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工作進展(七)(1 / 3)

【完成局屬經濟實體脫鉤改製審計】委托北京北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於5月22日~6月15日對局屬五大經濟實體共13家經營企業進行了審計。通過審計核實了13家企業資金往來的情況,摸清了各企業目前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情況,並對近兩年各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了審計分析、評價。審計指出目前局屬企業經營中的主要問題是沒有形成理想的經營狀態,市場占有率低,獲利能力不強,沒有形成規模化經營,在市場大潮中反映脆弱。究其原因:有資金不足的問題、內部管理體製問題、人員素質的問題以及未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運行機製等問題。(李秀琴)

【完成離任審計】對護校劉克林副校長任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客觀公正評價領導者任期內的經營業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以及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的基礎上,同時指出經營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並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李秀琴)

【審計為單位創效益】在基建和總務部門的支持配合下,本局直屬單位審計僅基建工程一項為單位節約資金3338萬元。其中節約資金400萬元以上有3家:積水潭醫院、友誼醫院、同仁醫院;節約200萬元以上3家:兒童醫院、胸科醫院、中醫醫院;節約100萬元以上6家:天壇醫院、朝陽醫院、宣武醫院、首兒所、結研所、佑安醫院:節約40萬元以上6家:安定醫院、疾控中心、神外所、中醫學校、回龍觀醫院、安貞醫院。各單位審計人員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每一項工程決算,都深入科室、工地核實工作量,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防止高估冒算,多計工程費。一些單位修訂了基建維修工程製度,修訂後的製度規定審計核減下來的不合理取費,由施工單位交納全部或50%審計費。這樣,既為醫院節約了開支,又能促使施工單位對施工工程所列預算項目及取費等合理、規範,同時也促使施工單位逐漸提高了文明施工、合理結算的意識,使基建維修工程審減率逐年下降,維護了單位的合法權益。(李秀琴)

【發揮審計監督職能,當好經濟衛士】本局直屬單位的審計部門在開展經常性審計監督的同時,對設備購置前的可行性論證、經濟合同、招投標等進行了審計。2002年開展合同審計270項,設備審計38項,為單位節約資金134萬元。藥研所對專項設備購置審計,節約資金60萬元;首兒所對6項設備購置進行了招標和審計,節約資金50萬元;友誼醫院全年對設備購置合同審計17項,節約資金22萬元;腫瘤醫院對18項5萬元以上的經濟合同實施了審計,節約資金1.6萬元;安貞醫院完成大型設備購置前的審計論證23項,總金額1472萬元。依據合同法完成29項總金額4955萬元的經濟合同審計,提出的審計建議均被有關部門采納;宣武醫院對85份經濟合同進行了審計,審計金額2981萬元;護校堅持對財務收支狀況的審計監督,對每一張憑證每筆業務逐項審核,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天壇醫院領導讓審計參與醫院醫療設備及基建工程設備的招投標采購工作,對設備的性能、價格比進行論證、分析。(李秀琴)

【召開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情況通報會】2003年1月23日,本局召開直屬單位2002年上半年財務收支審計情況通報會。局直屬單位法人代表、主管財務、審計的領導和財務科長及審計科長參加了會議。郭積勇副局長在會上通報了53家審計情況,在全麵評價財務管理狀況的基礎上,著重指出存在的問題、分析存在問題的根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局直屬各單位必須強化各級領導、職能部門財經法紀觀念和經濟監督意識,完善內部管理,健全內部控製,加強監督製約機製。金大鵬局長在通報會上進一步強調,加強經濟管理、強化審計監督是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李秀琴)

【召開內部審計工作會議】2003年3月27日,本局在宣武醫院召開了北京市衛生局內部審計工作會議。局直屬單位全體審計人員和18個區縣審計負責人參加了會議。總結了2002年審計工作,傳達了全國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通報近幾年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布置了2003年內審工作的重點。(李秀琴)

物價管理

【配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實施,製定病案病曆複印複製收費標準】2002年4月4日國務院公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規定:“患者有權複印或者複製其門診病曆、住院誌、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曆資料”。同時規定:“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為其複印或複製病曆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為此,衛生局物價處報經北京市物價局同意,製定了《病案病曆複印複製收費標準(試行)》。規定各醫療機構應患者要求為其複印或複製病案病曆資料收費標準為:複印費:A4紙每張1元、A3紙每張2元。醫學影像檢查資料複製費:每份收取4元複製費,另按材料進價加10%收取材料費。此項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依法納稅,並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賀時浩)

【繼續進行醫藥費“總量控製,結構調整”改革】2002年,全市參加醫藥費“總量控製,結構調整”改革的醫院醫藥費用總量實際增長幅度已由改革前的32%控製到10.4%,略高於10%的控製指標;其中藥品收入實際增長幅度已控製到5.7%,低於9%的控製指標。扣除門急診人次增加10.01%、實際占用床日增加8.82%兩項不可比因素,總量控製任務基本完成。

受全市醫院實行“醫藥分開管理,分別核算”和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價格主管部門為抑製藥費過快增長先後大幅度降低了抗生素、心腦血管、抗腫瘤等藥品價格等因素綜合影響,2002年全市醫院藥品收入占醫藥收入的比重已由改革前的60.4%降至51.5%,實現了醫院收入結構調整的目的。(賀時浩)

【醫院診療費定比上繳,首都醫學科研經費有了保障】按照實行醫藥費“總量控製,結構調整”改革方案規定,北京地區參加此項改革的各級各類醫院都要從新增設的門診診療費收入和住院診療費收入中,拿出10%上繳市財政局,作為首都醫學發展基金專款專用。2002年全市共收繳2001年度首都醫學發展基金2350萬元,1997~2001年,此項專用基金共籌集8904萬元,已撥付科研課題中標單位經費3400多萬元。對促進首都醫學發展和重點學科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賀時浩)

【審批新儀器、新技術、新項目收費標準】隨著醫學科學技術不斷發展,新醫療技術和新醫療設備不斷應用於臨床,醫院新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不斷增加,為此,醫院按照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審批程序提供相關資料和成本測算,上報市局進行價格審批。本局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同意市衛生局審批部分醫療防疫收費標準的函(試行)》的精神,對新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名稱,按照國家計委、衛生部製定的《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進行規範審批,依據成本測算,考慮到國家、醫院、患者三者利益暫定“三新”項目的收費標準,2002年暫定檢查治療新項目收費標準348項次。保證了醫院“三新”項目的發展和應用,也體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付誌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