政府行為及措施(2 / 2)

四、加強監督管理

企業是發展地方經濟的主體,也是地方政府服務的主要對象,也就是說,地方政府與企業是利益共同體,政府管理部門不僅需要注重企業的利潤和稅收,同時也要加強對企業守法行為的監督力度,重視企業良性發展與地方經濟長期發展的關係,從而提高企業在環境責任建設方麵的發展。對各級政府而言,企業社會責任首先要做的就是強化企業的守法行為,嚴格執法,使企業在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的前提下創造利潤。各級政府對當地企業的評價體係隻有同時考核經濟、社會和環境三個方麵,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和要求,利於中國的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為此,政府應當充分了解本地企業的環境責任表現並做出定期評估,表彰認真履行環境責任的企業,對在節能、節水、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麵做出顯著成績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通過節電、節煤、節油、節水、節蒸汽等一係列典型活動帶動整個行業循環經濟的開展;對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法的企業提出批評或依法處罰,從而引導企業轉變觀念,朝著積極履行環境責任的方向發展。

借助於環保部門的力量,加強環保監督。環保總局一方麵將向證監會及時通報並向社會公開上市公司受到環境行政處罰及其執行的情況,公開嚴重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汙染物、發生重特大汙染事故以及建設項目嚴重環評違法的上市公司名單,由證監會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另一方麵,環保總局還將選擇比較成熟的板塊或行業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編製並發布中國證券市場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為投資者、管理者提供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信息和排名情況。

五、創造綠色認證環境

認證對企業應該是非體製性的,具有公證性質,企業申請認證與否取決於認證能否給企業帶來利益和效率。政府所要做的是引導企業申請認證,讓企業了解認證的益處,為企業認證創造便利的條件,而不是命令企業申請認證。環境標誌認證過程對於中國大部分紡織企業來講難度大、費用高。從長遠利益考慮,政府可以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製訂一套鼓勵環保,有利於環境標準係列認證的優惠政策。政府要對出口紡織服裝企業實施環境與生態認證進行引導,促進企業盡快通過雙綠認證與國際接軌,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推廣實施ISO14000環境管理體係、環境標誌認證工作。政府要研究中國主要貿易夥伴在綠色產品和綠色標誌方麵的規定,為中國企業提供幫助,提高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政府還要對生態產品出口做出顯著成績的企業定期給予表彰,加強進口紡織產品的生態檢測,凡涉及對人體健康有毒有害或對環境有害的紡織產品,在進口時必須嚴格把關,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得進口,對無視國家法律而進口舊服裝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予以嚴懲或重罰。同時,為消除環境標誌製度給企業出口造成的不利影響,政府在完善中國環境標誌製度的同時,要加強與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的交流磋商,吸收和借鑒國外環境標誌製度建立和運行經驗,積極開展環境標誌的雙邊或多邊相互承認工作,從而提高中國紡織產品出口競爭力。

此外,各地政府在發展規劃中,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督促引導企業向紡織園區集中;各地政府要創造條件引導社會資金建立專業化廢水處理廠,采取印染廢水與生活汙水集中統一處理的方式,實現汙水處理的產業化運營;各級政府部門應積極利用各種方式規範市場競爭秩序,圍繞既有產業發展供應鏈相關產業和服務產業,同時應鼓勵紡織服裝企業進行規模化經營,鼓勵企業之間的合作與共贏;政府應順應國際采購向集約化發展的趨勢,促進上下遊企業的一條龍產品開發和整合式的供貨模式,促進優勢企業的橫向聯合,建立整個產業的創新服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