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由使知”章句辨義——兼論儒家“善教”思想的基本理路(1 / 3)

“使由使知”章句辨義——兼論儒家“善教”思想的基本理路

李德嘉

引言

《論語·泰伯》中有一句廣為人知的名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古代學者對這一句話的注疏並無太大分歧,然而在近代以來卻引起了廣泛的爭議。許多人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老百姓,可以使他們照著我們的道路走去,不可以使他們知道那是為什麼。”而另有一些學者則認為對這句話的句讀有問題,正確的句讀應該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樣一來,對這句話的理解就變成:輿論所許可者,則使百姓共由之;如果輿論不許可,則使百姓共知之。如果按照這樣的理解方式,孔子的這句名言就不僅不是愚民思想,而且富含了深刻的現代民主精神。我們可以發現對這句話的理解實際上關係到對儒家政治思想定性的重大理論問題。由於對“民可使由之”這一章的理解不同,因此,一些從專製王權角度批判儒家政治思想的學者就將此章句作為儒家愚民的經典依據,而另一些學者則從這句話中讀出了現代民主政治的意味,並以此作為論證儒家政治思想可以轉化為現代民主政治的論據。僅僅靠文本的疏義訓詁或是句讀的變化都不能為正確理解這一章句提供有力的論證,必須在深刻理解儒家政治思想內涵的基礎上,從儒學整體脈絡的角度上來理解“使由使之”的內在涵義。張分田教授就是從儒家思想的整體脈絡上去理解這句話的,他的研究具有代表性。張教授指出,論語的詞義研究和思想體係分析表明“民”在孔子的話語體係中是心智愚昧、道德瑕疵的群體,因此,道德有缺失、心智不健全的“民”就需要統治者“風行草偃”式的道德教化。正是由於孔子將“民”看作是道德瑕疵、心智愚昧的群體,於是,對待草民就隻能是“使由”而“不可使知”,並且需要統治者的道德教化。

張分田教授從儒家的思想體係分析入手研究“使由使之”章句的涵義,這從思想史的研究方法角度而言很具有啟發性,但是,筆者認為張教授的一些觀點依然值得商榷。探討這些問題實際上已經離開了簡單的章句意義之爭,而涉及到一些儒家的社會治理模式的探討。要理解這一章句的內涵,需要對幾個儒家政治思想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回答:第一,儒家到底是怎麼認識“民”的?所謂“民者,暝也”是否是認為百姓心智愚昧而道德有瑕疵,“小人喻於利”是一個價值判斷還是一個事實描述,這些是否可以作為論證孔子輕視“民”的依據?第二,不可否認,儒家確實強調教化的意義。那麼,我們需要回答的問題就是,孔子所謂的“教之”到底是怎樣內容的教化?是否可以簡單地理解為“風行草偃”,即統治者通過樹立道德楷模來實現對百姓的道德教化?本文希望從儒學政治思想的整體脈絡上去把握《論語》的個別章句,通過其他儒家經典與《論語》各篇章的內容互證,來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一紛爭百年的《論語》名言做出一個嚐試性的回答。同時,本文並不僅僅滿足於解決章句的詞義、字義,而是希望透過這一章句的解讀來探討儒家“善教”思想的內涵與價值。

需要注意的是,自漢代獨尊儒術之後,先秦儒家思想與統治者的思想相互結合而形成所謂“正統儒家”,“正統儒家”與先秦的原始儒家思想差異很大。在這裏我們不展開討論區別,隻是說明一點,本文所討論的儒家都是指先秦時期的原始儒家而言,不包括大一統之後的所謂“正統儒家”思想。另外,原始儒家的思想與中國古代政治法律製度中所體現的所謂“儒家化”的內容也有區別,本文對儒家的評述隻涉及先秦原始儒家典籍中所體現的思想而不涉及中國政治史、法製史上的“儒家化”實踐中所體現的思想。

一、回歸“使由使知”章句的傳統理解

1.近代思想家的過度詮釋

近代以來的許多大思想家都對這句話有過全新的闡釋,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嚴複和康有為。嚴複詮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語的新意在於,嚴複主要從“由之”、“知之”的“之”字入手,結合西方的政治理論,認為“之”字無非是指道德、宗教、法律而言,然而這三者實際上“以情勢利害言,皆可使由而不可使知”。因此,聖人所言隻是一種事實的描述,並不含有愚民的含義。而康有為對“使由使知”的理解則秉承了他作偽經考的一貫作風,凡是難以理解的聖人之言一律斥之為“偽”。康有為認為愚民思想是老子之教,而絕非聖人之所立言,因此,這一章句可能是“劉歆傾孔子偽竄之言,當削附偽古文中”。這些理解雖然十分具有新意,但是論證卻很難站得住腳。因此,這些大思想家雖然意圖在為聖人回護,力斥那些將孔子思想視作愚民思想的說法,但是由於他們的論證缺乏充分的依據,因此也廣為後人所詬病。不但未能成功為聖人辯護,反而對後人理解這一章句增添了新的困難。

近代大思想家由於時代背景的限製,在解釋中國古代思想時往往喜歡以己意附會,以使古代思想出現新的意義,能夠適應新的時代發展。這樣的解讀誠然有其曆史意義,在當時而言也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但是,就思想史的研究而言,需要的是搞清楚古人思想的真實含義,而不是任憑己意的穿鑿附會。附會古人,名為尊古,但也使古人的真正思想被掩蓋,實際上是對古人的大不敬。錢穆就曾經批評康有為以現代理念注釋《論語》的做法是:“貌為尊孔,實則尊西俗。”在考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文義的時候,筆者就發現了這一現象,對這一章句的意義紛爭實際上起自於近代的思想家,回護孔子者力持這一章句中的民主意義,反對者則將其解讀為愚民思想。近代思想家對這一章句的理解雖然眾多紛紜,但是並無益於真正解決問題,相反,古代的思想家對這一章句的理解卻沒有太多的爭議。因此,想真正理解“使由使之”的真實涵義,需要我們回歸這一章句的傳統理解,並且從儒學思想的整體脈絡上去把握這一章句的真實含義。

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傳統注釋

(1)對“可”的字義辨析

傳統儒家對這句話的理解並沒有太大分歧,朱熹在《四書集注》中解釋這句話:“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可使由”、“可使知”中的“可”不當作價值判斷的詞彙“應該”理解,而應該理解為“能夠”。“能夠”與“應該”一詞之差,對整個語句的理解就相去千裏。孔子原意隻是說百姓不能夠“使知”,而隻能“使由之”,並不是說國家的政策、法律不應該被百姓了解,隻能驅使百姓去按照法律的規定生活。宋代大儒程灝就指出:“聖人設教,非不欲人家喻戶曉也,然不能使知之,但能使之由之爾。若曰聖人不使民知,則是後世朝三暮四之術也,其聖人之心乎?”這樣一來,我們可以發現,孔子實際上是說百姓可以按照道理去做,但是卻不能知道為什麼,這僅僅是一個事實判斷,而不是說百姓不應該了解聖意。

然而,即便是將“可使由不可使知”中的“可”作“能夠”理解,也依然不能避免非議。“不可使知之”似乎是在貶低百姓的理解能力,儒家認為“民者,暝也”,百姓天生就是冥頑不靈,愚昧無知的群體,他們天生追逐私利而忽視對道義的追求,因此,百姓在儒家看來是需要聖人教化的。對於這個非議,筆者認為應該分兩個問題去考慮,一是原文本身的含義是否存有爭議,二是對原文的正確認識和適當評價。對“民不可使知之”的非議在對原文的字義解釋上並不存在爭議,實際上是對這一句的認識與評價不同。就對儒家經典的理解而言,儒家確實認為民眾在對“道”的認知和理解方麵有賴於君子的教化之風,小人與君子在道德操守和智識水平上有差異,因此,儒家才會有“君子德風、小人德草”、“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言論。這些都是事實,但是,如何去正確評價儒家對民性的認識以及儒家所認識的這種君子小人的差別?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首先,君子小人的差別是一種社會管理上的客觀事實,也是管理的現實需要。實現對社會的良好管理,需要解決兩個基本問題:一是人人各盡其職,各盡其力;二是使賢者在高位,使具有管理才能和品質的人居於管理者的位置。故而,治國經邦,乃是一些具有戰略眼光、高尚品質、過人才略的君子的份內之事,而種糧種菜,乃是經驗豐富的老農份內之事。這些原本都是基本的社會分工,並不存在高下、貴賤的區別。孟子所說“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也是在社會分工的意義上談的。據學者考據,“君子”一詞原指社會地位而言,是指社會的管理階層,而小人則是指田野市井之細民,君子、小人的區別原本也隻是在社會分工的意義上而言,並不含有現代語境中的歧視性意義。

其次,在儒家的思想中,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並不是由個人的種族、出身等先天的因素所決定,而完全取決於個人的道德修養。故“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儒家所提倡的不是原本就已經居於社會管理階層的統治者宣揚“德治”來自我標榜自己具有統治者的君子之德,儒家所提倡的是讓那些有德之人成為“君子”,取代那些屍位素餐的無德的統治者。因此,在儒家看來,君子小人的區別絕不是天生形成且一成不變的,能夠以“君子之學”為自己終生實行的道理的人就可以成為“君子”。而那些隻知爭奪自己眼前利益而不顧百姓死活的君主在儒家看來就隻能是“喻於利的小人”。荀子將這一點表述的十分清楚:“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

最後,自孔子之後,“君子”就不僅僅是一種社會地位的指稱,而是與個人的道德修養緊密相關。孔子將君子的社會地位與個人德性緊密聯係在一起實際是在為古老的宗法製設立一項合理性的標準,乃是希望有道之君子成為國家社會的管理者。蕭公權指出:“故孔子之理想君子,德成位高,非宗子之徒資貴蔭,更非權臣之僅憑實力。前者合法而未必合理,後者則兼背理法。”從目的上來說,孔子的理想實際在於“為封建天下重新創造其統治階級”。如果以現代的法學理論去看,孔子所提出的“以德致位”的君子之治實際上是為現實的統治者確立一個正當性的倫理準則,孔子所關注的乃是權力的倫理問題。由什麼人指掌權力、指掌權力的人應該具有什麼樣的品質,甚至於國家製度本身所應具有的德性,這些話題是一個古今共同麵臨的問題,這些在孔子提出的“君子之治”的理想中都有體現。孔子的君子之治本質上是一種“人治”的思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種“人治”思想與現代的民主法治並非水火難容,關於統治者的德性以及統治的正當性問題即便是在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裏也依然存在。

從字麵的含義上看,儒家思想確實強調了君子小人的區別,儒家也確實認為民眾需要君子如風行草偃一般的教化。但是,這並不能理解為愚民或是對民眾能力的輕視,如果從這一點推出儒家不支持民主製度的結論,則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2)以《孟子》解釋“民可使由之”

雖然,上麵我們已經駁斥了那種將“民不可使知之”理解為儒家輕視民眾,認為儒家的“君子、小人之別”是將民眾看作是一個道德有缺陷、能力低下的群體的觀點。但是,問題依然存在。既然,儒家不曾輕視民眾,那麼又該如何真正理解“不可使知,隻可使由之”的問題呢?民眾為何“不能使知”,又將如何被“由之”?這些問題在《論語》中並不能找到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