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弗利辛根說:“員工是真正在賺錢的人,你可以向他們提問,但是他們需要自己去摸索,而不需要別人去為他們安排一切。”任何時候,他都非常信任員工。有時候,某些部下會寫信給他請求幫助,但他總是在回信裏寫上自己的意見,並加上一句:“我也認為這個問題很棘手,祝你成功。”
通過合理授權,使權力層層下放,讓每個部門都有了主動權,使他們能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決策,讓每個人都切實地負起責任,而且由於決策是自己做的,因此,他們都願意為自己的決策負責。公司最高管理者隻需把握投資和財務等方向性的決策權力,起到應有的引導和監督作用,就可以保證公司在大的方麵的正確走向。
不過,有兩個問題值得管理者們注意,第一個問題是:合理授權,重在“合理”,即授予員工的權限應該與具體工作相匹配,既不能權力過小,也不能權力過大。第二個問題是,合理授權之後,絕不要幹涉員工。下麵我們來逐一分析這兩個問題。
首先,關於授權的“合理”性問題,有這樣一個案例:
趙總屬下有幾名得力的中層管理者,他對這幾位管理者都非常信任,經常把公司一些較為重要的事務交給他們。隻不過,趙總授權時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授權過多。
比如,公司有個重要客戶需要公關,趙總會對一位中層說:“這件事交給你了。”但是這位中層正在負責人才招聘工作,他去公關重要客戶了,誰負責招聘工作呢?趙總說:“人才招聘工作繼續由你負責。”可是這位中層除了負責招聘工作之外,還在負責采購工作,於是趙總又說:“采購工作繼續由你負責。”
就這樣,這位中層一下子負責3項工作,趙總給了他很大的權限:“有什麼問題自己決定,需要資金直接找財務,就說我發話了。”但問題是,這位中層一人負責3項工作,明顯力不從心……
在這個例子中,趙總給屬下授權過多,導致屬下壓力過大,可能會累垮了屬下,還會影響工作完成的質量。這種過度的授權,是每個管理者都要注意避免的。最好的做法是,一次隻授予一種權利,讓員工專注地完成目標,這樣便於執行到位。
其次,關於授權之後絕不幹涉的問題,我們也舉一個例子:
希爾頓21歲那年父親授權給他,讓他擔任一個旅店的經理。同時,轉讓了部分股權給他。然而,讓希爾頓非常惱火的是,父親雖然授權給他了,但經常幹預他的工作。正是因為年輕時親身體驗了有職無權、處處受約束的感受,所以,當希爾頓後來掌權時,他在授權給他人時,隻要做出授權決定,就會給下屬全權。這樣,被授權的下屬也有機會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華。
通過權力下放,可以表達對員工的信任,激起員工的積極性,使每個負責具體工作的員工,都把本公司的發展和前途看作自己的職責,使每一個擁有獨當一麵能力的人,都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和創造性。授權以後,絕不去幹涉下屬,這是管理者自信的表現,也是信任下屬的表現。如果你不信任下屬,就不要把權力授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