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科技體製改革重要政策文件(六)(3 / 3)

9.實施金融扶持政策。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信貸的支持作用,積極探索多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改進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服務。依據企業的不同特點建立相應的授權授信製度,完善資金管理辦法,增加信貸品種,拓展擔保方式,擴大科技信貸投入。

要盡快研究提出解決中小型科技企業貸款擔保的辦法。對符合條件、能提供合法擔保的科技項目,要優先發放科技貸款與技改貸款;對於有市場發展前景、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能替代進口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高貸款支持力度。國家對這類項目給予相應的貼息支持。國家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在信貸和貼息方麵給予扶持。要培育有利於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資本市場,逐步建立風險投資機製,發展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建立風險投資撤出機製,加大對成長中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力度。

引進和培養風險投資管理人才,加速製定相關政策法規,規範風險投資的市場行為。優先支持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進入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在做好準備的基礎上,適當時候在現有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專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板塊。

10.完善科技人員管理製度,鼓勵轉化科技成果。

科研機構轉製為企業後,實行企業的勞動用人製度和工資分配製度。繼續由政府支持的科研機構要實行以全員聘任製為主的多種用人製度。改革現行職稱製度,推行崗位職務聘任製。對科研機構內部的職務結構比例,政府人事主管部門不再實行指標控製,由科研機構根據自身需要,自主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和職務等級,確定崗位責任和任職條件。科技人員競爭上崗,所取得的崗位職務和相應待遇僅在聘期內適用。

科研機構實行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分配製度,自主決定內部分配。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要重視對技術創新帶頭人的培養和使用。要在科技人員中大力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求實創新、拚搏奉獻的精神。造就一批適應市場競爭、善於經營管理、勇於開拓創新的技術和經營管理人才,努力為他們的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使他們有用武之地,促使優秀人才特別是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盡快走上關鍵崗位。

要進一步采取切實措施,以多種形式吸引優秀海外人才。除兌現國家已有優惠政策外,要在戶籍、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麵為他們提供便利。各有關部門要為從事高新技術國際合作與交流的中外人員提供往來方便。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的收益中,企業、科研機構或高等學校應提取一定比例,用於獎勵項目完成人員和對產業化有貢獻的人員。

11.對科研機構轉製為企業的給予專項政策扶持。國家對下一步科研機構轉製為企業的,繼續實行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轉製所享受的扶持政策。

科研機構轉製時可以自主選擇轉為企業或進入企業的具體方式。轉製時其全部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轉作企業資產,全部資產減去負債轉作國有資本金或股本金;原撥付的正常事業費,主要用於供養轉製前離退休人員。轉為企業的可將其原名稱作為企業名稱;進入企業的可繼續以原名稱從事科技開發等業務活動。

科研機構轉製時,在職人員實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製度,納入當地養老保障體係,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單位和職工從轉製後開始按比例繳納養老保險金,轉製前視同已繳納。

其中,轉製前參加工作的在職人員,按法定年齡退休後,領取的養老保險金低於原事業單位標準的,可由單位按原事業單位的標準給予補貼。

12.正確評價科技成果和進行科技獎勵。國家根據各種科技活動的不同特點,實行相應的評價標準和方法,精簡獎項數目,提高獎勵力度。在國家級科技獎項中,自然科學獎的評審標準要與國際標準一致,側重科學水平、科學價值;技術發明獎要獎勵重大技術發明,特別是戰略高技術的發明者;科學技術進步獎要強化高技術成果產業化導向,側重自主知識產權和經濟社會效益;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要設置雙邊、多邊科技合作獎。

特別設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對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越建樹的,在技術創新、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傑出人才實行重獎。鼓勵和規範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種科學技術獎勵。同時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和社會獎勵的管理。要較大幅度地精簡部門和地方的獎項及獲獎數目,改變將科研人員待遇與科技獎勵普遍掛鉤的狀況。對科學技術獎勵要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審辦法,完善評審機製,強化政策導向。

科技成果的價值,最終要看是否符合國家的需要,是否占領市場並獲得良好效益。要改革和完善對研究開發成果或產品的鑒定辦法。政府計劃項目成果應委托有資格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客觀評價,根據合同組織驗收。

13.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對於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項目,要充分運用知識產權信息資源,選準高起點,避免低水平重複研究;對於取得的科研成果,要重視運用知識產權製度保護其合法權益;對於知識產權的職務發明人、設計人、作者以及主要實施者,要給予與其實際貢獻相當的報酬和股權收益。要大力加強知識產權法律宣傳和人才培訓工作,引導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製度。

要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法製觀念,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和製裁各種侵權行為,及時有效地處理知識產權侵權和糾紛案件。

四、加強黨和政府的領導,全麵推進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

14.各級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認真調查研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優勢的科技與經濟發展戰略。

要具體部署科研機構企業化轉製的工作,明確技術創新的工作目標與重點,製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要認真總結、宣傳各地的成功經驗,加強督促檢查,積極務實地推進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的工作。

15.完善科技立法,加強國家創新體係建設,加強協作。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全局觀念和法製觀念,從經濟、科技、教育和管理等各方麵全方位加快技術創新和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進程。要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群眾團體、民間組織的優勢,鼓勵他們積極貢獻力量。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采取積極措施,主動為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服務。

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是堅定不移地實施黨的十五大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舉措。我們一定要在以江澤民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發揚當年搞“兩彈一星”的那種團結協作和艱苦奮鬥的精神,發揮科技第一生產力的強大作用,努力提高國民經濟整體素質,增強綜合國力,把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推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