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能力太強時,當上司的為了“安全”,也為了他的“江山”,他會不斷地打擊你,挑你的毛病,擱置你的計劃,阻斷你向上司溝通的渠道,甚至惡意地挑撥你和其他同事的關係,最惡劣的還有栽贓、奪權、穿小鞋等手法。
總而言之,如果他受到他的上司的支持,那麼他要找你的毛病總是有辦法的。如果你根本沒有取而代之的野心,被這樣子對待不是很冤枉、不值得嗎?
讓我們來思考那位營長的話,他沒有毛病也找毛病是為了領導統禦的需要,那麼如果我們能讓上司在領導崗位上有安全感,不就天下太平了嗎?
一凡在某鋼廠宣傳處工作,有一天,處長突然叫他整理一個勞動模範的先進事跡。這是處長對一凡的一次考試,它將關係到一凡是否還能繼續在機關呆下去。
對這樣的材料,一凡並不感到為難,但有了無形的壓力,便不得不格外精心對待。花了一個通宵,寫好後反複推敲,又抄寫得工工整整。
第二天一上班,就把它送到了處長的辦公桌上。處長當然高興,快嘛,字又寫得遒勁、悅目,而且在內容、結構上也沒有什麼可挑剔的。
可是,處長越往下看,笑容越收緊。最後,他把文稿退回給一凡,讓他再認真修改修改,滿臉的嚴肅,真叫人搞不清什麼地方出了差錯。
一凡轉身剛要邁步,處長像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說:“對,對,那個‘副廠長’的‘副’字不能寫成‘付’,這不合文字規範,你把它改過來,改過來就行了。”
處長又恢複了先前高興的樣子,還一個勁地道:“來得快,不錯。”這一下考試自然過關!
從這件事中,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啟示:處理上司交辦的任務,一定要盡可能地爭取時間快速完成,而不要過分講究辦事的細節和技巧。如果你把事情處理得過於圓滿而讓人挑不出一點毛病的話,那就顯示不出領導比你高明的地方。不然的話,當上司的就會感到有“功高蓋主”之嫌。
善於在辦公室裏處世的人,常常故意在明顯的地方留一點兒瑕疵,讓領導或同事一眼就看見他“連這麼簡單的東西都搞錯了!”這樣一來,盡管你出人頭地,木秀於林,別人也不會對你敬而遠之,他一旦認為“原來你也有錯”的時候,反而會縮短與你之間的距離。
適當地把自己安置得低一點兒,也就等於把別人抬高了許多。試想想,當被人抬舉的時候,誰還有放置不下的敵意呢?就像那位處長,當終於發現一個錯別字的時候,他的臉上不是立即又多雲轉晴了嗎?隻有當他對別人諄諄教誨的時候,他的自尊和威信才能恰到好處地表現出來,這個時候,他的虛榮心也得到了滿足。
上司讓你去辦理一件事,你辦得漂亮極了,有的地方顯得比上司還要高明。豈不知,這樣會弄巧成拙。
你的上司因此可能會感到自身的地位將會遇到威脅,你的同事因此可能會認為你逞能,愛出風頭。陷入這些瑣碎的糾纏中,你能感覺到沒有壓力嗎?能開心嗎?
如果換成另一種說法,將上司交給的任務,三下五除二即處理完畢,你的上司首先會對你充沛的精力感到驚訝,效率高呀。但是,你因為快,草草完成的任務不一定完美,這時上司會“原則性”地指點一二,從而顯示你比他略輸一籌。
所以,做下屬的要知道留一點空間給你的上司。具體做起來就是:
(1)事情不要做得十全十美。最好在不很重要的地方犯個小錯,或留下一點缺憾,好讓我的上司來“指點”一番。能找出毛病來“指點”,表示上司的能力還是高過你,那麼他就放心了。
(2)不要忘記稱讚你的上司。下屬需要上司稱讚,上司其實也需要下屬稱讚,尤其是在上司的上司也在的公眾場合。你的稱讚一是表現了你的服從,再者就是間接替你的上司做了公關,他不高興才怪呢。
(3)時時向上司“請教”。明明你懂得比他還多,你還是要尊重他的職位,和他討論某項計劃,請他給你一些“指點”。上司看了你的這種行為當然就放心了。
向上司提建議時,盡量使用暗示的方法
帕特麗夏?科克女士是馬薩諸塞州智囊團的成員,她工作精幹而頗有建樹,但始終沒有提升。終於在某一天,她為這事與上司爭吵了起來。
“在爭論中,我們互不相讓,氣氛十分緊張,”這位女士後來回憶說,“然而這場唇槍舌劍之後,我就不得不離開這家公司。”
非常遺憾,科克沒有遵守同上司打交道的基本規則:沒有把握取勝,別輕易向頭兒開戰。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應當盡量避免與上司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