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以後誰再敢不經我同意就亂用我的名字,我一定毫不猶豫地打死她!
正題
從一時興起到寫完整個故事,真的很累。早知小朋友如此坑爹不靠譜,我就不該用這麼生猛的料子起段。導致後續我一度覺得我要扳不回來了。
所幸最後有驚無險,雖說前後差距有點大,連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不過既然寫完就好了,完整地結束。沒有番外,這個故事停在這個位置應該是最美好的。
原先和小朋友說過,我寫這個故事沒有大綱,基本屬於想到哪裏寫到哪裏,斷更也斷得很厲害。私人事情越來越多,有時候心浮氣躁的時候也一度想過不寫了,最後有這個結局,應該要歸根於我的完美主義強迫症。
能看完全篇的諸位,在此表示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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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於故事,這個故事本身,確實挺坑,人設充滿了一種扭曲糾結的感覺。
一直以來,我構思的故事,不會有如此糾結喪病的人物關係,這次算是一種嚐試。
開始的時候,我說過,無作死虐,這是正劇。
我想,我應該也算是做到了,雖然寫得不夠好,然而寫作過程中,我盡力了。
我一直很反感作死虐,因為那樣實在太無趣,看得犯困,也許我虐得不夠狠。
畢竟重看的時候,我自己完全沒體會到虐,雖然寫的時候,我真切地代入過,覺得悲哀過。我記得那種感覺,不過似乎在時隔多日以後,再也沒找回來。大概我不是一個合格的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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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男主白晝,我一直不覺得他是一個好人,我也從來不想著去寫一個好人。
前世今生的經曆,改變了他太多太多,他不可能再和前世一樣去看待人和事,多活過一世的人,麵對著曾經的熟悉人事,都會有著一種別樣的感覺。
先前有人和我說,覺得白晝的過去太慘。
我隻能說,或許吧。寫那一段的時候,其實我一點準備都沒有,完全是想到就寫,最後總結性地修改了一下,不過似乎是一個很悲哀的循環。能夠明白他的舉動,卻還是覺得可恨。
我從來不覺得白晝後續的溫柔就可以補償他最初做過的事情,發生過的事永遠都不可以當作沒發生過一樣平常,他最初的狠心,冷酷,殘忍,我從來不覺得可以被諒解。【參考章節,莫名囚禁-彼之心念】
後續確實有洗白的意思,因為我的女主不是聖母,更不是斯德哥爾摩,她不會和一個如此惡劣的男人在一起,不會想著通過什麼方式去改變他。對於她來說,最幹脆的辦法就是殺了他,然後離開【參考章節,狠紮小人,起過殺心】。
當初有人說,為什麼白晝不幹脆點把該辦的事辦完就不會這麼麻煩。
作為作者很負責地說一句,這完全是想太多。
如果說那件事被坐實,白晝要麵對是,會是手段百出不死不休的追殺,硬打不行可以用計,女主不是傻瓜。那種被占有身體就會乖乖聽話的女人,從來不會是我的女主。如果可以的話,我相信女主會反殺。
關於章節【沈家公子】裏白晝的舉動,當時看起來可能比較莫名其妙,如果不懂,在此解釋一下。白晝之所以會選擇送玉雪簫回神皇,兩個原因。第一,奪位,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他有軟肋,也不想威脅到玉雪簫的安全【參考章節一,你是我的,章節末尾提及他身份已變。參考章節二,綿密心意,由雪流薇引出白晝奪得大權的話語。參考章節三,意外之喜,由玉雪簫問及奪位事件】第二,適應,白晝本身並不能確信自己對於玉雪簫的感情到什麼地步,所以決定先放她離去,嚐試著沒有她在身邊的日子,他是否能夠接受,事實證明不能【參考章節,約法三章,深夜醒神所用烈酒,表示了他的心緒不寧,由此決定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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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主玉雪簫,同樣,她也不是一個好人,手染過血,冷漠過【對於戰爭中受罪的人們,從來沒有過分毫表示】,也溫柔過。
設定的最初,她就是一個驕傲自尊高於性命的姑娘。由此,魔族時白晝的行為,對於她來說,比殺了她更痛苦,而白晝也確實是深知這一點,才用了這樣的方式【參考章節,舊日真相】
據說舊日真相那章很虐,作者表示,男主活該,不作死就不會死。
玉雪簫的性格最大的亮點應該就是清貴驕傲與一點點的傲嬌,然,性格最大的弱點也在於此。因為過度驕傲,而從來不肯認輸,會費盡一切力量向上。加之其成長環境,也容不得她不強大,性格成因,和家族同樣關係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