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各國曆史1(4)(3 / 3)

黎軒

西域古國名。亦作犁靬、犁鞬、犛靬、驪靬,皆同音異字。首見於《史記·大宛列傳》。此國名相當於何地,學界多年來議論紛紜,有瑞克姆(Rekem)說、刺伽(Rhaga)說、希爾尼(Hercanya)說、米底(Media)說、塞流古(Seleuchea)說、敘利亞說、埃及亞曆山大城說等。持後一說的有日本白鳥庫吉、法國伯希和等人,其理由似較充分。犁靬應即Alexandria之譯音。印度阿育王碑稱該城為Alikasundra,《那仙比丘經》稱之為阿荔散,巴利文作Alasanda,均與犁靬音相近。張騫於公元前139~前126年出使大月氏(即月氏)時,才聽說西方有這個國家。彼時亞曆山大城是埃及托勒密王國的都城,是希臘化時代地中海東部商業極繁榮、文化很發達的地方。張騫出使烏孫,邀與漢共結盟後(前115),漢廷連年派遣使節到西域各國,《史記》說:“益發使抵安息、奄蔡、黎軒、條支、身毒國。”漢使是否抵達了黎軒,東西方史料都未見明確記載。但據《漢書》,安息使節約在公元前112年來長安時,曾“以大鳥卵及黎軒善眩人獻於漢”,此黎軒善眩人(一種雜技家或魔術師)且隨漢武帝劉徹到東方巡狩。武帝在河西走廊所置張掖郡中設“驪靬縣”,其目的可能有招徠黎軒人東來之意。西漢中期以後,絲綢之路暢通,中國的特產錦繡絲綢肯定早已輸往黎軒。據西方古代史料,公元前1世紀,羅馬有名的凱撒和埃及女王克婁巴特拉都曾穿過以豪華的中國絲織品製作的衣袍。公元前30年羅馬吞並了埃及,使埃及成為羅馬帝國的一個直轄省,但黎軒因地處歐、亞、非交通樞紐,經濟繁榮仍繼續了很長時間。公元以後二三百年,中國習稱該地為大秦。

拂菻國

中國中古史籍中對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廷帝國)的稱謂。古代亦稱大秦或海西國。隨曆史時期之不同,此名有時也指苫國(今敘利亞)等地中海東岸地區。宋、元時代又用以稱呼塞爾柱突厥人統治的小亞細亞。

此名在《魏書》高宗紀、顯祖紀作“普嵐”。《北史·西域傳》則作“伏盧尼(Fūrūmi)”。玄奘著《大唐西域記》卷十一波刺斯國條所附西方諸國作“拂懍”,道世《法苑珠林》卷三九及所引《梁職貢圖》作“拂凜”或“拂懍”,慧超《往五天竺國傳》作“拂臨”,杜環《經行記》、《隋書》、《舊唐書》等均作“拂菻”,各種異譯都是伊蘭語族的Frwm(粟特語作Frōm)、Purum(安息語作Prom)、Hrōm或Hrūm(中古波斯語)等的漢字對音。19世紀末在蒙古高原和碩柴達木地區發現的8世紀突厥文毗伽可汗碑中作Purum。學者們多方考定,以上各種叫法,都出自東羅馬帝國的名稱Rum。

杜環《經行記》和兩唐書西域傳對菻拂國的物產、建築、民俗等情況有詳細記載,但兩唐書中的記載據認為有一部分係從唐代長安情況類推而來。在唐代,長安與拂菻之間,西突厥汗廷與拂菻之間都有頻繁的使節和商旅交往,特別是西突厥曾與它聯合對抗薩珊朝波斯,爭奪絲綢轉運貿易的控製權。景教(基督教聶斯脫利派)當自該地傳來。

《元史》卷一三四愛薛傳有“弗林”“拂林”,戴良《九靈山房集》卷九有“拂林”,據學者考證,此“拂林”當是Farang一詞的音譯,乃阿拉伯、波斯人對歐洲的稱謂,亦即《明史》之佛郎機,非北魏、隋唐時期的拂菻。

佛郎機

明人對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稱謂。本是近代以前土耳其人、阿拉伯人以及其他東方民族泛指歐洲人所用的名稱。印度斯坦語作Farangi,波斯語作Firangi,均為法蘭克(Frank)一詞的誤讀。法蘭克是6世紀征服法蘭西地方的一個日耳曼族部落集團。伊斯蘭教徒同他們早有接觸,故後世稱歐洲人,同時也稱西方的基督教徒為佛郎機。中國人稱葡萄牙為佛郎機則是從東南亞的伊斯蘭教徒口中傳來的。

15世紀末,歐洲通往東方的新航路發現以後,西方殖民主義者紛紛東來。明正德九年(1514),葡萄牙人乘船來到中國廣東沿海,開始和明朝交往,當時人即稱之為佛郎機。嘉靖元年(1522),葡萄牙殖民者寇犯廣東新會之西草灣,被中國艦隊驅逐出境。此後,其人在廣東東莞南頭等地築室立寨,剽劫行旅,掠買良民,轉而侵犯閩浙,最後又回寇廣東,肆掠東南沿海多年。三十二年葡萄牙殖民者賄買海道副使汪柏,盤踞邗門,並招收倭奴,建築牆垣炮壘等防禦工事,侵犯中國領土主權,殺害官軍,違禁偷稅走私,終明之世,未嚐為變。

明隆慶五年(1571)西班牙人東來侵占呂宋(今菲律賓),並以此為基地,向中國擴展侵略勢力。明朝人因對葡萄牙和西班牙區別不開,也把在呂宋的西班牙人稱為佛郎機。另外,佛郎機又是佛郎機炮的簡稱,清代還有把法蘭西也叫做佛郎機的。

壕鏡澳

《明史》等古籍對澳門所用的名稱。指澳門整個港灣,包括浪白島在內。原名蠔鏡澳,又作濠鏡澳,或誤寫作境澳。澳有南北兩灣,規圜如鏡,形似蠔殼,故名;有山對峙如門,故又名澳門。位珠江口兩側,連九澳、氹仔,麵積共16平方公裏。明代屬香山縣,是番船停泊的海澳,設有守澳官。番舶到來,由守澳官驗實後,代為通報上司。明武宗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殖民者繼侵占滿刺加之後,開始侵犯中國東南海麵。嘉靖年間,葡萄牙人初在上川島和浪白澳南水村等處經商,後又重賄當事者求壕境為澳。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殖民者托言船觸裂縫,水濕貢物,求借地晾曬。明海道副使汪柏受賄,暗許之。初時葡萄牙人僅為就船貿易,搭茅篷棲息。但不到十年,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大為增加,以至築室千區,夷眾達萬人。

明朝政府從未將澳門租借給葡萄牙人,也沒有正式同意葡萄牙人在澳門居住,葡人為使地方官吏準許其居住,每年賄銀五百兩,後來此項款額成為地租。由於葡人報貨奸欺,偷漏稅課,破壞了中國向來的抽分法,明朝政府乃改用大抽法,以船舶大小為準,令輸納舶餉。澳門船稅每年額銀二萬餘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