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這銀子我不給你們。大哥你幫我把銀子轉交給娘,算是我是孝敬爹娘的。爹娘生我養我那般辛苦,如今我賺了銀子,孝敬他們總是應該的吧!”
要說,林初柳這幾個哥哥可真是實打實的對她好啊!賺了銀子給她分不說,她賺了銀子分給他們,他們還不要。
這回,林春生和林夏生沒話說了,她孝敬爹娘自然是應當的,於是便伸手接過了銀子。分完銀子後,三人便分開了。林春生兩兄弟,挑著空擔子回了家,而淩霄則背著背簍去找衛諺。
在去找衛諺的時候,她看到了一家肉鋪,便買了十斤板油、五斤大骨和五斤瘦肉,還有兩斤五花肉。難得來一次鎮上,而且她現在也算是一個有錢人,自然是要多買些東西回去。現在天氣還不熱,這肉吊在井裏,也能放上幾天。
買完肉,路過布莊,淩霄想起自己已經在慢慢瘦了,再過些時日這衣裳便穿不了了,於是便進了布莊。她花了一兩銀子,買了兩匹棉布,一匹淺綠色的,一匹淺藍色的。
她想起婆婆馮氏,衣服上盡是補丁,而那衛諺也是兩套衣裳換著穿,雖然衣服上沒有補丁,但是那袖口和領口都已經磨得不成樣子了。於是,便多買了一些布,讓她們也做幾身衣裳。
淩霄背著五六十斤重的背簍,到了衛諺擺攤兒的東大街。
老遠,她便看到書齋旁邊擺攤兒的衛諺,他穿著一身單薄的青色長衫,坐在一張一米長的書桌之後。書桌上擺著筆墨紙硯等物,在他的身後,有一個用竹子做的架子,架子上掛著幾幅字畫。
平時他的書桌和掛字畫的架子,便寄放在書齋裏。因為衛諺經常幫書齋的老板抄書,那書齋老板也十分欣賞他的才華,所以便讓他在書齋旁邊擺攤兒寄放東西。
她瞧了瞧,發現馮氏並沒有在衛諺哪兒。正當她要走過去,卻看到,一個身穿粉色對襟襦裙,梳著雙刀鬢,頭戴金釵步搖,麵容嬌美的女子,領著一個丫鬟走到了衛諺的攤兒前。她想是衛諺的生意來了,便未上前,站在五米開外的餛飩攤兒前等著,打算等人走了再過去。
那女子一到,衛諺便有些慌亂的站了起來,與那女子說話。因為隔得有些遠,所以淩霄也聽不見他們在說什麼。
但是看得出來,衛諺他很高興,因為他與那女子說話的時候一直在笑。那女子和丫鬟看了衛諺的畫,最後挑了一幅給收了起來。那丫鬟給銀子,衛諺並沒有伸手接,搖著頭似乎是在說不收錢。最後,那女子與丫鬟一同笑著離去。她離開的時候,還一步三回頭。
一直視力就比較好的淩霄,看到了那女子眼中的愛慕和不舍。而衛諺也一直目送她離去,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街頭,再也看不見。而他目送那女子離開的眼神之中,與那女子一樣,帶著幾分不舍和幾分傾慕。
淩霄心裏咯噔了一下,顯然那女子和衛諺是互相愛慕的。而且二人看起來十分相熟,很顯然是認識許久的。難道衛諺在娶林初柳之前,便與那女子認識,並且彼此愛慕。若是如此,那林初柳豈不是成了破壞者,成為了她們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的阻礙?
淩霄的心裏有些怪怪的。她不是林初柳,所以並不喜歡衛諺。既然知道衛諺有了喜歡的人,她自然不能再這麼耽誤著他。看來,她是時候離開衛家了。想起要離開衛家,她這心裏又生出幾分不舍來,畢竟她婆婆馮氏還是一個非常好的人,要離開,自然會有些舍不得她。
衛諺目送完那女子,便坐到了書桌之後,淩霄背著背簍走了過去。
見背著背簍的淩霄朝這邊走過來,衛諺便皺起了眉頭,看了看四周發現並沒有一起讀書的同窗,和縣學裏的學子,眉頭便微微鬆了一些。因為娶了這林初柳,他不知道被曾經的同窗,和縣學裏的學子嘲笑了多少回。不過因為娶了林初柳,家中越發窘困,他不得不想法賺錢,所以他已經許久未去縣學讀書了。不過那縣學去不去也無所謂,該學的他都已經學會了,在家中溫書也一樣。
“婆婆她還未來嗎?”淩霄走上前,把背簍卸了下來放在地上。
“等了你許久不來,便和陳嬸子她們去吃飯了。”衛諺說著,看了一眼淩霄的背簍。隻見那背簍裏,放著兩匹布,下麵放了什麼他也看不見,但是卻隱約聞到了肉味兒。光這兩匹布最少便要一兩銀子,她那一背簍藥草,能賣那麼多銀子?
“我遇到了我大哥和二哥,便耽擱了一會兒,對了你怎麼不去吃飯?”現在都快過飯點兒了,他不餓嗎?
原來是遇見她大哥和二哥了,看來,這布匹定是她問她大哥和二哥要銀錢買的了,畢竟她也不是頭一回這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