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書上的花(2 / 3)

莫閣笑笑。

剛踏出第二研究所的大門,迎麵便遇上了一個明豔照人的美麗女子,引得小男生們心髒胡亂跳了一通。

但見那女子朝他們嫣然一笑,頓時三個人臉紅了兩隻。不過人家可不是在跟他們打招呼——

“這麼早就到了?”聲音來自於三人身後。

是王書。

“師兄,你不是最討厭人遲到?所以早來啊。”美麗的女子,也有好聽的聲音。

乍看過去,這一男一女並不搭,雖然都是俊男靚女,但感覺不對,有誰見過油畫和山水擺在一塊的?

但當他們並排而立,談笑風生時,又會發現這對男女有種詭異的契合。

王書是很少笑的,尤其對女孩子,這是A大學生都知道的事,現在居然笑得如此輕鬆,可見這女子的身份非同一般,。

“王教授好。”錦童騎著腳踏車過來,順便跟王書打了聲招呼。

王書習慣性點點頭,並下意識回過頭來看一眼錦童,以及錦童對麵的莫閣,神情平淡,似乎沒什麼特別的情緒。

“原來王教授的女朋友這麼漂亮!”望著並排而去的俊男靚女,錦童不禁出聲讚歎,隨即把腳踏車交給莫閣,“餘傑說他今天發工資,請咱們吃飯。”

對於好友的建議,莫閣極少說不,基本上是習慣性認同,他其實是個很容易相處的人,僅僅隻是在麵對王書時,他才會生出反叛的心理,也許這就叫冤家對頭?

聚會免不了要喝酒,喝酒免不了就會醉——這個定律通常適用於餘傑。

莫閣很少醉,因為他懂得節製。

不過這一次有點意外,也許是傳染了餘傑失戀的情緒,連帶莫閣的心緒也很不好,所以喝到最後兩人都醉了。

醉了的人不是愛哭,就是愛笑,再不就是打鬧或睡覺。

莫閣卻出奇,他喝醉後像隻木偶,別人怎麼牽,他怎麼受擺布,十分聽話。湊巧餘傑是個愛鬧的,這下便出了問題。

兩個大男人勾肩搭背地站在馬路中央,把錦童的眼淚都快嚇出來了,偏偏怎麼喊他們也不聽。

最後,終於被一名差點撞到他們的司機給揍了——鼻青臉腫。

如果不是有路過的“好心人”搭救,恐怕第二天他們要在醫院醒來。

宿醉是個不太好的經驗,頭疼欲裂是一回事,醒來不知身在何處又是另一回事。

從床上爬起來後,有好一陣兒,莫閣很茫然,像是失意後記憶斷層一般,完全找不到頭緒,不知發生了什麼,自己怎麼會睡在陌生的房間?

“王教授,你這次去德國,是要去定居麼?”房間外傳來錦童的聲音。

就是這句話讓莫閣站定在臥房門口,沒有踏腳出去。

“隻是任教。”王書的聲音。

“可是你在A大不是已經很久沒有上課了?”

這不隻是錦童的疑問,還有臥房裏的人。

據說A大“七人物”都十分熱愛母校?如果他連母校的學生都不願教,卻要漂洋過海去教別人,又何談熱愛母校?

對於這個疑問,王書沒有回答,也許是太私人了。

等了半天沒等到答案,莫閣這才從臥房裏走出來。

餐廳裏,錦童正坐在餐桌前,麵前擺了一隻空盤子,而王書則站在開放式的廚房裏,手上正做著三明治——

因為他的出現,其餘兩個人下意識看了過來——

錦童笑顏如花,至於王書——也許是因為新帶了一副眼鏡的關係,看不清神情。

“你終於醒了,昨晚嚇死我了,幸好碰到了王教授,不然我都不知道該拿你們倆怎麼辦。”錦童起身拉他坐下。

王書把放三明治的盤子推到他麵前。

而他,也吃了下去,什麼話都不說。

“是男人,就別讓女孩子跟在後麵擔心。”這是離開前,王書送他的忠言,實在是因為昨晚上錦童哭得太厲害。

“沒事啦,我慣常大呼小叫的!”錦童豪邁地揮揮小手,“對了,王教授,為了感謝你的救命之恩,我們請你吃飯吧?順便也替你送行。”錦童是個擅於交朋友的人,不過一晚上的時間,似乎已經跟王書變成了很熟的朋友。

對於她的邀請,王書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姑且算是答應了吧。

回去的路上,錦童不停嘴地敘述著昨晚的事發過程——

這當中當然也包括王書的英勇,原來他還是個打架高手——幾乎是“我要打十個”的氣勢。

女孩子都說不喜歡野蠻行徑,可一旦那野蠻的對象是一個英俊有型的男人,情況就變得不同了——野蠻會變成帥酷,討厭也變成愛慕。

莫閣不理解,也不打算去想,他隻是頭疼,失落,尤其在聽到那個人要離開時,這種失落更加明顯。

送行宴是在一個名叫“極樂”的酒吧裏進行的,因為這是王書的店,他就住在樓上,很方便。

因為這間酒吧,使得餘傑和錦童唏噓不已——王書呐,斯文的大教授,居然會開這種、這種看上去有點灰暗的店?!佩服!

既是在王書的店,自然就不必他們請客,這也是王書把地點選在這兒的緣故,都是年輕人,而且還是他的學生,不方便讓他們花錢。

這一次,莫閣沒有喝多,喝多的是餘傑,還有錦童。

餘傑照舊的愛鬧,好在王書有製住酒鬼的辦法——直接綁人扔進沙發裏。

錦童醉後卻是愛哭的,抱著莫閣大哭不止,一邊哭一邊向他敘說著自己的心事——她是喜歡他的,從五年前一直到現在。

莫閣不傻,也不笨,一個女孩子五年都不戀愛,始終跟在一個男人身邊,那代表著什麼,他心裏清楚。

他隻是不知道怎麼回應,因為他不曾動過心。

由著錦童抱著自己大哭,他卻隻是直直地坐在原處,瞅著站在吧台裏的王書——

他們的視線在錦童的頭頂交接——

像是比賽眼力一般,誰也沒有轉開。

莫閣始終還是略遜一籌,他先轉開了視線,一隻手環上了錦童的肩——就是這個動作讓王書低下眼睫,借以掩去眼中的自嘲,並順手遞來一杯蜜水,“讓她喝一點,明早頭疼會好一些。”

“謝謝。”第一次,他跟他道謝。

王書是二月離開的,那一日正是十四號,情人節。

錦童從花店挑了好大一束粉色玫瑰,是莫閣付的錢。

這算是一種契約吧?

她成了他真正的女朋友。

他陪她做她想做的一切事,看電影,散步,上課,聚會,甚至還跟她的女同學和女同學的男友一起聚餐。

他太貼心,完全不會說不,完全活在錦童想要的世界裏,人人都羨慕錦童有這麼一個二十四孝男友。

“打算什麼時候結婚?”研究生畢業之後,朋友們經常會這麼問他們。

每當被問及這個問題,莫閣隻會笑笑,然後轉臉看錦童——她說了算。

錦童也會笑,但眼底卻有些落寞。

又是一個情人節。

下班之後,路過花店時,在店員的推薦下,莫閣買了一束藍色玫瑰,店員說說它代表了奇跡。

拎著玫瑰,迎著昏黃的路燈,他步行往停車場,卻在轉過街角時,忽然頓住身子,繼而像見了鬼一樣的往街對麵奔跑——

十分鍾後,他又默默地從斑馬線回來,手裏的玫瑰花瓣早已跑掉了一半。

倚在街角的梧桐樹上,從口袋裏掏出煙——他會抽煙,這兩年才學會,而且越抽越凶,但他從不在錦童麵前抽。

隻有當他一個人的時候才會抽,像此刻,他倚著樹,一手拎著玫瑰花,另一隻手拿著煙,一根接一根,直到把煙盒抽空,才起身往停車場走——

他銀色標致前麵站了一個人——錦童。

錦童望了一眼他手裏殘破的玫瑰花,好一會兒後喃喃道:“你是個膽小鬼!”說罷,帶著哭腔再吼一遍:“膽小鬼!”

也許是被錦童的怒吼震住了,莫閣怔怔地站在原處,神情呆滯。

“喜歡就去找啊!你到底在在乎些什麼!”錦童的眼淚大滴大滴的落下來,“你把自己弄成這個樣子,誰會知道!”

“……”他不太確定錦童猜到了什麼。

“沒錯,他是回來了!他回來了!你去找啊——偷偷摸摸看有什麼用!”錦童幹脆嗚嗚地哭了起來,她是他最親的人,怎麼會不知道!從見到那個人第一眼起,他就開始反常,明明是個性情溫和的人,卻變得孤僻偏執。從那個人離開的第二天,他就開始學抽煙,開始學翻譯,而且專門翻譯那個人翻譯過的作者,整夜整夜地翻譯。他平常是很少出門的,惟獨常去的娛樂場所就是那個人的酒吧,“我不是傻瓜,我能看出來的,就算我再喜歡,也不會跟一個不會愛上我的人結婚,所以你擔心什麼?!我不會像你這麼笨!”

也許是錦童說得太清楚,莫閣一時有點接受不了,接受不了自己這種不可告人的缺陷。對,是缺陷,他覺得自己對那個人有那種情感是種缺陷,所以連他自己都不願意去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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