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於1926年8月13日出生在古巴東部原奧連特省比蘭鎮的一個甘蔗種植園主家庭,少年時代的菲德爾·卡斯特羅,最初在家鄉比蘭鎮的一所公立鄉村小學就讀,爾後很快相繼轉學到省城聖地亞哥市和首都哈瓦那,在私立的天主教教會學校念完了小學和中學。
卡斯特羅在外讀書,一方麵受到了自由、平等、博愛和宗教思想的影響,另一方麵也受到了民主、正義、愛國等社會思潮的熏陶。他在闖蕩人生過程中目睹和感受到了當時城鄉廣泛存在的不公正、不合理和不平等的社會現實,立誌研究和掌握法律知識為勞苦大眾鳴訴不平。1945年,他進入古巴最高學府哈瓦那大學選學法律,並於1950年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他在大學生聯合會中先後擔任過許多重要職務並努力宣傳和組織群眾,開展了內爭民主外反帝國主義幹涉的鬥爭。1947年和1948年間,他還參加了由拉美一些進步學生組織聯合發起的討伐多米尼加特魯希略家族獨裁統治的遠征隊和前往波哥大聲援抗議哥倫比亞自由黨著名左翼領袖蓋坦被害的人民起義。自1948年起,他開始積極參與和領導古巴人民黨的青年運動,進行抗暴政、反寡頭的政治鬥爭。
1953年7月26日,他率領一批革命青年利用聖地亞哥狂歡節之機攻打位於該市的蒙卡達兵營,他的弟弟勞爾也參加了這次武裝襲擊行動。行動失敗後,卡斯特羅兄弟雙雙被捕,菲德爾被判15年徒刑。作為律師,他在法庭上正義凜然,慷慨陳詞,發表了著名的自我辯護詞《曆史將宣判我無罪》,控訴獨裁政權的罪惡,並提出治國之道。
1955年5月將這批革命青年提前釋放。獲釋後,卡斯特羅發起正式成立“七·二六”運動,踏上流亡墨西哥組建革命武裝打回古巴的征途。
1956年12月2日,卡斯特羅召集的82名青年帶著戰鬥武器乘坐《格拉瑪號》遊艇從墨西哥返回古巴,並在東部馬埃斯特臘山區創建了起義軍和革命根據地,開展遊擊戰爭。以卡斯特羅為總司令的起義軍同巴蒂斯塔政府軍作戰,深受人民群眾的支持,起義軍隊伍迅速發展,戰果不斷擴大。經過兩年多的武裝鬥爭,起義軍終於在1959年1月1日攻克了哈瓦那,推翻了巴蒂斯塔政權,趕走了巴蒂斯塔家族,取得了革命的勝利。
1959年古巴革命勝利後,卡斯塔羅組建了革命政府,第一任總統由從美國回國的烏魯蒂亞擔任,自己則任由起義軍改名的革命武裝力量總司令。同年2月,卡斯特羅出任革命政府總理,並於7月撤換了烏魯蒂亞,由多爾蒂科斯接任,直至1976年取消總統。1976年,古巴召開首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國家憲法,選舉卡斯特羅為國務委員會主席並兼任部長會議主席。從那時起,卡斯特羅才把相當於總統和總理的兩個職務集於一身。
革命勝利初期,卡斯特羅領導全國人民進行土地改革,同時沒收了包括美國業主在內的大莊園主和大資產階級的部分財產,因而觸犯了美國的利益。美國於1962年正式宣布對古巴實行全麵的經濟製裁。卡斯特羅帶領全古巴人民與美國進行不屈不撓的鬥爭。
他不畏美國強權和威脅,領導古巴人民抵禦侵略和幹涉,走上了獨立道路並建立起美洲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在國際風雲變幻的20世紀90年代,他力挽狂瀾,與美國的強權政治和經濟封鎖繼續頑強抗爭,並為堅持社會主義、捍衛國家獨立和主權以及推進改革開放、克服困難和爭取本國經濟的逐步好轉作出了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