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科技體製改革重要政策文件(二)(2 / 3)

在鄉鎮企業中也應逐步建立技術職務聘任製度。要切實加強對群眾性技術革新、技術發明活動中各項成果的評價和推廣應用工作,對成就突出者應大力表彰和獎勵。在鼓勵各類人才為振興經濟獻計獻策的活動中,要發展技術市場和勞務市場,為他們的競爭創造機遇。要注重培養造就大批企事業家,各有關方麵要關心他們的成長,對他們的經營活動要加強指導,正確對待他們在改革中所出現的問題,使他們有取得經驗和鍛煉成長的機會。

十、企業經營機製改革必須有利於企業依靠技術進步。

要把技術改造、產品更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消耗等技術進步指標納入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廠長(經理)任期目標責任製和企業上等級的考核指標體係。企業經營者、生產者的利益要與企業技術進步程度直接掛鉤。

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應在改革中建立健全技術開發和技術管理體係,通過各種聯合,加強技術開發和吸收能力。企業技術開發工作可以實行單項承包,或開發、試製、投產、銷售一條龍承包。在廠長負責製條件下,可對廠辦科研機構實行所長負責製,允許獨立核算,鼓勵承包。廠辦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人員要以本企業的技術進步為中心任務,在完成本企業任務的前提下,可以有組織地麵向社會承接各種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任務。其技術性收入的稅收辦法應進一步放寬。企業要采取有力措施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在促進技術進步中的骨幹作用。

部分企業存在的科技人員在獎勵、福利等方麵待遇較低的狀況,應通過放寬搞活管理,實行承包經營責任製,鼓勵多做貢獻的途徑盡快加以改變。

十一、改革現有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機構的運行機製,大力發展多種所有製形式和多層次的科技推廣、經營服務實體,逐步形成適應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的技術推廣服務網絡。

基層技術推廣服務機構,應根據當地產前、產中、產後生產的需要,發展成獨立的技術經濟實體,通過有償技術服務、技術經濟承包和經營與技術服務有關的農用生產資料等業務,改變單純依賴政府撥款的狀況,逐步形成自我發展能力,以更有效地從事農業科技的試驗、示範、培訓、推廣等。

大力支持農村各種專業合作組織、技術協會、研究會,以及村辦、聯戶辦、戶辦等多種形式的民間科技推廣服務組織。鼓勵農民通過集資、入股等方式,興辦各種所有製的農業技術服務組織或技術經濟實體。要充分利用現有辦學條件,積極培養農村本地人才,對具有高、初中文化水平的農村青年,要使他們盡快掌握一兩門實用的生產技能和管理知識。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應積極麵向農村,創辦、聯辦各種技術經濟實體,發展以科技為支柱的農村商品經濟。

十二、發展科學技術是關係到我國現代化進程和民族興衰的大事。

各級人民政府要十分重視科技工作,必須以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速度增加對科技的投入。要積極組織計劃、經濟、科技、財政、金融、稅收、工商、人事等有關部門,研究和製定支持政策,充分運用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杆,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為科技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科技主管部門要管好、用好科技經費。對現行科技三項費用、科研基本建設投資、科研事業費等各種科技經費的管理,必須引入競爭機製,采用建立基金、匹配投資、貼息貸款等撥款方式,運用招標、合同、承包等辦法,提高科技投資效益,以保證科技和經濟發展目標的實現。

十三、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地區可根據本決定精神,從實際情況出發製訂實施細則。關於企業科技體製改革的某些特殊問題,科技主管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另行研究製定解決辦法。十四、過去有關規定與本決定有不一致的,以本決定為準。本決定由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關於加快深化地方科技體製改革實施工作若幹意見

(國科發政字[1995]220號1995年2月22日)

《國務院關於“九五”期間深化科技體製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布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采取了一係列措施推進改革的深化;但是各地的進展很不平衡,任務仍很艱巨。為適應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對科技進步的迫切要求,必須進一步加快科技體製改革的步伐,加速科技第一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為此,現就進一步貫徹《決定》精神、加速深化地方科技體製改革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改革的任務和要求1地方科技力量是我國科技工作體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地方科技進步、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骨幹力量。地方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直接為本地區當前和長遠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服務。“九五”以來,各地緊緊圍繞推進“兩個根本性轉變”、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普遍加大了實施科教興省(市、區)戰略的力度,把科技進步提到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對科學技術的需求日益旺盛,對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為迫切的要求。經過十多年富有成效的改革實踐,科技機構(包括研究開發機構及高等學校、企業等其他方麵的科技力量)運行機製發生了重大變化,麵向市場、麵向經濟建設主戰場的自我發展能力和活力大為增強,在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方麵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然而,應當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勢下,科技進步和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適應;科技力量對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不足;科技機構自身支持條件薄弱與其擔負的繁重任務不相適應;在科技力量短缺的情況下,現有科技力量分散、重複,作用不能充分發揮。科技體製中尚存的深層次的問題是造成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

科技體製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日益突出。各類科技機構受部門、地方條塊分割的影響,重複設置,工作低水平重複,缺乏協作,力量分散;學科和專業結構單一、陳舊,與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發展相關的新興學科、綜合性學科十分薄弱,不能適應當前和未來的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不符合當前科技發展趨勢;科技機構轉變運行機製的任務仍很繁重。

不少科技機構仍缺少應有的自主權,麵向市場自我發展能力不強,內部活力不夠,機構臃腫、人員結構失衡、人浮於事的現象仍較嚴重,人盡其才、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尚未形成;有些科研機構麵臨著優秀人才流失和難以吸收優秀人才的狀況。

一些科研機構負擔較重,甚至有的困難重重、難以發展;不少科技機構偏重於短期經濟效益,忽視了科研開發水平的提高和後勁的增強,致使科研水平下降、後勁不足。

這些科技體製中深層次的問題,嚴重製約著科技第一生產力的發展,造成本來就短缺的科技資源的浪費,影響著科技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支撐能力的增強,必須在今後科技體製改革中重點加以解決。從現在到2000年隻有三年多的時間,實現《決定》提出的改革目標已進入倒計時階段,時間緊迫。

因此,必須把深化科技體製改革當作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以調整結構、分流人才、轉變機製為重點,係統推進,加快步伐,努力實現《決定》提出的各項任務,真正使各地科技力量的巨大潛力和創造力釋放出來,使廣大科技機構在改革中克服困難,獲得生機,實現科技生產力的新解放和大發展,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2.圍繞實現《決定》提出的到本世紀末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新科技體製的目標及指導思想,深化地方科技體製改革應按以下基本要求進行:——正確把握改革的動機。我國科技資源仍然不足,現有科技力量是現代化建設的寶貴財富。按照“穩住一頭,放開一片”方針進行結構調整工作,目的是為了增強科技實力,根據科技工作不同的規律和特點,按照不同的機製來加強科技工作;人才分流是為了使廣大科技人才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找準自己的位子,更好地發揮其聰明才智,人盡其才。調整結構、分流人才絕不是簡單的“卸包袱”和削減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