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 3)

有人拾起,坐到他對麵。

原來是陳愛司。

啟之替她叫一杯咖啡。

愛司坐下,笑笑,她有張好看的小圓臉,不說,誰也不知她是個近身保鏢。

她輕輕說:“王小姐卻不介意,她叫秘書剪齊了漫畫收冊子裏,今早她看得哈哈大笑。”

啟之不出聲。

“你很好,你很忠心。”

“你也是。”

愛司歎口氣:“王小姐隻得我們了。”

啟之暗叫一聲慚愧。

奸細不好做,這種違背良心的事,叫周啟之輾轉反側,難以成眠。

他回家寫了第一篇特首小姐你早專欄。

“……已經罵走五屆首長,仍然不改舊習,動輒叫囂,下令落台,一不高興,即時取出王牌,製造影響……”

組長收到電郵,來電警告:“不是叫你寫社評,你得以輕鬆手法,正寫花絮,側寫政治,無需悲天憫人,她即使下台,仍係千金小姐,你我失卻飯碗,即刻要勒緊肚皮,記住,你得以一個妙齡女記者身份寫出特首日常生活點滴。”

啟之答:“是是是。”

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練多幾次,不是太難,很快就習慣成自然。

這次,他這樣寫:“是誰替王庭芳設計發型服飾?資料顯示,中學時期她蓄長發,樣貌清麗,有點象紅歌星餘小娟,大學時期她剪短發,今日,她留著齊耳發型,各位太太小姐,切莫有樣學樣,弄得不好,會變媽姐。”

“又一向傳王庭芳喜穿名牌香奈爾。這並不正確,她的服飾全由融島服裝設計家劉碧瑤負責,下篇,本欄則專訪劉小姐……”

這次,組長大樂。

“人才即是人才,啟之,副刊暢銷全靠你了。”

啟之汗顏。

第二天晚上,他帶了蛋糕水果去探訪大哥啟超。

啟超正在閱報,看到點心大樂,他在讀的,正是“特首小姐你早”。

小寶立刻偎依到二叔身邊,啟之取出任天堂禮物塞進他手裏。

一切都靠一個專欄的收入,所有榮譽均來自它,能不小心做好工作嗎?

大嫂滿麵笑容,“二叔留下吃飯,我剛好買了海鮮。”

又是一家人了。

啟之替小寶補習算數,那孩子很快做妥功課。

吃完飯啟之取出雜誌社送給員工的冰上嘉年華門-,“這個小寶喜歡。”

大嫂忙不迭道謝:“唷,這可是二百元一張的前座票,一共四張,小寶還可以請朋友。”

第二天,周啟之在專欄上反駁其他報紙:“特首小姐手袋中隻有兩種化妝品,小小一盒十二號兩用粉,及一管三十四號豆沙色口紅,牌子:姐妹嘜。”

據組長說:這兩種化妝品,一個上午被搶購一空。

還有,劉碧瑤親自登門道謝:“我這星期接的定單比往時一年還多。”

“融島人應用融島貨。”

“請問可以與專欄作者芝子見個麵嗎?”

“作者需維持神秘感。”

錦衣衛陳愛司卻起了疑心。

她問:“記者怎會知道這許多瑣事?領先報特首新聞排山倒海,十分精彩。”

周啟之當然是裝作一篇懵然。

過一會陳愛司又說:“唉,又不是國家機密,算了。”

啟之放下心來。

陳愛司忽然問:“小周,明日我放假,你可有事?”

啟之心想:喲,不妙。

“一起出去逛逛可好?”

愛司主動,要求約會。

啟之急得麵紅耳赤。

陳愛司覺得他有趣,今日還有會臉紅的男人。

“對不起,我家有事。”

“那改天好了。”

第二天,管家把小周叫進屋裏。

“小周,相幫搬動家具。”

“是。”屋裏少了男丁。

他跟管家到二樓。

原來要把一張明式紅木供桌搬到樓下。

周啟之用一條舊毯子包住保護古董家具。

書房門開著一條縫,他無法不聽到房裏對話。

他剛好可以看到王庭芳坐在書桌後邊。

她穿便服、球鞋,象是剛運動完畢,書房裏另外有一個人,背著門,看不到容貌。

隻聽到王庭芳說:“我不需要幕僚,這一組一共十個人,年薪津貼加在一起伍仟多萬,可捐到兒童醫院。”

“庭芳,兒童醫院設備完善,這班人是你的顧問。”

王庭芳語氣溫和肯定:“交通部有事問交通部長,能源部、貿易部、社會福利——依此類推,為何多出這班高官?”

“他們是將是你的代罪羔羊,他們隨時可以引咎辭職,以平公憤。”

“誠叔,我已決定解散這個小組。”

“庭芳,你在位不過一年——”

“今日我在位,今日我做決策。”

那個叫誠叔的人啞口無言。

王庭芳說:“這是節約的時候了。”

這時管家輕輕掩上書房門。

她說:“當心供桌四條腿,不要拖行,要抬起來走。”

啟之答聲:“是。”

他回到家這樣寫:“王小姐喜歡打什麼球?原來是乒乓,大眾化、方便、簡約,她用的球拍是雙麵膠奇英牌,每朝與她的護衛員陳愛司過招,激烈運動三十分鍾,已足夠維持苗條纖細身段。”

他的專欄很快成為讀者最愛。

林森打電話給他:“寫的很好,但是語氣太溫和了,你需尖銳一點。”

“讀者接受不就行了。”

“太象口香糖,不似文學。”

啟之微笑,凡是執筆人均想進入文學殿堂,林森也不例外,有趣。

“啟之。”

“是,還有什麼問題?”

“你同她說過話沒有?”

啟之答:“我正麵也不敢看她。”

“你打算一輩子做司機?”

“不,我扔在等大學聘書。”

林森問:“她可有男朋友?”

“我沒見到。”

“下星期我在大會堂與她吃飯跳舞。”

“單對單?”

“與另外一百五十人。”

“那麼,林森,把握機會,努力自我表現,你隻有說三句話的時間。”

“啟之,我記得你會跳舞。”

“又有什麼事?”

“教我跳探戈。”

“學費每半小時叁仟元。”

“啟之,你一早應該發財。”

“現在還來得及。”

“傍晚到你家來。”

英俊瀟灑的林森帶著漂亮女伴及跳舞音樂一起來到。

啟知不知多久沒有跳舞,腳步生疏。

少年時由母親教會他,“啟之,女生都愛跳舞。”此刻,他十分懷念慈母。

他示範了三步四步,及其他社交舞蹈。

最後他教林森與女伴跳起探戈。

“探戈不是一種優雅舞蹈,它源自南美貧民區,年輕人藉之發瀉過度精力及不滿情緒。記住,要把怨懟在音樂中宣泄出去。”

林森是聰明人,一下子就跳得似模似樣。

三個年輕男女出了一身汗,坐下喝冰凍啤酒。

那女郎問:“周啟之你有沒有女朋友?”

啟之攤攤手:“慚愧。”

“何故?”

“我無力成家。”

那女郎大奇:“誰要一頭家?我們隻不過想開心一下,象今晚一般,無拖無欠,快樂似神仙。”

林森說:“周啟之自三迭紀來,別去理他,我們即去跳舞廳練習探戈。”

女郎歡呼。

啟之把他倆送出門去。

那一晚他沒睡好,整夜耳邊都聽見絮絮的探戈音樂。

第二天一早管家打電話給他:“小周,你來一下。”

啟之迅速回到鳳凰台。

管家問:“小周,你可會跳舞?”

啟之一怔。什麼風,吹得人人想跳舞。

管家笑了:“看樣子你這憨小子也不會。”

“不不,我會。”

“很多人都認會跳舞。”

“我真會。”

“好,跳來看看。”

管家帶他進書房,開了音樂。

啟之笑:“跳探戈需要兩個人。”

“你不介意我作你女伴吧?”

“是我的榮幸。”

保鏢秘書與女傭人都擠到書房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