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3 / 3)

意大利教士貝多利在祈禱時,身體突然著火焚燒。他是遭遇身體自燃後尚能生存數天的少數受害人之一。報道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療的巴塔利亞醫生,這篇報道見於1776年10月佛羅倫薩的一份學報。

事發期間,貝多利正在全國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達姊夫家裏,由姊夫帶領其到暫時歇宿的房間。由於他穿的襯衫是用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進房就要了一條手帕,把襯衫和肩膀隔開。接著,他獨自留在房中祈禱。

過了幾分鍾,房中傳出教士的痛苦呼叫聲,全屋人立刻衝進他的房間。他們看見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給一團小火焰包圍,但上前察看時,火焰便逐漸消退,最後熄滅了。次日早上,貝多利接受巴塔利亞醫生檢查。他發現傷者右臂的皮膚幾乎完全脫離肌肉,吊在骨頭上。從肩膀直至大腿,皮膚也受到同樣損傷。燒得最嚴重的部分是右手,已開始腐爛。巴塔利亞醫生雖然立即進行治療,但傷者的情況不斷惡化,老是說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驚。據說,他坐過的那張椅子滿布“腐爛和使人惡心的物質”。貝多利一直發熱,陷於昏迷狀態,又不斷嘔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亞醫生無法在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跡象。最可怕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體已發出腐肉般的惡臭。巴塔利亞醫生還說,看見有蟲子從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脫落了。

巴塔利亞記得貝多利最初給送到他那裏時,右手好像給人用棍棒打過似的,襯衫上還有“搖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襯衫燒成灰燼,袖口卻完整無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襯衫與肩膀之間的手帕竟未燒著,褲子也完好無損。雖然他的頭發一根也沒有燒焦,帽子卻完全焚毀。房間裏並沒有起火的跡象,可是本來盛滿油的一盞油燈已完全枯竭,燈芯也燒成了灰燼。

奧弗頓醫生在《田納西州醫學會學報》發表一篇文章,記述該州那士維爾大學數學教授漢密爾頓因“局部自燃”受傷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漢密爾頓教授從大學返家,那天天氣很冷,溫度表記錄得的氣溫隻有華氏8度。

突然間,他覺得左腿灼熱疼痛,就像給黃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團幾時高的火焰,直徑如一個銀幣大小,頂部則呈扁平形狀。他立即用手拍打,但無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漢密爾頓教授保持冷靜,想起如果火焰沒有氧供應就會自動熄滅,於是兩手拱成杯狀蓋在燃燒之處,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劇痛,進屋之後,便立即脫下長褲和內褲,檢查傷口。他看見傷口約寬1時,長3時,幹爽,呈青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檢查了內褲,發現正對傷口之處已經燒穿,但洞口周圍絲毫沒有燒焦的痕跡。最奇怪的是,長褲竟然完好無損,隻是底麵靠近內褲燒穿的地方有許多暗黃色的絨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傷口雖然有些地方與普通傷口不同,但為漢密爾頓診斷的醫生經過檢查後,仍然把它當作普通燒傷一樣醫治。傷口很深,過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後,傷口周圍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不斷隱隱作痛,而且疤痕呈現一種很不尋常的青黑色。

英國南安普敦附近一條鄉村發生的一場怪火,奪去了基利夫婦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鄰居聽見基利家中傳出尖叫聲,進去時即發現屋內已經著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經完全化為灰燼。基利太太則坐在安樂椅上,雖已燒成黑炭,但仍可辨認。警方發現屋內有張桌子翻倒,油燈也掉在地上,但他們不明白一盞油燈怎能造成這場災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樂椅竟然沒有燒壞。

1910年,印度狄納波附近曼那村的兩名巡警發現一具燒焦的婦人屍體。他們把這具衣服無損但仍然在冒煙的屍體送到地方法官那裏。據巡警說,發現屍體時房間裏並無失火跡象。

英國布萊斯附近的懷特利灣有一對姓迪尤爾的姐妹,是退休的學校教員。姐姐名叫瑪格麗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23年3月22日晚上,瑪格麗特跑到鄰居家中,慌張地訴說妹妹已經燒死。鄰居進入她家裏發現威廉明娜燒焦的屍體躺在床上。床和被褥並無火燒的痕跡,屋內各處也沒有失火跡象。

在死因偵訊中,瑪格麗特一再發誓發現妹妹屍體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鄰居所見的一樣。但驗屍官認為睡床安然無損,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燒成灰燼,簡直荒謬絕倫。他斥責瑪格麗特撒謊,聲言要起訴她,並在死因偵訊間暫時押候。

鄰居和輿論也都不相信瑪格麗特的供辭,瑪格麗特備受壓力,在重新開庭偵訊時承認作偽證。她說自已實際上是在家裏樓下看見威廉明娜身體著火,但一息尚存,於是她把火撲熄後,便扶妹妹上樓,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雖然樓下也沒有起火跡象,可是驗屍官認為這個說法比瑪格麗特原來的口供合理一些。

驗屍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燒死”。不過,他事後說,這宗案件是他曆來偵查過的最奇特的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羅來納州緣鎮的伍德先生被人發現在他緊閉門窗的汽車前座上被燒成黑炭。當時他的汽車停在291號公路旁邊,油箱裏還有半箱汽油。除了擋風玻璃因受熱而起泡及向內凹陷外,全車並無損壞。

78歲殘廢老人楊錫金住在檀香山冒納基亞街1130號,1956年12月,鄰居發現他遭藍色火焰包圍。15分鍾後,消防員到來時,他的軀體和椅子已燒成灰燼。可是,擱在對麵輪椅上的雙腳完整無損,連周圍的家具和窗簾也沒有損壞。

人體自燃的遇難者很少是兒童,伊利諾州洛克福鎮的普魯伊特卻是一個例外。這名四個月大的嬰孩於1959年春因嚴重燒傷致死,可是他的衣服並沒有燒焦的痕跡,床上的被褥也沒有損壞。

1950年十月的一個晚上,年方19歲的安德魯斯小姐和男朋友克裏福德在倫敦一家夜總會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燒及頭發。克裏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設法把火撲滅,但始終無法救回她的性命。

克裏福德在法庭上作證說:

“舞池中沒有人吸煙。桌子上沒有蠟燭,我也未看見她的衣服給任何東西燒著。我知道說來令人難以置信,但事實上我覺得火焰是從她的身體內發出來的。”

其他證人也同意他所說的話。結果,法庭裁定安德魯斯小姐是“死於原因不明的一場火”。

密西根州旁提亞克市的30歲汽車工人彼得森,由於健康欠佳,幾個月來一直心情沮喪。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時45分,有人發現他死在自己的汽車裏,看來是自殺。當時駕駛座側邊的座位仍在冒煙,排氣管已經扭曲,伸進關閉了門窗的車廂裏。

醫生檢驗過他的屍體後,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這與自殺的推測正好吻合。可是,他們無法解釋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為什麼會三度燒傷,以及他的鼻子、喉嚨和肺部為什麼會灼傷。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內衣褲絲毫沒有損壞,燒焦的皮肉還豎起沒有燒毀的體毛。調查人員起初認為汽車的排煙可能帶有熱力,後來又懷疑有謀殺成分,但都不能解釋彼得森死時的情況。

在一宗人體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個。以下是196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亞先驅報》有關該次事件的報道:

“拉歌斯市一戶七口之家,有六個成員燒死的事件……目前已成為最難解答的謎團。

據昨日的現場調查顯示,該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無損,甚至兩張棉褥也仍然整齊地鋪在兩張鐵架床上……

這場燒死六個人的大火對整個房間似乎無損……但從死者被焚的嚴重情況看來,房中物件,包括本牆和屋頂的鐵皮,本應蕩然無存。

雖然較早時傳說,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時,從窗口潑進汽油,然後點火焚燒,但昨日的調查已證明此一說法不正確。”

人體自燃的現象並不為20世紀科學界所承認,既未被列入世界衛生組織編訂的“國際疾病分類法”中,也不是美國或國立醫學圖書館生物學與醫學圖書索引的一個條目。盡管警察、消防員、縱火案專家、驗屍官和病理學家提出不少證據,但大多數醫生和科學家仍然認為那些看來無容爭辯的事例未經徹底調查。

不過,並非曆代的人都抱這種懷疑態度。17和18世紀時,人體自燃現象,特別是發生於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被視作是上帝的懲罰。到了19世紀,由於生物學與化學的進步,研究人員得以從非宗教的角度找尋這些不明火災的成因。他們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舉的一種或多種的結合:

腸內的氣體容易燃燒。

屍體產生易燃氣體。

幹草堆及肥料堆產生的熱力,足以引起自燃。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於空氣中就會自動著火,如人體元素之一的磷。

有些化學品本身並不活躍,但與其他物品混合時會引起爆炸。

某些昆蟲和魚類發光表示可能有內火。

人體內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極佳的燃料。

靜電產生火花,在某種情況下可能引起人體著火。

然而,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上述各種假設都不是人體自燃的真正成因。1851年時,一位德國化學家已經指出,喝了大量白蘭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會著火。其後在19世紀末期,幾位醫生曾聲稱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當少的人體為什麼會著火。1905年4月22日,(美國醫學)雜誌對相信人體自燃的人予以迎頭痛擊,指出“在全部發表過的人體自燃事件中,幾乎半數來自法國這個神經過敏的國家”。

為了驗證酒精可使人體變成高度易燃的說法,科學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後點火焚燒。結果,老鼠的外皮騰起烈火,皮下外層肌肉也被燒焦,但內部組織及器官則依然無損。後來他們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長時間的博物館標本作試驗,結果也是一樣。

消化係統產生的易燃氣體的確可能在人體聚積,造成危險。英國有位牧師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聖壇的蠟燭,以免呼出的氣體著火。

靜電也可能是一個原因。據美國防火協會的防火手冊說,人體聚積的靜電負荷達數千伏電力可通過頭發放出,一般不會造成傷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製造易燃物品的工廠或使用氣體麻醉劑的醫院手術室中,這種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從沒有人燒成灰燼而設備無損的先例。

此外,還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閃電、體內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輻射、高頻音響、地磁通量等等,但這些因素如何發揮作用,則未有解釋。總之,人體自燃現象直至目前為止仍然是一個謎。

人體中的核反應

這個科學之謎,引起了一些科學家的興趣。

早在1958年,法國斯特拉斯大學藥物研究所的梅茨和哈塞爾曼等人,對非洲撒哈拉沙漠的油井工人作生物化學統計,他們詳盡地分析了工人們的食物成分和排泄物成分後,又有新的發現:幾乎全部元素的攝入量比排泄量要大,但是其中的鎂,平均每人每天攝入量是2638毫克,排泄量卻是380毫克。

也就是說,鎂的排泄量比攝入量多出1162毫克。這就意味著鎂的排泄量比攝入量多44%。假如這個差額是依靠原先貯存在人體內的鎂來補償的話,那麼經過整整6個月的排泄,人體骨骼組織的鎂就失去80%,但是經過醫學檢查,結果並非如此。

那麼,人體中這麼多的鎂是從何而來的呢?

法國的克爾符蘭也對此一直進行研究。他認為,人每天的食物數量與質量都是有變化,為了滿足人體本身營養物質的需要,人的生命作用可能具有把過剩的元素轉換成所需元素的功能,其中人的生命細胞質就是“原子反應堆”。於是,在1959年11月,克爾會蘭向法國醫學會提交了一篇題目叫《生命和原子轉換》的論文,首先提出了存有這種現象的“生命原子轉換說”。

為了解開那個體內多出的鎂之謎了。克爾符蘭堅持了10年嚴密的科學實驗。到1968年又報告令人鼓舞的成果:由於給老鼠的飲食中添加了過量的鎂,結果使它們體內的鈣和磷的百分含量跟對照組相比,分別增加333%和348%,而且它們的體重還比對照組平均重了15%。

1969年,他又報道了對龍蝦等的實驗,得到了跟老鼠實驗類似的結果。他認為的確是由於細胞質在生物體內進行了使原子核轉化的工作,使體內過剩的鎂轉換成磷和鈣。

這些實驗結果的確是令人感到新奇的,在生物體裏,除了真正的化學變化以外,在原子核裏還在不斷地進行著無休止的變換。這個發現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生命的秘密也許就隱藏在原子核裏麵!

對於這樣一個令人費解的謎團,科學家們正在向縱深方麵探索,總有一天會徹底解開這個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