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登記待業的手續
第二十二條
終止解除合同後在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登記待業的人員,按《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市屬科研院所試行全員聘任製待業保險暫行辦法》和《北京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於實行全員聘任製的科研院所待業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社會保障部保存檔案和進行管理。符合條件的,可領取待業救濟金。
第二十三條
終止、解除合同的職工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社會保障部登記,院所辦理如下手續:(一)填寫《終止、解除聘任合同證明書》一式三份,院所、職工本人、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社會保障部各一份;(二)填寫《科研院所職工檔案移交花名冊》一份;(三)開具《副食補貼轉移證明》交職工本人。職工收到《終止、解除聘任合同證明書》後3天內,院所將以上手續和市科委批準院所實行全員聘任製的批複影印件及職工檔案,送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社會保障部。經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社會保障服務部審核同意接收後,職工本人應在7天內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社會保障部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章合同簽證和爭議調解
第二十四條
聘任合同須由市科委委托的合同仲裁機構進行簽證,院所按每份合同2.5元交納簽證費,職工個人不交納簽證費。
第二十五條
院所成立由黨政領導和工會代表組成的聘任製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因簽訂或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因簽訂或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從爭議之日起30天內,向院所聘任製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七章試行全員聘任製的條件和步驟
第二十六條
試行全員聘任製的院所應具備的條件:(一)領導班子團結,改革意識強,有開拓精神;(二)基礎管理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做得較好;(三)科研、開發等任務飽滿,經濟效益好;(四)已經進行係統優化組合;(五)能按規定繳納待業保險金;(六)大多數職工讚同試行全員聘任製。
第二十七條
申請試行全員聘任製的單位,必須持試點工作方案、院所規章製度、標準合同文本、聘任委員會和工作班子名單等向上級主管部門、市科委和市人事局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經市科委上市人事局批準後方可試行。
第二十八條
院所試行全員聘任製的步驟:(一)建立組織。成立以院所為首由黨政主要領導等組成的聘任委員會及其班子;(二)製訂執行本辦法的實施細則;(三)廣泛進行宣傳;(四)組織職工認真討論;(五)簽訂合同;(六)經上級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後,以新機製運行。
第二十九條
簽訂第二期“三保一掛”科技承包經營責任製的單位,試行全員聘任製後,經市人事局同意,可增加工資總額4%的工資性補貼。此項補貼的一半經市人事局核準後計入工資總額,聯係貢獻大小和效益高低進行分配。另一半作為職工個人待業時的補充待業保險金,由院所代職工存入銀行。在職工終止、解除聘任合同或退(離)休時一次或分次發給職工[屬於第十五條第(一)、(五)項的不發補充待業保險金]。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市科委商市人事局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從1992年1月6日起執行。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人事局
1992年1月6日
關於北京市市屬科研院所實行一定兩改三高工程目標責任製暫行辦法
(京科管字[1996]69號1996年3月17日)
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決定》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決定”的意見》的精神,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深化北京市市屬科研院所科技體製改革實施要點》,促進院所按照“穩住一頭、放開一片”方針,調整結構,分流人才,轉換機製,提高科技水平,增強科技後勁,推動科技力量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進一步進入經濟建設主戰場,從1996年起,在市屬科研院所實行“一定兩改三高”(簡稱一、二、三)工程目標責任製,具體辦法規定如下:一、“一定兩改三高”工程目標責任製的內容和指標“一定兩改三高”工程目標責任製以“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的方針為指導,以實行所(院)長負責製為前提,把經過確認的院所“九五”改革與發展目標[即所(院)長任期目標]定為本工程的實施目標,通過進行結構調整、人才分流和轉換機製兩項改革,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院所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高素質的科技人才和高社會經濟效益,引導院所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事業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一定”即根據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的優勢和特色等實際情況,找準位置,確定:1“九五”科技主導發展方向、任務、重點研究課題、技術關鍵及主要技術指標。2“九五”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目標、內容、途徑及社會經濟效益指標。3發展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的目標、內容、途徑及社會經濟效益指標。4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改善職工生活待遇的目標。
(二)“兩改”即進行結構調整、人才分流和轉換機製兩項改革。包括:
1.進行組織結構調整,促進人才分流。(1)調整現有組織結構,組織精幹高效科技力量的措施;(2)實現科技要素與經濟要素優化組合,推動大部分科技力量進入經濟、長入經濟的措施;(3)發展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的措施。
2.改革運行機製,建立科學的科研院所製度和現代科技企業製度。(1)建立科學的科研院所製度。包括:——試行理事會決策製、院所長負責製、監事會監督製;——深化人事製度和工資製度改革,實行全員聘任製、內部職務工資製和課題工資製;——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新型科研機製。(2)建立現代科技企業製度。包括:對科技企業進行改革、改組、改造,加強科技企業管理等。
(三)“三高”是在“一定”的指導下,通過“兩改”實現的具體目標。“三高”的內容和指標包括:
1.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指標:這是反映院所科技水平和科技後勁的指標。具體考核獲國家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國家和部、市科技進步獎、星火獎的情況;獲準專利數;發表論著的數量和水平;完成國家、部、市級科研項目的情況。采取分檔計分辦法(見附件一)。
2.高素質的科技人才指標:這是反映院所科技帶頭人、經營管理帶頭人水平及跨世紀人才培養情況的指標。具體考核獲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人數;獲部、市科技進步一等獎前三名的人數;獲部、市科技進步二等獎前二名的人數;獲院所年終考評一、二等獎的所(院)長人數;年技工貿總收入超過500萬元的院所辦經濟實體負責人及單項工程費在5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項目負責人人數;列入市科技新星計劃人數等。
3.高的社會經濟效益指標:這是反映院所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情況的指標。具體考核院所技工貿總收入、總收益、上繳稅金、國有資產保值與增值以及成果轉化的社會經濟效益(以上五項考核指標的計算說明見附件二)(一)各院所要按照“一定兩改三高”的要求,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製定出“九五”期間實施“一定兩改三高”工程目標責任製的方案,經主管局(總公司)審核後,報市科委批準。由市科委、主管局(總公司)與院所簽訂“一定兩改三高”工程目標責任製協議書。
(二)各院所根據“一定兩改三高”工程目標責任製協議書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每年年終填報考核報表及有關文字總結,經主管局(總公司)核實並簽署意見後,送市科委、人事局進行年終考核。考核結果與院所的工資總額或獎勵基金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