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費多大事,裝車就緒。書碼車箱底上蓋麻袋,再蓋稻草,垃圾什麼的,差不多裝滿了一車。隻是人算不如天算,輕鬆並不等於安全,正如金錢,落袋也不一定為安。剛順著湘江走了幾百米,左側卷子突然轉出一隊辦事處級的五人巡邏隊(臨近過年,各級加強了巡防)。三男兩女,一胖大姐喝問:半夜三更,幹什麼的!水西操一口還過得去的遵義土話,說是環衛站的,和朋友(指了指我)在丈母娘家酒喝多了,現在回站。胖大姐借路燈看了看車箱,似乎聞到不好聞的味。不耐煩地喝道:鬼才相信你們,把垃圾倒了(她指了指湘江河,那年月不知環保為何物,雖然大些的地級市,即地區也有所謂“環保站”,垃圾卻是可以隨便倒的。當然那時大中城市人口、垃圾不及如今十之一),把車子拉到辦事處候審。原來她是懷疑這輛板車,懷疑我們是偷來的。其實也差不多,但要命的是車上的東西。
水西悄悄告我:倒掉!左邊路旁就有個口子直通河裏。拉車跟他們走,我有辦法。我說那可是河水,東西下去就完了。他說沒事,再去搞。猶豫了幾秒鍾,我確定,不能淹書,人怎麼都行。不再商量,我走上前大聲地用安順家鄉話叫:裏邊都是書,我們偷來的!我們跟你們走。
幾人遂如臨大敵,亮出梭標,吹起哨子呼來同伴,十餘人把我們人車押到附近的中山路派出所。進得一個平房大院,板車放屋簷下,天上下著毛毛雨,我倆蹲在冰冷的院中,有小頭目進正房和值班警察交接。半小時後,正房中走出一個四十多歲的警察叫我們進去。屋裏不大,也就二十來平米,有幾排辦公桌,中央一個鐵爐子燒得正旺,溫暖無比。那警察問了一通例行問題,態度並不嚴厲,也沒有記錄,也許案情清楚,人贓俱獲(實為自願交贓),剛才已交接明白。也許這案由相當少見,在那個連溫飽都保不齊的年代,居然有兩個年青人(一個工人、一個知青)處心積慮地幹這種孔乙己式的營生,總有些有悖情理?後來我一直懷疑這位公安大叔知道我們的身份和案底後,故意將我們叫進那溫暖的正房辦公室,讓我們少挨凍(假若我們是一般的盜賊或流氓,說不定會在外麵蹲一夜。若是政治犯、大刑事犯,可能當夜就押走了)。八十年代初我因撰寫有關清代學者鄭珍(子尹)的論文逗留遵義,曾到該派出所尋找這位警察,找不到線索。當時哪敢問人家貴姓,似乎又不興警號?此時離天亮也隻有兩三個小時了,詢問完後,便讓我們倆在一張長木椅上坐著打盹。也沒有捆或銬,直到早上天亮後按當時慣例由收容所來人把我們帶走。進了收容所,也沒有對我們進行搜身。隻是因戶口所在地不同,我們在收容所是分別關押,不知在哪個環節,水西居然將一厚冊司各特的長篇《皇家獵宮》夾帶在身上,帶出收容所(幾天後堿廠來人把他領了出去),後來給了我。可惜經書友們輾轉傳閱,這次行動中碩果僅存的寶貝也不知流落何人之手矣。
收容所,這個中國現代史上的怪胎,多少年後終於被冤死其中的孫氏大學生們及鞭撻呼喊的有良知的南方媒體朋友們用血和淚打掉了!這是人權、法理,也即普世價值的勝利。正義的犧牲遲早會有報償,例如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我從自己十多天的親曆證實,那種地方不論當時、之前還是以後都是人間地獄。陽光照不到,暖風吹不進,人落其中,不要說比寵物,比野狗、餓狼、蛆蟲都不如。
監獄自古有之。不能說何時何地都正規,但多少還有些常製。“收容”本孽生謬種,必無法無天。那地方連地名都很恐怖,僅以黔渝一線為例,貴陽在豺狗灣,重慶叫二虎衙,遵義稱雷公山,又呼雷打岩。
什麼人該送收容所?沒見過有關的法律條文。恐怕是沒有。可能有些內部條例,也沒有見過。一般以為是達不到犯罪——慣偷巨盜殺人放火,顛覆政權,攻擊領袖,反黨反革命反社會主義——那就進看守所候審待判。除這些之外,一切有各類輕罪小過(具體的誰都永遠理不清講不全,因為它們太多太雜且因時而異,碰上戒嚴、嚴打、整頓、兩手都要硬等名目時更是“拎不清”)。但收容所存在的這五十多年,長期占據裏邊大通鋪位的絕大部分就是一種人,統稱為“盲流”,又基本是外地人。即非本地、本市戶口的。在某些時期,連本縣市已下鄉的知青回家,包括過春節,都曾被軍警民聯防查出扔將進去。我安順的好些朋友回城過節,都有在當地收容所(或臨時收容所)“喜相逢”並熬過長夜。但隻要是本城人,又不犯大罪,一兩天便會通知家屬、居委會或有關單位保領出去。
還是回到那個早上。我們被押進了雷公山遵義收容所。一道沒有任何標誌的黑漆鐵門。可駛入卡車。兩邊是兩三米高的青磚牆。進了個大泥土院,又是牆和門,鐵皮門不足一米寬,裏邊還有一進深短、左右長的小院。兩邊有幾間廂房,後來知道是管教們的辦公室,門外有崗亭,大門外是看不到的。門邊有塊方木牌,才見到“遵義收容所”幾個字。
男號約有一個小學班教室寬,而左右長差不多相當兩個教室。進門兩米餘,左右居中各有一條不足一米寬的走道,兩邊抵牆便是高出地麵約二十厘米的水泥大通鋪。鋪的東西一個樣:直接用小把的稻草用草繩簡單捆紮起的草墊(離“草席”還差得遠。粗糙簡陋,但比草席厚,暖和)。不怎麼見被子(後來知道共配有十條套子被,那要大爺級的才能享用),枕頭更別想了。
黔北的元月底是最冷的時節。但大出所料,那號子中水泥麵雖隻鋪草而無被,竟無多少寒意,原來是人太多了。我這一輩子再也沒有見過一個比火車箱略寬、卻長不了多少的屋子竟可以住進兩百四十多人還得除去右角上隔出幾平方米的茅坑。七十年代,“文革”中期,中國百業凋零,天怨人怒,然而也可算是中國社會政治悲劇的某個轉折點,或者叫必須救亡圖存的新思維孕育期。僅從時間段上說,臨近春節,哪怕是民窮國亂,畢竟是有幾千年積澱的中華民族永遠的第一盛節——市麵上各類壞人叢生,為找年飯米,盲流橫流,這地方不填悶才怪。其實這裏天天有進有出,本地人無大罪且能找到保人的,關個天把也就踢出去了。連水西第三天也由廠裏保衛科領出,在廠裏又關了幾天,這自然是後話。
此地既無法且無常規,便隻有例規或因形勢而變的臨規。那時的臨規似乎是:先塞進來。實在裝不下了,則分人以分批加快審詢,本地區縣市的,被認為不入“罪犯”的盡快通知有關人領走。沒人領的盲流行乞小偷鬥毆打架之類,隻要不碰上詢問者特不痛快時——一般盡快滾蛋,騰籠換鳥。外地的麻煩得多,被認為送不了看守所的(這裏和監獄一樣,進來了就沒有冤枉的,不可能沒個特別說法就放你出去。百姓被誣,剛烈者要向政府或製冤者討個說法:所謂你不給我個說法,我就要給你個說法。執政者抓了人,本身就是說法),等某方向湊齊了人,即約一卡車人,便押送出走。如當時遵義收容所主要轉運三個方向:往貴陽、往重慶、往(貴州)畢節。那時似乎不押上火車轉運,也許是火車都很擠,貨車車皮更緊張,這些人不配使用較高的押送成本吧。
而以上這一切處理都沒有任何常例:因時因人(管製者)而異、而隨意。比如何時審,用什麼手段審,文審武審文武兼用皆可。也不回避什麼,一次可現場審多人。例如有五個重慶下到雲南的知青,提前回家過年而沒買車票混車坐,一路上和乘警列車員等周旋,快到遵義時還是被揪了出來,由站方直接送到收容所。案情簡單,五個男生一道過堂,蹲在審訊室中一人問了幾句話,長得高大壯實的王彬被管兵隨性用添煤的火鉗拍了兩把。我進去時他們已關了幾天,後來還讓我看了腰上的兩條紅印痕,或許是當時看他不順眼,這幾位等著轉運回原籍,即現戶口所在的雲南思茅。此間多以貌取名,不久我便和眾人稱奤哥的王彬成了朋友。他說從遵義到思茅,起碼要轉貴陽—安順—曲靖—昆明—玉溪才到思茅,再到他們農場所在的景東,起碼三四個月,誰熬得出來!五六個收容所,不被打死病死也得餓死,必須想辦法自救。
所籠中又擠又髒又臭,二百多人,僅右角上有幾平米用一米高的矮牆隔出的一個幹茅坑,兩個蹲位連著一便池,都無遮擋,靠牆有一缺口可進出,即所謂門。兩三天叫犯人(管兵都這麼叫,沒聽說什麼嫌疑人之類)自己打整弄出去。冬天沒蚊子,但虱子跳蚤猖獗。晚上還是冷。我因偷書而入,眾人便叫我書賊(讀如zhuǐ),還能吹些大家不太熟知的牛皮,第二天都享受到十床棉被的一角,是冷不死了。當天過堂幾分鍾後便沒人再理。老號兒講:等倒起。年前總歸會滾出去。能不能回家看命吧。記到:幹不幹,三兩豆渣飯。
這後一句才是這種地方、即天底下所有關押人的所在最可怕最難熬的節骨眼。無論巴士底獄,還是古拉格群島,還是京都秦城監獄或大西北的夾邊溝,身陷其中,最難忍受的,無休無止的痛苦乃是饑餓(遭受嚴刑或受特別優待等不在討論之列)。若在一般人尚無溫飽之時則更是。那滋味沒體驗過的人怎麼講他都不明白,任何想象均不能感同身受。該所一日兩餐。十一點,十七點。常規是每餐半小時,即包括兩次放風。每收進一人,發可反複使用的鐵皮瓷缽一個,上有紅漆編號。聽說發過瓦缽,但因有人弄破用作利器而作罷。再加一木勺。記住編號,放在鋪位枕頭上方統一的小水泥台上,出去時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