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果斷授權,給下屬讓開 6隻需下達目標,不必布置細節
領導者管理企業的最佳手段是抑製過剩的權力欲,而不是放縱自己的權力欲。因為管理者是帶領下屬完成目標的領頭羊,而不是通過個人能力實現目標的孤膽英雄,因此,通過合理授權,最大限度地挖掘和調動下屬積極性,是每個管理者都應該去做的事情。
大量的實踐證明,一個成功的領導者往往是這樣的:他們最大限度地把權力授予給下屬,並全力支持下屬的工作。他們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下屬能把工作做好。
有一次,傑克·韋爾奇參觀一個工廠裏的生產線,他發現生產線上的工人沒有任何權力,他們隻是被動地、機械地重複同一個動作。韋爾奇問廠長:“你可不可以向工人授權,讓他們有一些自主權?”廠長給出的答複是否定的。
韋爾奇向廠長提出了一個設想:“給每個工人的操作台上設計一個按鈕,當他們想休息時,按一下按鈕,就可以停下來休息,如果有精神,就可以一直幹,甚至可以讓傳送帶加快速度,當然,流程也要稍微改變一下。”
遺憾的是,沒有人同意韋爾奇的這個設想,但是他決定試一試。實驗結果如他所料,生產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在通用公司,幾乎所有的工廠在處理每一件事情時,都是以生產部門為單位的,各個小組協同作戰,而不是把工人安排在生產線上,讓他們以生產線為單位。
員工不是機器,不是工具,即便是生產線上的員工,也需要一定的自由權限。當他們疲憊時,可以停下來喘息;當他們精神抖擻時,可以加快工作速度。這種對自由的渴望,是每個員工都具有的心理。傑克·韋爾奇的實踐證明,把決策權盡量下放給那些做事的員工,可以極大地提高做事的效率,因為他們最了解自己的工作,了解真相。
荷蘭控股公司是一家經營能源和消費品的企業。1995年,公司的銷售額高達110億美元,利潤為315億美元。在老板範·弗利辛根的正確經營和管理下,借助優秀人才的力量,使得公司的銷售額大幅度提高。
範·弗利辛根的高明之處在於給屬下更大的權力,讓他們發揮巨大的能量。在他看來,給屬下一些權力可以讓屬下承擔更多的責任,還可以得到應有的回報。就會得到應有的回報,這就是放權管理。
在範·弗利辛根實施放權管理之前,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分公司的管理者,主要任務是執行總公司的決定。但是他們對具體的執行過程和執行結果並不重視,每個人都認為這不是自己的責任。為了扭轉這一個格局,範·弗利辛根把90%的權力下放給各個分公司的管理者,這些權力包括革新、創業等多個方麵。當然,90%權力下放的同時,也意味著90%的責任下放,總公司隻承擔10%的權責。
權力下放之後,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管理層表現出了充分的信任。在範·弗利辛根看來,既然權力下放了,就應該信任員工,讓他們獨當一麵。在員工中,有些人精明能幹,具有強烈的進取心和責任心。對於這類員工,公司從來不會指手畫腳,而是給他們足夠的空間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