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還需要談一談藝術的審美性和“醜”的關係問題。毫無疑問,生活中除了真、善、美,也有假、惡、醜。但是,生活中“醜”的東西,經過藝術家的創造性勞動,同樣要通過審美特征在藝術作品中體現出來。這就是說,在生活中我們既可以找到美的現象又可以找到醜的現象,在藝術中卻一概都以審美性表現出來。生活中的“醜”經過藝術家的能動創造變成了藝術美。事物本身“醜”的性質並沒有變,但是作為藝術形象它已經有了審美意義。
如莫裏哀的著名諷刺喜劇《吝嗇鬼》,成功地塑造了阿巴貢這一極端自私而貪婪的人物形象,深刻地揭露出資產階級貪財如命的本質。莫裏哀的另一出著名喜劇《偽君子》,成功地塑造出達爾丟夫這一無恥偽善者的典型形象,同樣也是使作品中“醜”的人物形象具有了藝術的審美價值。類似的例子還有莎士比亞著名喜劇《威尼斯商人》中貪得無厭的高利貸者夏洛克,這是一個唯利是圖、貪財如命的典型人物形象;莎翁著名悲劇《麥克佩斯》中的女主人公麥克佩斯夫人,是一個內心醜惡的女人,她唆使丈夫謀害國王,最後自己也因罪行重負而發瘋。這些優秀的藝術作品,都是通過藝術的審美性,使“醜”的人物形象獲得了不朽的藝術魅力。
3藝術的審美性是內容美和形式美的統一
藝術美注重形式,但並不脫離內容,它是二者的有機統一。
中外藝術史上,形式美的問題受到許多藝術家的重視。南齊畫家謝赫在《古畫品錄》中提出的“繪畫六法”,是對我國古代繪畫實踐的係統總結,這就是:“一氣韻生動是也,二骨法用筆是也,三應物象形是也,四隨類賦彩是也,五經營位置是也,六傳移摹寫是也。”謝赫的“繪畫六法”作為一個互相聯係的整體,其中的“氣韻生動”是對繪畫作品總的要求,而其他幾條都涉及到藝術形式問題。德國18世紀著名美學家萊辛認為:“在古希臘人看來,美是造型藝術的最高法律。”這個論點既然建立了,必然的結論就是“凡是為造型藝術所能追求的其他東西,如果和美不相容,就須讓路給美;如果和美相容,也至少須服從美”。俄國19世紀文藝理論家別林斯基也同樣強調:現實的美隻在內容,而藝術則把它融化在優美的形式裏,因此,繪畫才優於現實。
事實上,每種藝術都有自己特殊的形式美。由於各種藝術長期的曆史發展,每個藝術門類在運用形式美的規則方麵,都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和規律。然而,這些形式美的法則又並不是凝固不變的,藝術貴在創新,隨著藝術實踐的不斷發展,形式美的法則也在不斷變化和發展。藝術家們在自己的創作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尋找美的形式,從內容出發去選擇最恰當的形式以加強藝術的表現力,從而使得藝術的形式美日益豐富和發展。就拿建築藝術來說吧,自從古希臘羅馬時代開始,就將畢達哥拉斯學派的“黃金分割”理論奉為建築藝術形式美的法則,強調建築物各個部分間的比例。如距今2400年前的古希臘帕提農神廟,造型端莊,比例勻稱,被視為古希臘神廟的典範。這座神廟獨特的柱列,完美的立麵比例,反映出古希臘人對建築形式美的刻意追求。神廟主體由46根潔白的大理石圓柱環繞形成一個回廊,這些圓柱的比例經過精心設計。千百年來,世界各國建築師研究後都一致認為,帕提農神廟之所以這樣美,是因為它的高、寬和柱間距等都符合“黃金分割”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