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原來是美男啊(1 / 3)

文/金國棟

因為遇見了他,她認為自己也是不好看的,之前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仿佛因為愛上了他,她才看見了自己,討厭了自己。怎麼不生得好看一點呢,常常這樣問自己。

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家庭住址,手機號碼,她呢,對他一無所知。

他叫她的名字,李倩文。每一次都要問,李倩文是吧。

嗯。

你快遞到了,就在你家樓下。

那我馬上下來。

就掛了電話,沒有再多的空間,可以擠下另一個字。這樣做,隻不過是她一貫的毫無心機的頑皮。

那天下著雨,她與太陽一起感冒了,他來電話的時候,她正躺在床上休息,不想讓別人等久了,隻穿著睡衣,雨傘也沒有打,便衝了出去。他坐在電動三輪車裏麵,穿著灰暗的羽絨服,三輪車是那種老舊的藍色,堆積著一些黃色的包裹,天地間都是灰蒙蒙的,她向車子走過去,然後看見了他,他躲在自己零落的長發下,遞過來一支筆,還有一個包裹,要她簽字,有點冷,她哆嗦地寫下自己的名字,李倩文。轉身就要走。

他說,你的包裹呢。聲音不好聽,像是鴨子叫,且還不是唐老鴨那樣可愛的鴨子。

真是燒壞了腦袋,簽了字,竟忘記拿包裹了,不好氣地接過來,他又說,還有筆呢。

原來自己拿了他的筆沒有還,生硬地遞了過去,從來都很有素養的,遞剪刀啊,遞筆啊,都是尖銳的一頭朝著自己,可是今天,卻戳了過去,正好戳中他的手背,她以為他至少要縮回去手,厭惡地看她一眼,但是他毫無知覺,順手接過了筆,不經意間又看見了他的手,粗粗的,還生了凍瘡。

就這樣逃了回來。

她宅在家裏已經有些時日,向公司請了長假,反正也是剛剛失戀,什麼都做得出來。閨蜜艾米打電話來,態度再蠻橫也沒關係,我煩死了,不想出去啦!

哎,不要想他了,不值得的。

我才沒有想他呢,我當他死了的。

電話那邊的艾米估計嚇了一大跳,應該後悔自己打電話來,愣了半響,才說,好吧,那你在家裏好好的。

其實她真的沒有想他,要想也艱難,她曾經惡作劇一般地在腦中勾勒他的麵容,幾個粗線條下來,怎麼看,都覺得那個人是自己的爸爸,雖然她沒有見過自己的爸爸。

但是關於她的前男友,長得如何,竟然真的已經忘光了。

是自己薄情呢,還是這份情本來就薄,不去多想。

她有一天整理房間,衣服堆裏掉出一張相片,她妖嬈得不像話,是那時候在酒吧,他用拍立得照的,他在那個被叫做小白的相機吐出的相片後麵寫著:夜店女王。

她佯裝生了氣。

他便哄她,她說,下次給我買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就原諒你。

隻是未到,他們就分手了。

那些瘋鬧的日子,彷佛是前世,隱約有輪廓,裏麵填著什麼,是認真忘記了。

艾米有一天打電話來說,沒事做,在家裏看看書也是好的,她就到網上去買書,她挑書隻是看名字,有一本很喜歡,名字叫《追憶似水年華》,那時候不知道竟然那麼厚,這本書也是快遞來的。

她下去拿的時候,他仍舊藏在長發下麵,卻遲遲不拿包裹出來。

東西呢?

連著問了三遍。

他終於抬起頭來,終於見上了一麵,她是千千萬萬沒有想到,土得要死的電動三輪車,土灰色的舊羽絨衣,鴨叫一般的嗓子,蘿卜一般的手指,老毛線一般的頭發下,藏著的竟然是那般精致的一張臉。

她聽見自己的心不要臉地說了一句,原來是美男啊,便直直掉進無底的深淵裏去了。

她看呆了。

純粹是因為他好看,也不管他在一邊說,剛才拐彎的時候,把包裹甩了出去,摔破了書皮,這本書自己家裏也有,嶄新的,明天帶來,賠給你。

她隻是點頭。看著他的嘴唇,想親一口,她又不是沒有接吻,前男友法國留學回來,就喜歡法式的深吻。隻是看見了他,才判定自己的初吻仍舊還在的,光天化日之下,當著男人的麵,想這些東西,也不覺得齷齪,隻是因為他實在好看,他的好看原諒了其他一切。

這次也是,仍舊是逃了回來。心情卻不是之前那樣。

過幾天,他真的拿書來了,他補給她的說是嶄新的書,其實灰撲撲的像是出土的文物。真不要臉,還拿得過來!

隻是她把這本書放在枕邊,後來直接當做是枕頭,枕頭後來變成抱枕,再後來,她索性用這上千頁紙做千紙鶴了。一天做一隻,她又像是個女人,為他折疊千紙鶴便是證明,又不像是個女人,一點都不矜持,雖然自己是自己的自己人,但是也不能就這樣與自己坦白了呀!

媽媽看不下去了,晚上拉了她去逛街,說是給她買衣服,不過是借口,前幾天還大驚小怪地責備她衣服怎麼那麼多。母女挽著手,媽媽有話想說,又難以啟口,她倒是不耐煩了,打算發脾氣,可是又一眼看見媽媽的魚尾紋,心一下子就軟了,母女一場,為何也要落得用自己的壞去應答媽媽的好。

她說,媽媽,我幫你挑幾件衣服吧。臉上閃爍著歡快的神情,原來媽媽也以為自己失戀了難過,真是難為做母親的。這門親事,媽媽是很看重的,因為他實在優秀。說百裏挑一也是謙虛。

她騙別人都說,是他甩了自己,其實是自己大大方方的說,我們不合適,不要交往了,要是叫媽媽知道是自己黃了這門親事,估計氣得要劃清母女界限了。

她幫媽媽挑了幾件衣服,都很上身,但是媽媽卻用各種理由拒絕了,要麼說顏色不好,要麼皮料不對,後來警覺,媽媽是覺得價格貴了。

她突然靈光一閃,說是回去網上買,便宜。真不知道是為了媽媽買衣服,還是為了好讓他送快遞來,可以看他一看。

挑了一夜,母女之間,其樂融融。

她與媽媽一起等待快遞來,終於手機響了起來,隔著窗戶看見一輛藍色電動三輪車,便飛也似地下去了,卻不是他。

她莫名想哭,筆直問了一句,你們換人了?

那個人笑,顯然沒有被人這樣問過,我都做了好幾年了。

再一看,原來不是一家快遞公司。拿到衣服,媽媽連連讚歎網上買來的便宜,也好看,她卻給了差評,店主打電話來質問,她潑婦一般,誰叫你不用那家快遞公司。別人罵一句,神經病,也就掛了。

媽媽穿了新衣服出去,親戚好友都說好看,她就發動大家都來網上買,她從來對家裏人都是不溫不火,這一次換了一個人一般,熱情極了,也不知道她哪裏開了竅,七姑六婆的,都讓她叫準了輩分,她給人家仔細說,還拉了她們的手,網上開店呀,不交房租,所以東西便宜,東西都是正的,還送貨上門,到時候我給你送過來,不滿意的,算我的錢!

誰也沒有拂了這樣的情麵,都答應下來,於是李倩文回家就細細安排下來,算好一天一件,這樣就能天天見麵,比起世上多少無奈,這真是無上的幸福,刮風下雨,他都能來,還要準時出現在你家樓下,打電話給你。聲音溫柔,喚你名字。

隻是他從來都是那副麵孔,不以為意,本分做好自己的工作,換做是誰,天天見,也要奇怪,他從來不說。以為上次那本書的原因,兩人有話題可以說了,也是沒有,從他的表情看來,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也不是刻意為之地當做沒有發生過。叫她這邊一廂熱情常常也覺得氣餒。

有一次簽收快遞,她出神得太厲害,竟然簽自己名字的時候寫下了我愛你。這句話被克製很久,她的手幫她說了出來,幸虧他掩埋在長發中,她及時醒來,把單子揉成一團,抓在手心,不給他了。

他終於有點情緒,是無奈的,你不把這個給我,我沒法交差的。

她實在是沒法給,不然他開了口,就是性命,也交了過去。她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又是匆忙逃走,到樓上,躲到窗子後麵,看那車子,安安靜靜的,天地肅穆,都成了他的相框,他也不動,做自己的風景,他終於是沒有追出來,再過一會兒,就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