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遇操練之日,侵晨赴各地方,每隊七行七層,以三千人之上,四隊合為一隊;二萬人之上,四陣合為一陣;二十萬人之上,四部合為一部,俱分兩層駐劄。
聞中軍號笛響,馬步官旗詣中軍,聽發放訖,回還各隊,傳令諭眾,不許喧嘩及錯亂隊伍。
聞中軍第一聲哱囉響,各隊步兵皆集,騎兵解絆牽馬。第二聲哱囉響,步兵舉旗,騎兵乘馬。第三聲哱囉響,點鼓,間隊出緩行,一鼓一蹻。至十八步,中軍放炮一個,磨旗三次,發喊三聲。戰聲喇叭響,發鼓,急行十八步,金響止,單擺開。鑼響,放銃,弓弩、槍牌各作戰勢,官軍齊唱“護、護、護”三聲。{口別}咧響,發喊。摔鈸響,收隊,駐為第一陣。
再點鼓,後麵隊盡出緩行,過第一陣前十八步,放炮一個,磨旗一次,發喊一聲。戰聲喇叭響,發鼓,急行十(七)〔八〕步〔一〕,金響止,單擺開。鑼響,放銃,弓弩、槍牌皆作戰勢,齊唱“殺、殺、殺”三聲。{口別}咧響,發喊。摔鈸響,收隊,駐為第二陣。
三次點鼓,後第一陣又間隊出緩行,過第二陣前十八步,放炮一個,磨旗一次,發喊一聲。戰聲喇叭響,發鼓,急行十八步,金響止,單擺開。鑼響,放銃,弓弩、槍牌皆作戰勢,齊唱“突、突、突”三聲。{口別}咧響,發喊。摔鈸響,收隊,駐為第三陣。
四次點鼓,後第二陣亦間隊出緩行,過第三陣前十八步,放炮一個,磨旗一次,發喊一聲。戰聲喇叭響,發鼓,急行十八步,金響止,單擺開。鑼響,放銃,弓弩、槍牌如前作勢,齊唱“訶、訶、訶”三聲。{口別}咧響,發喊。摔鈸響,收隊,駐為第四陣。
中軍放起火三枝〔二〕,點鼓,每陣皆間隊出,前行十八步正〔三〕,各趨原分地方下營。左、右、前、後縱橫擺成行列,麵俱朝外,金響止。戰聲喇叭響,單擺開,如陣總圖,隅落鉤連,以成八陣之規。{口別}咧響,發喊。摔鈸響,收隊。
若欲衝演變陣者,先整前哨金鼓旗二對、響器二副、金二口、鑼二麵、鼓十二麵、摔鈸二個、大銃四口,中軍金鼓旗旛如舊,聽本哨官入天陣內用。次中軍舉玄、黃二色旗,為一變天覆、地載二陣〔四〕,放炮一個,點鼓,該天陣隊往南緩行,布天陣;該地陣隊往(比)〔北〕緩行〔五〕,布地陣。各至地界,磨旗一次,發喊一聲。戰聲喇叭響,發鼓,急趨下營,金響止,單擺開。鑼響,放銃,弓弩、槍牌皆作戰勢,齊唱“護、護、護”三聲。{口別}咧響,發喊。摔鈸響,收隊。中軍放起火三枝〔六〕,二陣皆動,複回總陣。打得勝鼓,哱囉、喇叭、號笛齊響,各歸原地。
若再變陣,亦如前撥旗鼓響器等件,聽左哨官入陣用。中軍舉五彩、五暈二旗,則為第二變風揚、雲垂二陣。放炮一個,點鼓,該風陣隊往西緩行,布風陣;該雲陣隊往東緩行,布雲陣。其進止、動蕩、回營、號頭,皆準前例,但唱“殺、殺、殺”三聲。
若再變陣,右哨官入陣,中軍舉青、白二旗,為第三變龍飛、虎翼二陣。放炮一個,點鼓,該龍陣隊往東南,布龍陣;該虎陣隊往西北,布虎陣。但唱“突、突、突”三聲,其進止、動蕩、號頭,皆同前例。
若再變陣,後哨官入陣,中軍舉赤、黑二旗,為第四變鳥翔、蛇蟠二陣。放炮一個,點鼓,該鳥陣往東北,布鳥陣;該蛇陣往西南,布蛇陣。但唱“訶、訶、訶”三聲,其號頭皆與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