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變徵(3)(1 / 2)

段業知道,這人頭稅這種東西,在這片土地上,有著悠久的曆史和傳統,驟然廢掉,當然對於百姓來說是好事。但是段業也不可能去當慈善家。

該收的稅,肯定是要收的,不然拿什麼去打仗,建設,做福利,做慈善?

段業當年在那個年代,也是經常看yy小說的,那裏麵,很多主角來錢仿佛都很容易一樣,幾乎伸手就有。可是,有錢,對於見解和視野領先時代很多的段業來說,想搞點錢,其實也不難。

但是問題在於,自己的錢,是自己的錢,是私錢,官府的錢,那是公款。

如同很多穿越前輩那樣,公私不分,把自己賺的錢來捐助官府,豢養軍隊,那不是不行。但是段業卻不願意這樣,甚至很反感這樣。

公私不分,那遲早是要出大問題的。

段業更願意建立製度化的辦法,讓官府可以合法的,不太加重民間負擔的情況下搞到足以維持並且發展的錢,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長遠之策。

百姓就那麼多百姓,土地也就那麼多土地,真正想收到更多的稅負,其實最好的辦法是搞清楚民間財富的分布然後設定一個很好的比例。而攤丁入畝,無疑就是釜底抽薪的辦法。

現在這個年代,由於戰亂,固然大筆土地荒蕪,段業也透過鼓勵開荒,招攬百姓的辦法,讓這些土地不至於常年不能創造價值。

但是剩下的土地,其實幾乎都掌握在少數人手上,他們的土地綿延千裏,他們的長工眾至千萬,當地幾乎所有人,都在為他們打工。

至於江南就更嚴重了,豪門士族,幾乎壟斷了土地。而一旦壟斷土地,也就壟斷了整個社會的資源,偏偏現在的稅法,他們根本不用交多少稅,而那些本來就很苦的自耕農,卻得繳納對他們來說負擔很重的稅負。

這樣下去,後果可以想見,隻會造成大量的土地兼並。

加上一有戰爭,災難,農民無法生活,唯一的辦法,就是賣兒賣女賣土地,以至於段業經過調查,才發現涼州如今可耕種的土地,居然也是百分之一不到的。

當時,劉穆之和張袞憂心忡忡的把這個消息告訴段業時,段業也是很震驚的。但是,光震驚沒有用,最重要的是要能夠解決問題。而且,劉穆之主張的嚴刑峻法,在段業看來,並不可行。不涉及經濟利益的事情,透過法規來限製,是個很好的辦法。可是這種和大筆利益相關的,你想用法律來禁止那是辦不到的。更何況,法律本來也就是人訂的,而且一般都會有可以靈活解釋的空間。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兼並土地沒有實質性的利益,自然他們就不會主動去兼並了。經濟結構決定上層建築,這是不滅的真理。

具體來說,攤丁入畝就是可以用來緩解土地兼並危機的好辦法。當然段業必須說,他知道這個辦法,還是跟滿洲韃子學的。

當然了,滿清統治者可沒有那麼好心,他們之所以要這麼做,完全是因為如果不做,他們就要遭遇滅頂之災,而和段業在自身沒有受到任何威脅時候主動的積極的去做,是兩回事。

滿清時代,他們的皇室、貴戚和大大小小的官吏瘋狂地圈占漢人土地,土地兼並由此一發而不可遏止。後來隨著統治的穩固,漢人反抗程度的降低,自然也會迎來一段時間經濟的複蘇,而等到這些滿洲貴族們手上有了錢,他們對土地的兼並更加狂妄之極。或購買、或奏討、或投獻,手段多種多樣。尤其是在那樣一個商品經濟有了一定發展的時代,土地也被納入商品的範疇進行交易,地權轉移因土地買賣而加速,“千年田八百主”。土地集中已達無可複加的地步。於是農村裏分化出大批無業光丁。

任何一個年代,這種失地青壯年,都是極大的隱患。滿清統治者當然也知道這一點。

那失去土地的人,要麼造反,那樣就需要花錢花糧食來鎮壓。要麼逃亡,那逃亡的話就會直接造成官府稅收減少,也征不到徭役,如此一來,就有了連鎖反應,危及到了統治。

當段業把這裏麵的道理,都給自己的部下們講清楚,還好他們大部分人,都是明大體顧大局的,也就基本讚成了。

至於還有些疑慮的人,段業也不強迫,而是明確告訴他們,一方麵現在把稅收攤入土地,短期對於他們的利益有損失,但是畢竟這是著眼長遠。土地兼並這個趨勢如果不在萌芽狀態下消滅,那對誰都沒好處。

而另外一方麵,段業也知道,對於這些手上有很大的利益的人來說,空口白牙的唱高調並不好,段業明確許諾他們,他們現在損失的些許利益,將來一定用別的法子,給他們補回來!

於是眾人皆歡,事情就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