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慕華】(1921.6-2011.5.12),浙江青田人。讀中學時參加抗日救亡運動。她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我國經濟工作和婦女兒童工作的傑出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第七屆、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原副總理,原國務委員,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原主席、名譽主席。
2011年5月12日12時25分,陳慕華同誌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
個人簡介
陳慕華(1921.6-2011.5.12)女,漢族,浙江青田人。193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至1945年先在延安抗大學習、後任三分校訓練部軍事佐理員、延安留守兵團警備五團參謀、兵團司令部教育科參謀、兵團軍事研究室研究員、延安聯防司令部後勤部家屬招待所所長兼指導員、後勤部經建處秘書,1945年至1950年任熱河軍區司令部一科參謀、東北鐵路總局機關政治協理員、穆棱煤礦工運特派員、東北鐵路保育院院長、中長鐵路中央醫院副院長,1950年至1971年任東北鐵路政治部宣傳組組長、鐵道部政治部宣傳組副組長、國家計委交通局副處長、處長、對外經濟聯絡總局成套設奮局副局長、對外經濟聯絡委員會三局副局長,1971年至1988年曆任對外聯絡部副部長、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部長、黨組書記,國務院副總理,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主任、全國托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務院旅遊領導小組組長、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務委員、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國人民銀行行長、黨組書記、理事會理事長、中國銀行董事會名譽董事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成員,1988年起任第六屆、第七屆全國婦聯主席、黨組書記。後任第八、九、十屆全國婦聯名譽主席。是第五、第七、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主任委員、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共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人物生平
陳慕華,1921年生,女。浙江青田人。讀中學時參加抗日救亡運動。1938年從國統區奔赴延安,入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四期學習,同年6月加入。結業後留延安工作,先後任抗大第三分校訓練部佐理員,八路軍留守兵團警備第五團團部參謀,留守兵團司令部教育科參謀、後勤部經濟建設處秘書,陝甘寧晉綏防聯軍司令部軍事研究室研究員。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被派赴東北工作,先後任熱河軍區司令部參謀,東北鐵路總局機關政治協理員,中央醫院政治副院長等職,參加東北解放戰爭。
新中國成立後,曆任政務院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宣傳組(處)副組(處)長,國務院國家計劃委員會交通局處長,對外經濟聯絡總局成套設備局副局長,國務院對外經濟聯絡委員會三局副局長。
1971年後任國務院對外經濟聯絡部副部長。1976年11月任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兼中共黨組書記。1980年9月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總理,並兼主任、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主任。1982年擔任國務院國務委員兼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及中共部黨組書記。1985年3月任國務院國務委員兼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並任中央財政經濟領導小組成員。
被選為中共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第五、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1988年4月被選為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同時任名譽董事長。她還是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1989年被選為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名譽主席。曆任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名譽主席。全國婦聯第六、七屆主席,第八屆名譽主席。
陳慕華同誌晚年
1971年至1988年任對外經濟聯絡部副部長、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部長、黨組書記,國務院副總理,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主任,全國托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務院旅遊領導小組組長,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務委員,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國人民銀行行長、黨組書記、理事會理事長,中國銀行(4.15,-0.02,-0.48%)董事會名譽董事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成員。
1988年1993年任第六屆全國婦聯主席、黨組書記,中國銀行董事會名譽董事長。1993年至1998年任第七屆全國婦聯主席,中國銀行董事會名譽董事長。是第五、第七、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主任委員,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共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政治局侯補委員。
掌管經濟
20世紀80年代,在我國對外開放和經濟體製改革深人推進的大背景下,日益發展的經濟和金融機構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強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由中國人民銀行來專門承擔中央銀行職責成為完善金融體製、更好發展金融業的緊迫議題。
陳慕華向許晴頒發中國婦女基金會的聘書。
1982年7月,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的報告,進一步強調“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國金融的國家機關”,以此為起點開始了組建專門的中央銀行體製的準備工作。
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作出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並具體規定了人民銀行的10項職責。
確立央行新地位
1985年3月,時任國務委員的陳慕華正式出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此消息公布後,外界輿論一致認為:“這是中國積極推進經濟體製改革以來,在金融機構進行的一次重大調整,預示著中國在改革中提高作為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
陳慕華出生於1921年,1938年在延安參加革命並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至1945年,她先在延安“抗大”學習,後擔任三分校訓練部軍事佐理員、延安留守兵團警備五團參謀、兵團司令部教育科參謀、兵團軍事研究室研究員、延安聯防司令部後勤部家屬招待所所長兼指導員、後勤部經建處秘書。1945年至1950年,又先後擔任了熱河軍區司令部一科參謀、東北鐵路總局機關政治協理員、穆棱煤礦工運特派員、東北鐵路保育院院長、中長鐵路中央醫院副院長。
新中國成立後,陳慕華調任東北鐵路政治部宣傳組組長。後曆任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宣傳組副組長,國家計委交通局副處長、處長,對外經濟聯絡總局成套設備局副局長,對外經濟聯絡委員會三局副局長等職。
1976年11月,陳慕華出任對外經濟聯絡部部長兼中共黨組書記。1980年9月,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並兼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主任。1982年,國務院機構調整,增設“國務委員”職務,陳慕華由副總理改任國務委員,並兼任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及黨組書記。1985年3月,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並任中央財政經濟領導小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