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敢下“狠”手才能成功改變命運
這是一個公平的社會,因為絕大多數人在多數時候,都隻能靠自己,沒背景、沒關係、沒資曆、沒學曆,都不是足以致命的缺陷,隻要我們對自己敢下“狠”手,就能改變命運,從低穀走向人生高潮。這是一個“殘酷”的社會,強者以弱者為食,激烈的競爭容不得弱者偏居一隅,要想不被“吃掉”,就隻有一條路可走:逼迫自己變狠。
英國哲學家霍布斯早就在《利維坦》一書中提出“人對人是狼”的經典論斷,他從人性的“自然欲望公理”推出了“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再由人的“自然理性公理”歸結出了自我保全原則。在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大叢林裏,最終能夠決定我們成敗的隻有一個因素,那就是“狠”,你對自己越“狠”,社會就會對你越寬容,你也就越接近成功。或許這正是霍布斯教人們變成“狼”的最根本原因。
我們今天所生活的社會就像一個集合了生活、工作、利益與心理融合而成的狩獵場,每個人都是狩獵者,同時每個人也都是其他狩獵者的獵物,如果不敢對自己下“狠”手,別說逆襲,就連能否生存下去都是一個未知數。
在弱肉強食的叢林中,獅子不會同情自己的“食物”,同樣在競爭激烈的社會之中,強者也不會同情弱者。我們每天都會接觸形形色色的人,上司、領導、同事、下屬、同學、老師、司機、小販、警察、醫生……上下級之間的摩擦矛盾、同學同事之間的攀比、醫患矛盾的增加……周圍的人變得越來越狠,我們受到傷害的概率也在不斷攀升,要想在這個變“狠”的世界中生存下去,就必須適應變“狠”的人心,變“狠”的社會。如何適應?答案很簡單,不想被狼吃掉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變成它們的同類。
遺憾的是,絕大多數人在關鍵時刻往往下不了“狠”手。明知道如果對自己的要求高一點,做決斷的時候痛快一點,結果就會好一點,但偏偏對自己下不了“狠”手,狠不下心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於是隻能成為任人宰割的弱者。明知道不忍心“獵殺”別的同伴,就隻會陷入獲取獵物和人類友誼的兩難抉擇,從而喪失“狼性”成為他人口中的“獵物”,但就是下不了“狠”手,所以我們的戰鬥力也會大打折扣。
“為什麼老天如此不公平,別人在休閑度假的時候,我卻要為了微薄的加班費而拚死拚活?可是現實如此殘酷,我又能怎麼辦呢?房貸總是要還,不加班賺錢就隻能喝西北風。”
“每天都有數不清的煩惱、無窮無盡的問題,想想自己的生活過得還真是窩囊,這就是個拚‘爹’的年代,誰讓你沒‘爹’可拚呢?”
“我的頂頭上司簡直是一個變態的施虐狂,一旦心情不好,所有人都跟著遭殃。訓起人來沒完沒了,實在是忍無可忍。可又不敢辭職,怕找不到這樣待遇好的公司,哎,忍無可忍也隻能從頭再忍,什麼時候是個頭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