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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4斂金奪位,殺人如麻

大權一旦到手,嚴嵩就露出了凶相。幾十年的心血,不就是圖得榮華富貴嗎?現在,位無以複高,隻差錢還不見多多。收斂錢財就成了他的主要目標。各種名目,各種機會,嚴嵩絕對不肯錯過。

科舉,是曆代王朝十分重視的事情,封建統治者要靠這條途徑選拔德才兼備的官吏。可是嚴嵩在禮部做尚書時就已開始勒索考生,致使舉子無錢難登“三寶殿”。皇帝的本家,是皇帝的“血脈”,誰敢輕慢,但嚴嵩也敢“收費”。朱表柚謀求繼承王位,朱惟燱和朱懷爭奪,打起官司,嚴嵩各收白金3000兩,嚴嵩權衡不出輕重,便請皇上裁決——聽“天命”。連皇帝的親兒子(後來的隆慶帝)都不得不送一千金,求他給東宮撥“年費”(一年的日常開支)。嚴嵩的兒子嚴世蕃更甚,受賄索賄,買官鬻爵,封罪將仇鸞、犯官李鳳鳴、金則擢為大將總兵,使郭綜補漕運,每年用大小車六七十輛、十餘條船載運髒物回老家。連私黨趙文華從東南沿海歸來,賂嚴世蕃金絲幕一具,其姬27人各簪寶髻一個,“世蕃以薄恨之”,竟代文華草本章請示病休,故意弄得韻不通文不順,令嘉靖生氣,削其職,流放其子戍邊。這樣聚斂,自然積財無數。在滿百萬數時,嚴世蕃居然大擺酒席慶賀,連續四次,囂張之態,可見一斑。一個朝官,竟列於天下十七家大富之中,長江兩岸,莊園就有數十座。民脂民膏,罪惡重重。

斂財聚物,依仗是手中的權勢。位子保不住,一切都是空談。為了利益,拚命加強自己的統治,廣羅黨羽,殘殺異己,這個曆代陰謀家慣用的伎倆,嚴嵩使用得出神入化。通政司趙文華是嚴嵩安插的心腹,凡有奏章,趙文華都把副本抄送嚴氏父子,其它要害部門也遍布嚴嵩私黨,錦衣衛陸炳,刑部何鼇,都禦史鄢懋卿,大理寺卿萬寀,吏部尚書吳鵬、歐陽必進,都是嚴嵩安插的。軍隊則由仇鸞把持,祭酒王材掌握國子監,產世蕃坐位工部,這還不算,嚴嵩居然把他牙牙學語的孫子嚴鵠也報了“斬敵首七級”的軍功,升任錦衣衛千戶,同時竟私蓄刺客郭寧三等一幹人,專事暗殺活動。明朝廷變成了“嚴朝廷”。

嚴嵩還研究了很多與皇帝相處的秘訣,掌握了一套利用皇帝的辦法。想要解救他的心腹或送了禮的人,先順著皇帝的心思盡力詆毀辱罵,然後婉言解釋,拍皇帝的馬屁,嘉靖漸漸氣消,天大的事也就化了。打算坑陷的,先表獎一番,然後鬼兮兮的“透露”一點“傳聞”,觸怒皇帝,那人便不知所以的被貶降罷殺。尤其是後期,50多歲的嘉靖體力不支,整天躲在西苑萬壽宮中修養祈求長生,難得過問一下朝政,隻有近80歲的嚴嵩在直廬西苑裏特建的首輔辦公處處理章奏政事,另一間屋裏,獨眼嚴世蕃等待“破譯”皇帝潦草的手敕,代替父親起草“答問”,嚴嵩已很少去向嘉靖“請教”了,權力幾乎等於大半個天子,生殺予奪,任其所為。有時,嘉靖為限製嚴嵩,也走走“聽政”的過場,但有嚴嵩的周旋,哪裏會有破綻?明朝廷在嚴嵩的左右下,一步步走向衰亡。

為了固位,嚴嵩大開殺戒。最先受其屠戮的,自然是言官。明代在中央專設都察院,在各省派駐巡按禦史,在六部設給事中,鑒查從皇帝到黎民的行事,這些人統統屬“特權階級”,可越級上奏,直達天子。經過明初一百多年的培養,言官們多數謇諤直言,且有相當高的政治嗅覺。最開始,言官們揪住的不過是嚴嵩貪汙受賄的一些小事,嚴嵩權位尚不穩固,常常死乞白賴地向嘉靖哭訴,請求免職,告老還鄉。嘉靖不但不撤換,反而認為“嵩樸誠”,每次都是防止“反省反省”而已。隨著嚴嵩權勢的增大,為惡日甚,言官們上書彈劾已變成了政治上的揭露。比如1551年沈鑠上書彈劾,就列舉了“納賄、攬權、斂財、害言官、縱子受財,運財還家、妒賢嫉能、擅寵害政”等十大罪狀,罪案備詳。嚴嵩當然不能讓他好過,假擬聖旨以“誹謗大臣罪”將之下獄,猶不心甘,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借令處死。又如楊繼盛,曾上書彈劾嚴嵩心腹仇鸞,結果被貶。嚴、仇反目後,嚴嵩一年四次提拔楊繼盛,企圖與之形成“盟友”,但繼盛毫不領情,到兵部武選司任職一個月,就上書列舉嚴嵩“十罪五奸”:

(1)以丞相自居;

(2)竊取皇帝大權;

(3)掩蓋皇帝的政治勳績;

(4)令世蕃代擬詔旨;

(5)冒領軍功;

(6)勾引叛國逆臣仇鸞;

(7)俺答兵臨城下而不戰,貽誤軍機;

(8)專擅提升貶謫官員的權力;

(9)收受重賄,剝削軍民,失去人心;

(10)引導天下鑽營貪諂,敗壞政治風俗。

以上為“十罪”,下麵是“五奸”;

(1)送重禮賄賂太監做間諜;

(2)控製通政司,截斷皇帝喉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