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魯迅答《中學生》開始(1 / 2)

元旦,《中學生》雜誌向魯迅提問,“假如先生麵前站著一個中學生,處此內憂外患交迫的非常時代”,將對他說些什麼?“假如先生竟以‘麵前站著一個中學生’之名,一定要我說一點,那麼,我說:第一步要努力爭取言論自由。”這是魯迅的回答,也是無數知識分子的選擇。

天津《益世報》主辦人劉豁軒在給羅隆基的聘約裏主動提出,在不危及報紙的生命和不反對天主教教義的前提下,他有完全的言論自由,實際上將報紙的言論全權交給了他。1月12日,羅隆基在《益世報》發表第一篇社論《一國三公的僵政局》,就戳穿了國民黨“黨外無黨”、“黨內無派”的謊言。從《可以戰矣》、《剿共勝利不算光榮》到《攘外即可安內》等,他的社評鋒芒所向披靡。國民黨天津黨部多次要求將他解聘,《益世報》都不理睬。

4月,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湖風書店、開明書店、《生活》周刊社等49家出版單位,聯名向國民黨第四屆第一次代表大會提交請願書,要求廢除《出版法》及《出版法施行細則》。請願書指出:“近年以來,事實上則鉗製束縛,視昔加嚴。中央及各地黨政軍機關,往往派遣員役,檢查郵寄、搜索書肆;輕則扣押處罰,重則拘禁封閉……立法上又有《出版法》及《出版法施行細則》之頒布,條文繁碎,奉行維艱。例如《出版法施行細則》規定書籍出版之前,應將稿本呈送內政部申請許可,否則概行扣押或處罰。查內政部從前辦理之著作權注冊及新聞雜誌登記,尚多一年半載延不頒發……直等廢紙。至如研討日新月異之科學,論述朝夕變幻之世界大勢者,悉成明日黃花,更無待論。且凡稍涉政治之書,除呈送內政部外,更需呈奉中央黨部審核,勢必更多延時日;甚至甲許乙駁,終至妨礙出版。其他苛細之條,煩酷之罰,殆難縷數。此法一行,將使著作出版之人,無一書可以應時出版,無一日不可陷於刑辟。……此項束縛出版自由,阻遏文化事業之法令,應請毅然廢除,以慰民眾之望,而保出版自由。”

5月,胡適、丁文江、傅斯年、蔣廷黻等八九位知識分子在北平創辦了《獨立評論》周刊。這是一批留學歐美歸來、在各自專業領域享有盛譽的知識分子辦的同人刊物,經費由他們自助,所有作者都不拿一分稿費。他們在創刊號發表的《引言》中提出“獨立的精神”,也就是“不依傍任何黨派,不迷信任何成見,用負責任的言論來發表我們各人思考的結果”。他們之間對許多問題的看法也並不一致,甚至有著激烈的爭論,比如胡適和丁文江等就民主與獨裁問題有過長達一年多的爭論,但這並不妨礙他們的友誼,也不違反他們“互相戒約的‘負責任’的”根本態度。

《獨立評論》以政論為主,無非是“各人根據自己的知識,用公平的態度,來研究中國當前的問題”。他們不依傍朝廷,不依傍其他任何政治黨派,更不為社會流俗的成見所迷惑,堅持獨立發言,“說平實的話”,這是《獨立評論》的特色所在。胡適稱這是“小冊子的新聞事業的黃金時代”。他們發表文章時幾乎都不用筆名,體現了胡適一貫倡導的簽名負責的精神。

從6月30日起,《申報》連續發表三篇《論剿匪與造匪》時評,直言不諱地指出“政治黑暗如此”,“舉國之匪皆黑暗之政治所造成”;“政治不清明,民生不安定,雖十次武力圍剿,亦必無功”。7月3日,《申報》發表《中大學潮評論》時評,披露教育部長、原中央大學校長朱家驊挪用水災捐款醜聞和中央大學學潮真相,蔣介石龍顏震怒。從7月16日到8月21日,《申報》被“禁止郵遞”達35天。

禁郵成為蔣介石對付上海租界報刊的慣用伎倆,繼《申報》之後,這年8月,國民黨當局又以“言論反動,毀謗黨國”的罪名,下令禁止《生活》郵寄。《生活》的發行量超過15萬份,創下了當時中國期刊發行的最高紀錄。鄒韜奮在《我們最近的思想和態度》文中表明《生活》周刊並無任何背景,“就民眾的立場,對政府,對社會,都以其客觀的無所偏私的態度,作誠懇的批評或建議;論事論人,一以正義為依歸;正義所在,全力奔赴,生死不渝”。

12月29日,史量才在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召開的中外記者招待會上發言時,曾憤怒抗議“不經過法律手續而采取這種卑劣手段來限製報紙在外地的發行”,認為“這是侵犯出版自由的行為,決不能容忍”!

9月4日,北平新聞記者公會致函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希望尊重約法賦予新聞界的言論自由,不得隨意幹涉。

9月24日,北平《導報》、《益世報》因刊出第29軍駐北平辦公處處長秦德純騙婚的新聞,秦指使武裝士兵闖入《導報》,毆打並試圖綁架三名編輯,到《益世報》捕人也未果。9月26日,北平市新聞記者公會通電國民黨中央和南京政府,呼籲保障言論自由和人權。同時通電全國各界請求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