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開苗疆走廊文化的大門(1 / 3)

叩開苗疆走廊文化的大門

——以清水江流域天柱縣契約文書為中心的調查

張新民

一、引言

餘自2002年以來,便密切關注清水江文書之搶救整理情況。自知一介書生,歲月催老,餘日無多,況民間契約文書,事涉專門,成果已豐,決非餘之研究所長,晚年易轍改道,耗時費力,必難有所成就,而徒貽泛濫無歸之譏也。竊思之,若不旁騖他業,顓誌傳統思想文化領域,總結一生積累,以溫潤體貼之情,逐一攄誌成文,則自信所造必多,貢獻亦稍大矣。尤可歎息者,已成之書稿多部,皆鱗裝散亂,久藏筐篋,徒延歲時,無暇整理,難以出版,每深憾焉。故一麵對諸生,即內懷愧澀耳。蓋師尊不必弟子顯,師卑則弟子易為屈。師既無成就,弟子顏麵何光哉?土夫立身久已無範,世風亦隨之淺薄矣。然餘明知如此,仍舍長就短,耗費大量時間精力,上下奔走呼籲,數十次前往文書庋藏地調查,又輾轉翻閱大量文獻,論證文書史料價值,以為坐看一代文獻凋零,必難逃曆史罪責,雖忍人亦不足以形容之,又談何聞性與天道之旨耶?而既視其為性分內事,以為天命所在,不為即不忍,不忍即不仁,遂多方轉輾聯絡,力求玉成厥事,而終因私家力薄,乃集合眾力,及搶救征集,並整理公布出版,以厭世人之需求,壯大學界之陣容也。

清水江契約文書大量散落民間,紙質脆裂,文字易滅,故最為首要者即為蒐求,其次當為整理考釋,再次則為公布出版,最終化私藏為公用,天下學人皆可取用,而各自成就其專業也。故餘之所以關心茲事,實悚然於寶物幸存者有盡,散佚澌滅汲汲可危,蒐求之視其他諸事,不能不先列為急務矣。故餘之呼籲,亦以搶救整理為主,而各地政府部門之搶救工作,亦因此得以規模化、係統化。不數年間,入藏歸檔者竟逾十萬,文書從此長存天壤間,免去與草木同腐之厄,斯亦天不喪吾華夏文化之幸事也。

餘又以為,清水江文書數量之多,已足可與徽州文書、敦煌文書,並埒合稱為三大文書係統;惟研究成果欲與徽學、敦煌學相頡頏,則必專一以赴,急起直追,始可後來居上,蔚成清水江學專門學科。故2009年,餘嚐代表貴州大學中國書院,與天柱縣人政府達成合作協議,共同整理公布契約文書。蓋契約入藏檔案館,得以長留天壤間,固不失為一大好事,然倘若扃深錮,不能對外公開,徒令學界興歎,亦難免不留遺憾也。區區微願,則以此為契機,開創政、學兩界合作之局麵,擴大公共資源之利用開放範圍,促進鄉邦文化建設發展,俾治斯學者,皆有材料可依,有途徑可循,而不致貽笑學界,以為黔中學人胸量狹小,乃至非僅無識,亦根本無人也。而餘所訂之搶救理董原則,均反複強調原件一概留存當地,由政府及村民以多種形式,善加珍藏保管。理董工作隻依據照片或複印件著錄考釋,同時尊重文書持有人及征集者之利益,以適當之署名方式公諸世人,亦方便依照歸戶性特征田野調查。而餘之所以反複強調文書歸戶性之重要,亦取鑒古器物出土地點地層之於考古關係甚大,均有裨於史實之核準考證,不能不再三告諸吾國之治斯學者也。

中國史學之發展,固有待於方法之突破,考證之縝密,學問境界之提升,解讀範圍之擴充,問題意識之開拓,研究態度之嚴謹,然第一手史料之提供,亦為一大關鍵,決不可輕忽其觸媒之因緣。而餘之多年呼籲搶救文書,著眼處亦在中國史學之發展,凡古書已證明未證明者,無論否定或肯定,均必須多方取證材料。若一味馳馳騁新說,忽視基本之史料,則其說愈怪奇巧辯,其結論愈不可信。倘史料一旦獲取,則必須係統整理考釋,盡快公諸學界同好,以俾世人互資取用,催生更多學術成果也。惟整理考釋也者,工程浩繁巨大,涉及問題甚夥,雖聚集眾多青年才俊與役,仍頗感費時耗力。蓋開荒墾地,斬荊芟榛,欲其瓜果滿架,大樹蔥鬱蔭覆,必有前人勞作在先,後人始可乘涼受益也。比較言之,其中之一大困難,即為地方特殊俚語俗字之訓釋,尤其事涉苗侗兩族語言差異,孰當采敦當棄,往往未易遽得確證,非準確對音即不能解決問題。遂多次謀議前往當地集體調查,兼實地踏勘清水江兩岸村落分布情況,了解其既為苗疆走廊,則功能意義究竟何在,而終在今年(2011)四月一日至六日成行,形成以下調研報告,或可供世人酌考焉。

二、天柱縣地理沿革及其區位特點

為確保調研成果準確可靠,行前曾窮兩周之力,查閱當地相關資料,並隨手摘錄,彙為類別,以備比照核對之需。

餘欲前往調查之天柱縣,位於貴州省東部,分布於清水江西麵,東鄰湖南會同、芷江兩縣,南接黔省錦屏縣及湖南靖州縣,西連省內三穗縣,北靠湖南新晃縣。南齊時曾設東新市、南新市二縣,屬東牂牁郡。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設屯溪後溪千戶所,屬靖州衛。二十五年置天柱守禦千戶所,屬湖廣靖州。所謂“天柱”雲雲,乃以城北“石柱擎天”柱石山景觀得名。萬曆二十五年(1593)置天柱縣,與守禦千戶所同治,並析綏寧、會同二縣地益之。因縣址山形宛如鳳凰,民間又徑稱其為鳳城。建縣之前,天柱所吏目朱梓嚐“單騎入寨,宣布朝廷德化,許遵舊議建縣。二苗老(苗酋傅良嘴、陳文忠)率先,諸苗輸誠納款,愛之如父母,畏之如神君。朱以苗裔歸附之誠,乃上便宜數十事,切中肯綮”。朱梓之所作所為,實乃國家認同之有意識引導,代表治理苗疆之“王化”策略,不妨視為以後不斷持續發生之“國家化”文化變遷象征性事件。而建縣之後,已為首任知縣之朱梓,複乃召集民眾修築縣城,“諸苗自行輸木興工,創堂宇二所,其文廟、明倫堂等項,各有人承造”。可見國家力量進入當地時間甚早,儒家價值植根當地速度亦頗快,乃至“易刀劍而牛犢,易左衽而冠裳,好勇習戰之風,日益丕變”,不僅國家認同不斷加強,即習俗風規亦大有變化,實乃中央王朝經營清水江流域之一大方略突破口,成為開辟其他所謂殊域異邦之一大文化轉輸地。

入清以後,當地沿革亦屢有變化。不可不舉者,如雍正五年(1727),當地改隸黎平府,十一年,複改屬鎮遠府。乾隆元年(1736),置遠口巡檢司,歸隸天柱縣。民國三年(1914),改遠口巡檢司為遠口分縣。二十五年(1946),省遠口分縣入天柱縣。今天柱縣所轄鄉鎮主要有風城鎮、邦洞鎮、坪地鎮、藍田鎮、翁洞鎮、遠口鎮、坌處鎮、高釀鎮、石洞鎮、白市鎮、社學鄉、浪馬鄉、竹林鄉、江東鄉、注溪鄉、地湖鄉。

清水江發源於都勻鬥蓬山,流經丹寨、麻江、凱裏、台江、劍河、錦屏等縣,於錦屏縣茅坪鎮楊渡溪楊渡角處,開始進入天柱縣境。又流經天柱境內坌處、遠口、興隆、白市、翁洞等地,最後由翁洞鎮經金紫村出境,注入沅江再彙入洞庭湖。流經天柱境內全長77公裏,流域麵積達1945萬平方公裏。明代地理學家王土性稱:“貴州設山上中高而而外低,如關索,乃貴鎮山,四水外流,內無停蓄。北二水,一出涪江,一出滬江。東一水,出沅江。南二水,一出左江,一出右江。”所謂“東一水”雲雲,即指同屬沅江水係之清水江及陽河。而清水江與沅江實同為一江,不過上遊、下遊之區分而已。其流經天柱縣境而注入清水江之支流,以及支流之支流甚多,遂相互形成水道網絡體係。可舉其名者,略有八卦河、擺洞河、硝洞溪、漢寨溪、圭大溪、三門溪、鑒江、三團河、朗江、金龍溪、姚家溪、半溪、大溪、漢溪河、渡馬河、瓦窯河、塘澗溪、甕瓦江、岩鼓河、柳溪河。境內生活之少數民族,以侗族為最多,秦漢以來或稱“武陵蠻”,或名“五溪蠻”,元明以來則多稱“峒人”、“峒蠻”,亦時呼“洞苗”、“洞民”、“洞家”。其次則為苗族,本為三苗後裔。據宋人葉錢原為《溪蠻叢笑》作序雲:“五溪之蠻……聚落區分,名亦隨異……環四封而居者,今有五:曰苗,曰瑤,曰僚,曰僮,曰仡佬,風聲習氣,大略相似”;可知苗西遷武溪地區後,亦一度統稱於“五溪蠻”總名之下,明以來則徑稱“苗”或“洞苗”。或借用清人之說法:“自周漢至宋元,專號曰‘蠻’;而由明以來,又專曰‘苗’,總之,苗、蠻一也。”又其衣多尚黑,時或稱黑苗,多集中於“都勻、八寨、丹江、鎮遠、黎平、清江、古州等處,族類甚眾,習俗各殊,衣著尚黑,男女俱跣足陟崗巒,披荊棘,其捷如猿。”可見由蠻而苗,雖表麵僅為一稱謂之改變,實則仍有民族身份之隱喻,表征國家看法之轉移,雖難免不視為異在之“他者”,然看法則漸接近於實情。而餘則反複強調,無論侗族或苗族,當然也包括數量不少之漢族——均按自然村落錯雜而居——其進入貴州腹地之一大天然憑藉,即為清水江文化走廊。故均可謂為清水江之開發者與創造者,都在當地留下生活與勞作之曆史性足跡,都是土地經營與林木貿易之墾殖者或權益者,代表生活世界不可或缺之主位性或在場性。至於侗款、苗款、議榔、鼓社,以及後來不斷強化之宗族製度,則是其有效管理自己之一套自治方法,不能不源自天然自發之認同情感。數十萬份契約文書之保存或珍藏,清水江日夜奔流不已之流淌聲,以及江流兩畔之蔥鬱山脈與錦繡大地,皆為當地鄉民曾經存在並將永遠存在之具體性見證,值得今人重新發現其之存在性曆史,重新進入其生存、生活、勞作與交往之日常世界,理解其情感、價值、倫理及信仰之精神天地。

由於古代西南地區大量散居聚集之少數民族群體,中原學者曆來誤讀或泛稱其為“苗”者甚多,故清水江兩岸之廣大地區,襄昔又多徑稱其為“苗疆”“苗地”。清人方顯《平苗紀略》以為當地“廣袤二、三千裏,戶口十餘萬,不隸版圖,不奉約束”,然自雍正年間開辟苗疆後,則逐漸納入帝國行政體製範圍,“王化”力量不斷拓殖擴大,帝國力量已足以控製其生存空間,社會經濟文化變遷亦急遽加快,“生苗”遂開始變為“熟苗”,“邊疆”則日愈接近“腹地”。天柱作為開拓較早之“王化”示範區,其地緣性之橋梁勾道作用實不可輕易低估。易言之,中央王朝龐大一統秩序之擴張,沿清水江下遊之天柱等地區,不斷向上遊之其他異文化區推進深入,而最終得以實現其“王化”之邊疆治理方略者乎?此乃當地生活文化體係嬗變之一大轉捩關鍵,善讀史者當不可輕易忽視也。

開辟苗疆即意味清水江航行權之徹底獲得,能夠直接利用水道交通所提供之便利,扼控其他毗連地區,掌宰大西南局勢。又通過大西南掌控主動權之獲得,有效扼製西北蒙古勢力。蓋清水江“上控黔東,下襟沅芷,囊百蠻而通食貨,順江流而達辰常,山川聳峻,楠木東流,界在黔楚之交,尤為峒苗砥柱”。不難想象在國家邊疆治理視野中,其區域戰略地位為何等之重要!所謂“剪除凶孽,令民得安枕,以仰副皇上綏靖邊疆至意”雲雲,便說明開辟苗疆並促使其朝著國家化方向發展,實乃中央王朝長遠治邊方略頗具關鍵性意義之曆史性環節。而清水江作為經濟、文化、政治之航運交通大道,則不僅足可延伸國家行政理性力量,亦能打道民間村落交往空間,演繹無數之曆史故事,傾訴史家之心靈呼聲,值得重新探尋其固有之真實,揭開其神秘之麵紗。故特將餘調查日誌,合編為一文,雖難免流水賬簿之嫌,然既為實地踏勘所得,則自有其存在之價值耳。

三、采訪地方知識精英

四月一日,上午正式出發,前往天柱調研,集中時間精力解決文書考釋疑難問題,了解清水江文明之過去與未來。同行者為黃誠、龔妮麗、盧祥運、安尊華、馬國君、羅正副、王鳳梅、張中奎、廖峰等十人。四時即醒,兀坐待明,六時起床,七時會聚眾人,轉金陽乘車,九時出貴陽城。下午三時抵天柱,入住鑒江酒店。所謂鑒江者,亦清水江之支流,而取用為店名,則可知其重要。

稍作休息後,即趕赴檔案館,考察文書入藏情況。檔案館辦公條件已大異於昔日,文書收藏亦極規範,非僅數量已增至一萬二千餘件,且均已全部錄入電腦,按照數字化程序編排,檢索極為方便快捷,清晰度亦頗高。入藏最早者為嘉靖年間之文書,已囑人拍為照片。而文書係統已涵蓋數代王朝,價值意義豈非大矣哉!晚整理調研提綱,人靜乃睡。

四月二日,上午九時邀請天柱苗、侗兩學會專家座談,與會者凡三十人,先集中後分組,解決問題甚多,凡滯惑疑似者,一經說明,即豁然開朗,如獲至寶。其中如當地契約文書,每有言“砍二不砍三”者,雖知其關涉林木種植砍伐,然其具體含意究竟如何,則殊難判識。一經詢問,始知為僅出典兩次林木種植砍伐權,第三次砍討權則必須收歸典主。又契約屢見“封”字,當為計量單位,然具體數額究竟多少,詳情仍不得知。通過調查乃知,一封為三十六枚銅錢,方法為先將錢放入錢糟,搖動排齊,然後用牛皮紙包住,以便存放攜帶,故民間統稱為“封”。而一邊乃當地糯禾涼曬計量單位,約為十二斤,查光緒《天柱縣誌》可知,然經當地專家點明,乃恍然大悟,亦足證自身讀書功夫不夠。噫!尺短寸長,信不誣也。

與漢族文化區相較,苗疆計量單位差異甚大,代表另一類型之禮俗風規,清人早已覺察:“苗民入市,與民貿易,驅牛馬,負土物,如雜糧布絹諸類,以趨集市。糧以四小碗為一升,布以兩手一度為四尺,牛以拳數多寡定價值,不任老少。其法將竹篾箍牛前肋定其寬側,然後以拳量竹篾,水牛至十六拳為大,黃牛至十三拳為大,名曰拳牛。買馬亦論老少,以木棍比至放鞍處,從地數起,高至十二拳者為大,齒少拳多價差昂,反是者為劣,統曰比馬。屆期畢至,易鹽,易蛋種,易器具,以通有無。初猶質直,今則操權衡,較緇銖,甚於編氓矣。與親黨權子母,以牛計息,利上加利,歲長一拳,至八拳則成大牛,至數十年即積數十百倍,有終身莫能楚者,往往以此生釁,雖父兄子弟叔伯甥舅,見利即爭,且有愛重賄而相賣,爭財產而相殺者,惟在司牧者善導之耳。”具見苗漢交易,互通有無,顯然計量方法不同,亦皆形成慣例,均各有其規則可守,遂能形成公共空間之貿易活動,即傳統所謂集市。而苗疆民風質樸,雖不敢遽雲無有變化,然市場秩序之動力,顯然出諸自動自發,屬於民間自治,非人謀強迫為之,亦少見國家幹預,則可斷言也。試觀其計量方法,實乃紮根於民間習俗,並未憑借國家行政理性力量,推行統一之標準,則盡管多元必有不便,民間差異難免不導致實質之不合理,然既獲苗漢兩文化圈民眾認可,形式已頗為公平,故交易活動遂能長期維持發展,正麵意義亦始終遠大於負麵影響。惟風俗古今無恒,文獻可征者寥寥,欲求讀解暢遂通達,則每感茫然無下手處,棘手者不勝其煩且夥矣。蓋鄉土知識與生存之場域本有密契之關係,必為適應生存環境而產生,亦與生活之方式大有難解之緣,實乃因應生活世界而存在,固然可以規範之方式將其客觀化,亦必關聯內涵價值之禮俗風規。故凡能釋疑解惑者,皆為吾之師也。古人所謂不恥下問雲雲,幸今日複睹其踐履者矣。

餘有感於此,遂以為斯行之最大收獲,即結識當地侗學專家蕭德成先生。蓋其為人也,氣正性嚴,語溫言潤,非僅口頭賜教,且書麵惠文,惠我者多矣。蕭先生嚐語餘曰:“多年心願,乃在依據親所見聞,兼采各種地方史料,撰一木商文化專書,惜老已至,觀成無從矣。”餘笑答曰:“壯舉曷嫌早晚,天意固憐幽草,人間必重晚晴,自信必得先睹之樂也。”是日三兩一組,切磋交流,至晚乃散,無不獲益。餘近年頗為關注鄉土文獻學之學科建立,其所關聯之地方性知識甚多,均無不紮根於民間文化土壤,傳統所謂采風問俗雲雲,實即方法論渠道之一。茲不妨將采訪蕭德成先生所得,一一具錄如下。為節省篇幅,契約稱名一概略去,僅標出編號,以便按圖索驥,一一比對原件,即可知其所指之事何在也。

GT-006-025:美:侗語冠詞,凡稱謂植物,於名詞前加一“美”字者,其意即指這是某一物,如這一棵樹、這一株草、這一棵菜等等。

GT-006-058:攀芹:乃漢字記侗族語音,意指屋場之邊角,或指某一特定地理區位之傍山處。

GT-036-001:柱子占兩扇:侗族民居住房,多為框架式木結構,一間房子必有兩排立柱,二間房子當有三排立柱,三間房子則有四排立柱。每排立柱及其隔板稱為一扇。所謂柱占兩扇雲雲,即指木房之兩排立柱及隔板。占二站,意指柱雖已站立,然尚未拆下或裝放隔板。

GT-011-068:庫料:征收田賦,可分錢幣與實物兩種,實物可為具體之糧食作物,如稻穀之類,庫料即負責征收實物之人。

GT-21-027:抄、拃、圭、粒:均為當地糯穀計量單位。按明清以迄民國,清水江流域地區計量糯稻,由於禾與穀一時難以脫離,往往將割下收獲之莖幹,連同附著於其上之穀粒,共同合為一單位計算。“柞”通常即為拇指指尖與食指指尖(偶爾亦用中指指尖)空握時之圓周。按光緒《天柱縣誌》卷三《田賦》:“荒田糧三十九石五升九合二勺一抄九撮(拃)九圭八粒”;可證抄、圭、粒,亦皆為糯稻計量單位。拃小於抄,而大於圭與粒。

GT-020-002:圭大、圭火:圭大乃當地村寨名,圭火為涉筆偶誤。

GT-021-210:三公與共:指同一家族之嫡親三房,共同擁有或共同團結。

GT-011-065:庫書:清末民初,凡征收田賦,其經管之人,通常皆稱為庫書,又或稱為庫經。

GT-029-037:靈零之同音字異寫或俗寫。

GT-029-028:夭川:侗族木房建築之構件,主要用於連接兩屋間之木柱,起穩固及分散壓力之作用,通常皆作“腰川”,“夭”乃“腰”之同音異寫。

領條:領乃“檁”之俗寫或異寫,指檁接承受椽皮之屋頂橫木。

傳皮:傳,應作“椽”,通常均架於檁之上。檁橫椽豎,二者共同受重,承接遮擋雨水陽光之屋頂瓦片。

GT-029-034:拉:疑應作坵。

GT-030-100:貳拾叁仟:千為計算單位,即23個千,總數當為23000。

GT-030-023:共糧:共應糧,或上交其所承擔的貢糧田賦。

GT-030-126:開路:佛教語,意為超度死者,為亡靈開通前往陰間或先祖歸宿地之道路。

封禮:即封禮包,一般用於佛事超度活動,指送給主持儀式之道人或僧侶之禮金,多用紅紙封裹開口處,即今人常稱之紅包。

一同:即一筒,當地量具,三筒約合一升,一升約為二市斤。

五步:即五個,步乃量詞,同個。五步禮即五個禮。

件:當地量器,通常用於量酒,一件大約相當於25g。

GT-024-042:二排:排又稱扇,乃木結構房屋立柱,三間房屋即有四排(扇)立柱,遂簡稱四排。交底連成的進深柱子,通常即稱為二排。

GT-024-043:圭祿:地名。土地門:地名,門讀作悶,侗語指“天”,土地門即規模較大之土地神廟。

GT-024-071:文艮:即紋銀。

一樅:當地幢讀作樅,乃房屋單位,一樅即一幢(房屋)。

總詞:詞乃祠之訛。當地侗族同姓即為一族,多聚族而居,以後子孫繁衍,分家後即稱為“房”,長子為長房,次子為次房,三子為三房,以此類推,皆按血緣年齒排序。各房共同籌款修建宗祠,舉行家族儀式,共同祭祀血親祖先,通常即稱其為總祠。房下也有各自修祠祭祖者,然一般仍須敬奠總祠。

老戚:即曆年已久之老親戚。

圍碼八十八兩:當地百姓丈量木材體量麵積,多用楠竹篾條經酒或桐油浸後,再將其製作為計量工具。篾條多刻有可用於丈量之尺度,以便圍量木材圓周麵積,計量單位分兩、錢、分、厘,均為十進位製。丈量時尚要結合木材長短質量評判,短或質量較差者須從圓周數中適當扣除。碼子根據木材大小、長短等,又分為“分碼”、“小錢”、“中錢”、“大錢”、“大七錢”、“兩碼”等。所謂“兩”約相當於現在的一立方米,八十八兩則為八十八平方米。然木商進行交易時,相關之細則尚多,故“兩”所代表之木材體積,偶爾亦會與今之立方米有所出入,換算時尚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可簡單地以為二者完全相同。

橫正除其形穴內勿傷:橫正,不管怎樣,無論如何。全句意為舉凡左右上下,凡涉及墓穴內之地,無論如何均不要破壞(傷害)。蓋當地習俗甚重喪葬,視為家族大事,最忌破壞祖先塋塚地。

屋場:即宅基地。

一刀坎過:坎,砍之訛字。一刀砍過,意指經過第一次砍伐。

油水:即茶籽油,通常簡稱茶油。蓋固體之茶籽經過壓榨工序後,產出液體狀之茶油,故又根據其形狀,稱為油水。

房族、本房:房族即具有同一血緣關係的內親族群。以後隨著人口增加,則可分為多房。本房則指三至五代代的血緣親族。

邊、籽:邊為稨之俗寫字,蓋讀音相同而省寫。籽則指左手緊握的糯稻穗莖單位。據光緒《天柱縣誌》卷三《田賦》,四籽為一稨(扁),一扁約重12市斤。

凸:當地讀作bóng,一般指小山丘。

陰陽兩賣:陰即陰地、或稱墓地;陽即陽宅,指屋基地;兩賣即兩類用地同時賣出。按當地習俗,陰地一經賣出,賣主即不能再有入葬之事。

GT-021-206:地理:指地理先生,即通曉堪輿學之人,民間通常稱其為風水先生。

除帖:賣地人將原來所持地契除與買主,表示賣主與所賣之物已全然了斷。

扣水:清代征收田賦,按製可用現銀抵糧,然如若屬碎銀,熔錠上交府庫會略有耗損,數量則稍低於本銀,俗稱“火耗”、“水扣”。故民戶交納銀兩抵糧,除交納田賦本銀外,尚要適當增收“扣水(火耗)”,以彌補官府熔錠上交時之損失。

血侄:至親侄子,血指血緣關係最近最親者。

九錢色:清代銀錢成色不一,大多未足十成,通常多為九錢色,八錢色錢。九錢色,即九成比例銀含量的的銀錢。

封:將銅錢逐一排疊整齊,用紙包裹為一封,封內一般包裹36枚銅圓。

花:指收成。糧食收成後須上田賦,上交田賦之農戶,通常即稱花戶。

挑:量詞,即擔;一挑約為100斤。

洋:銀洋省稱。

三幹:即三間,當地“間”讀gān,通常用來指稱屋內房間數量

二比:即雙方。

上中:即上中等。

派頭:指分派的份額。

上會:即邀會,邀請入會。

壪:田土上麵的山坡,雖高出田土,然落差並不太過懸殊。

GT-024-066:自麵:即當麵。

銅圓:即銅錢。

福事:似即佛事。

報恩:下輩請道士或僧人為上輩亡靈超度、追薦,俗稱做法事,也稱報恩,即通過超度儀式回報先人恩德。

以上所列,尚須比對文獻,多方周納,折衷一是。然來源既紮根鄉土民間,自有其本土知識之依據,大多足可信據,可供考釋者取證酌采,或兼可補《漢語大詞典》失收詞條或義項之闕略,而有裨於學術之發展也。清人嚴如煜《苗防備覽》嚐雲:“苗民不知文字,父子遞傳,以鼠牛虎馬記年月,暗與曆書合。有所控告者,必倩土人代書。性善記,慎有所忘,則結於繩,為契卷,刻木以為信,太古之意猶存。”嚴氏述事,主要乃官方視野,故所見倩土人(土家人)代書者,亦為控告具呈官府之訴狀。其實民間協商,涉及之事既繁且雜,請他人代書者,亦林林總總,奚止控告訴書一類?而苗、侗兩族記事,見諸契約文書者,既多由他人代筆,均為漢語書寫,故音同意異,不得要領之處,必然甚多,考釋訓解,輒當時時留心,處處審慎,以免望文生義之弊,移甲就乙之病。昔人所謂:“榛榛狉狉萬山中,八耳方言不一同;客至欲明真意緒,象胥先把語言通。”實乃經驗之談,洵為篤論耳。

采訪至六時始結束,遂設晚宴答謝。席開三桌,濟濟圍坐,相敘甚歡,盡興乃散。夜深複召集課題組成員開會,各抒心得,爭論激烈,斯亦難見難逄之好事也。

四、觀賞侗族敘事歌舞

四月三日上午,九時即驅車前往注溪鄉考察。注溪位於天柱縣城北麵,地處清水江畔,距湖南省新晃具甚近,轄上注溪、下注溪兩村。林木樹種多為杉、鬆、油茶,農業則主要種植水稻、小麥、油菜、洋芋。餘所整理之文書未見有來自注溪者,故原不在考察範圍之內,乃應縣政府反複遨請,故臨時前來觀看當地侗族歌舞。

汽車抵達上注溪後,經鄉政府幹部介紹,先赴楊萬超先生家,與其圍坐敘談。楊乃貴州大學藝術係學生,學西洋小號,1962年畢業,遂先至貴州師大附中教書,後下放錦屏中學,未幾又辭職返鄉,遠離鬧市,躬耕田畝。近年則據侗族民間傳說,編排敘事歌舞——《嘎xei的傳說》。敘談內容雖天南地北,然主題仍為其所創作之民族歌舞。

與楊萬超先生交談結束後,遂前往街頭南麵文化活動室,共同觀看侗族敘事歌舞《嘎xei的傳說》。表演者主要為當地男女青年,然穿著裝束均頗時髦,與大城市相較並無太大差別,可見現代性文化之無孔不入。惟舉止言說均甚樸實,依然反映當地淳厚民風。《嘎xei的傳說》一戲,仍用侗語演唱,其義餘雖不甚曉,然事前看過文本,仍大體能知其故事情節。戲之內容,主要敘述人類始祖兄妹成婚與洪水泛監之故事,涉及宇宙論、善惡論、人類起源論等諸多問題,乃百姓日常生活世界熟悉之故事,大有寓勸戒、明美刺、存掌故之深意。而兄妹成婚,則隱喻血緣至親,可強化族群認同,凝聚同胞情感,不妨稱為“根基曆史”,亦可視作“根基情感”,既體現記憶曆史之一斑,也展示心性情誼之重要。其中哭歌一段,甚為感人。演畢座談,內子率先講話鼓氣,多涉音樂題旨內容,可謂專業點評,俾其更臻完善。餘亦受邀發言,辭之再三,不得已,乃從座上站立,先致禮,後補充,費時約二十分鍾,自以為皆搔癢不著之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