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這100年,在湖南這塊土地上,能產生那麼多全國知名、舉世矚目的音樂家,並且作為一個群體能對中國音樂曆史的發展產生那麼深遠的作用和影響,絕不是偶然的,它有著深刻的社會背景和曆史淵源。
第一節厚重的曆史文化積澱
一、楚文化的滋養
華夏民族的始祖炎帝和舜帝,曾在湖南披荊斬棘,辛勤耕耘,建立了不朽業績,傳播了黃河流域的農耕文化,促進了湖南的開發和人才的成長。春秋戰國時期,湖南歸於楚國的版圖開始與楚文化、中原文化發生密切聯係,而楚文化對湖湘文化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楚文化是極有特色的組成部分。對於湖南來說,楚文化是浸潤最深,影響最大,在許多領域表現最為突出的一種文化。這種古老、神奇、豐富、瑰麗的區域文化,以崇巫、尚道和愛國的顯著特色,強烈地吸引著海內外人們,蜚聲於千秋萬代。
1.楚人好歌的音樂傳統
漢人王逸《楚辭章句·九歌序》謂楚人“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這種以歌樂敬神的習俗是楚地巫風的反映,而巫風的活動無不伴隨著音樂。另一方麵楚國的音樂源遠流長,可一直追溯到舜、禹時代。《呂氏春秋·音初篇》雲:“(禹)巡省南土,塗山氏之女乃令其妾侯禹於塗山之陽。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為‘南音’。”又《禮記·樂記篇》雲:“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可見“南音”和“南風”均是南方的歌樂,而“兮猗”是南國音樂的一種特殊尾聲。
中華民族的文化是由北方的史文化與南方的巫文化兩大係統偶合而成,而楚文化屬於南方巫文化係統。這種文化在民間靠口傳心授來傳承。上古時代,緣於蒙昧混沌,生產力低下,初民懾於大自然威力的暴虐和對某些社會事象的困惑,比如:睡眠、疾病、死亡等等,出於萬物有靈的思想觀念,因而產生了“神”,巫術以及介乎“神”與人之間的巫。巫是在人們生產和生活中經驗豐富、足智多謀、情感橫溢、出類拔萃的人物。也就是說“其智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的非常人物。平時,他們是民族或部落頭領,是出色的勞動者,祭祀時,是溝通人與“神”的巫,又是主持祀神歌舞的歌手、舞師的領隊。事實上,頭領、巫師、歌手或舞師是三位一體的。原始的巫,掌握著本民族或部落的政治、宗教、經濟、文化等方麵的大權,享有很高的威望,作出了較大的貢獻。這樣,以巫覡及其活動為中心的巫文化形成了。這種原始色彩極濃,充滿著直觀和幻想的巫文化,曾經在我國南方長期存在。尤其是楚國,以歌舞祀神的巫風和事無巨細動輒祭祀的淫祀非常盛行。不論民間還是宮廷,也不論人民大眾還是文人墨客,無不“信巫鬼,重淫祀”。春秋戰國以後,這種風俗習慣在楚裔係族以及部分楚地依然綿延下來。因此,湖南許多傳統民間文藝作品帶有濃厚的巫風楚俗的色彩,主要表現在重大祭祀、史詩古歌、民間韻文、歌舞戲曲、傳說故事和民間歌謠中。自古以來,湖南境內重大祀典甚多,特別是以歌舞祀神的盛大的民族祀典。其中以土家族的“擺手”,苗族的“椎牛”,侗族的“祭薩”,瑤族的“調盤王”,白族的“本主廟會”等最為有名。在這些重大的祭祀活動中,祀神與娛人,曆史與現實,宗教與性愛,教育與休息,相輔相成,渾然一體。因此,視為民族傳統的重大活動,大受民眾歡迎,世代承襲,千古未衰。與重大祭祀相伴而生的史詩古歌比如:土家族的《擺手歌》,苗族的《椎牛古歌》,侗族的《金沙女神》和瑤族的《盤王大歌》等等,古老奇胲,巫風甚濃,深鐫人心。在湘楚一帶有關人生禮俗的還願祀神名目繁多,而在各種還願儀式所做的法事中,幾乎都有祀神娛人的民間歌舞、技藝或戲曲。在生產生活中產生的歌謠和習俗也不同程度地具有巫風因素和情調。比如,湘西地區流行的“耨草鑼鼓”,就有“請神”和“送神”的部分,在境內廣泛盛行的蓋房“上梁歌”,放排“開江歌”,舟行“開船歌”、“過灘歌”,以及在婚嫁喜慶禮儀中都流存著某些原始遺風。由此種種又可以看出,春秋戰國時期,楚人對於歌舞技藝十分愛好,蔚然成風。不僅如此,而且造詣甚高,影響深遠。不少古代史籍中均有記載,還有文人作品以及民間流傳的軼聞、寓言故事都有顯現。屈原的《招魂》就對楚國宮廷盛行的樂章技藝進行生動的描述:“……肴羞未通,女樂羅兮。陳鍾按鼓,造新歌兮。涉江乘菱,發揚荷兮。美人既醉,朱顏酡兮。嬉光眇視,目曾波兮。被文服纖,麗而不奇兮。長發曼鬢,豔陸離兮。二八齊容,起鄭舞兮。狂若交竿,撫案下兮。竽瑟狂會,填嗚鼓兮。宮廷震驚,發《激楚》兮。吳覦蔡漚,奏大呂兮。……”這裏包含有《涉江》、《采菱》、《陽河》、《勞裔》、《激楚》等曲牌。樂器包括有編鍾、編磬、大鼓、長竽、清瑟等,可見諸國文化交融下的楚國音樂舞蹈,絢麗多彩。在民間,千百年來流傳著“下裏巴人”和“知音之交”的軼聞故事。《下裏》和《巴人》是楚國廣大人民群眾所熟悉的、喜聞樂見的歌舞。相傳在郢中歌客傳唱時,唱和的人達數千人之眾。膾炙人口的俞伯牙,鍾子期“知音之交”的動人傳說也同樣說明當時楚國人民對音樂的酷愛及其音樂修養和音樂品德。
長沙地區的音樂藝術在楚國時期也已令人驚歎。楚人習俗喜歌善舞,無論是婚喪嫁娶,節日喜慶,祭祀天地,行軍作戰都要奏音樂。樂器中以鼓為主,20世紀40年代在長沙子彈庫楚墓出土的鼓身扁圓,腹壁弧圓,附有銅環鈕,可以係繩懸掛,鼓身髹黑漆,其上用朱黃兩色繪鎖鏈式蟠龍紋,外形色彩極具藝術魅力。20世紀50年代長沙仰天湖楚墓出土的小木鼓直徑僅14厘米,可以跪坐敲打。五裏牌楚墓曾出土一件彩繪龍鳳漆盾,是一種用於舞蹈的器具。曆年長沙楚墓出土的樂器還有笙、瑟、琴、鐸等。考古資料證明,當時長沙的管弦音樂和打擊音樂都很發達,並出現了專業音樂演奏者——樂師及專業樂隊群體。此外,楚人信鬼神,好祭祀,因而祭歌和巫歌巫舞在那時的流傳相當廣泛。
音樂在楚國不僅用來敬神娛鬼,而且還能發揮它的社會政治功能——作為諷諫國君的手段。曆史上著名的優孟作歌諫楚莊王的典故,生動體現了音樂在楚國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意義。與優孟相似,扈子曾以琴曲規勸楚昭王,兩者具有異曲同工之妙。史載楚昭王十年冬,吳國闔閭、伍子胥率唐、蔡伐楚。楚軍大敗,吳師入郢,辱平王之墓,“燒高府之粟,破九龍之鍾”。後因秦國出兵救楚,加之吳內部分裂,闔閭始撤軍,昭王得以返郢。這一慘痛的曆史教訓是由於楚王偏聽偏信所致,樂師扈子一方麵充分掌握楚王崇樂的特點,另一方麵抓住時機,主動以琴曲規勸楚王,琴曲雲:“王耶王耶何乖劣,不顧宗廟聽讒孽,任用無忌多所殺,誅夷白氏族幾滅。……願王更隱撫忠節,勿為讒口能謗褻!”昭王聽罷垂淚,“深知琴曲之情,扈子遂不複鼓矣”。那如泣如訴的琴曲,敲開了楚王的心扉,使他引咎自責。此後,楚昭王舉賢授能,從善如流,使楚國重振雄風。以上兩例證明楚國上層統治人物確實崇尚音樂。值得注意的是楚國的王公隨葬品大都有鍾樂,以此顯示自己的文化素養。如楚王鍾、楚公逆鍾、楚惠王鍾等。楚國的樂官並以“鍾”為姓,《左傳》成公九年所載楚囚鍾儀即是,著名的楚國音樂大師鍾子期,據《呂氏春秋·精通篇》高誘注:“鍾,姓也。……楚人鍾儀之族”。可見鍾族為音樂世家。看來,楚國貴族尚樂,以鍾為首。無怪乎“闔閭伐楚,五戰入郢,……破九龍之鍾”。吳人破其鍾樂,證明楚國尚樂,特別是尚鍾之風為別的諸侯國所知,所以吳人破九龍之鍾有其政治目的,換言之音樂在楚國的政治功能非常突出。
上層統治者酷愛音樂,下層平民百姓又如何呢?《文選·對楚王問》載:“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裏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其為《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其為《陽春白雪》,國中屬而知者數十人。”宋玉是與屈原同時而稍後的詩人,這段對頃襄王的問話,充分證明楚國民間確實廣泛地崇尚音樂。音樂在楚國無處不有,無處不用,發揮著它的政治作用。楚狂接輿以歌樂的特有力量竟使熱衷於入世的孔子也若有所悟:“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衷?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辟之,不得與之言。”
2.楚人老子、莊子的唯美音樂思想
在湖湘境內的南嶽、九嶷山、蘇仙嶺、君山、德山、龍山以及洞庭湖,湘、資、沅、澧的諸多險峰絕境,有相當多的道教聖地,長期流傳著不少想象超拔、形象動人的道家風情傳說故事和詩歌謠曲。楚人尚道,追求“貴柔”、“重下、尚靜”和“無為”的境界。喜歡探究自然奧秘,刻意追求長生不老。借助巫與神仙交往,巫的重要作用便是降神。巫同時兼有人與神兩種身份。因為巫經常與神交往,於是巫也就具有了神性:既能上天入地,向神傳達人的想法,也能向人傳達神的旨意。而最令人向往的是還能采到仙藥,最後蒙神厚愛,而長生不死。隨著道家學說的播揚,加上巫風的推波助瀾,一時間,楚國到處充滿神仙氣氛。我們可以看到,恰恰是神仙這非現實的想象,使楚國的文學藝術得到極大的發展,並具有自己獨特的氣韻。神仙思想和神話傳說是人類對於超自然物信仰和膜拜的結果。在它唯心主義的表層下麵,蘊藏著人們對更為美好的生活的追求,以及欲擺脫自然力束縛的思想。它同希臘民族的神話一樣,也是一個民族精神活性的體現。如果一個民族沒有一些非分之想,也許這個民族的精神就僵化了。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楚人的神仙思想不光是培育了楚人的浪漫精神和幻想情調,而且給楚文化藝術以及後來的藝術塗上了浪漫主義色彩,產生了直接而深遠的影響。
(1)老子的真、善、美哲學和審美思想
楚人老子是諸子百家中道家的代表人物。在自然觀方麵,他是一位原始的唯物主義者,在他的填字中包含有許多辯證法的因素,他的音樂美學思想強調善也同美一樣,必須以真為本。真、善、美是人生的最高追求,也是藝術審美的理想。老子疾偽,故大力突出真,強調真,並且否定禮智,鄙薄仁義,當然也不搞舉善。不過,他也不否定美、諱言美,他既肯定善,也大談善。如: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道者,萬物之奧,善人之尊,不善人之所寶。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棄之有?老子言道德之意,雖然是以“道生萬物”、“道法自然”的天道觀為核心的,卻又是以論善入門,以求善為目的的。在老子看來,真實的東西才是既善且美的東西。否則,善隻會是偽善,美也隻會是浮華。認為真是以質樸為本,善是以質樸為準,美是以質樸為度,質樸也就是真。這才是最高的審美標準和審美境界。善與美都由真派生,真居於善和美之上,善為真所決定,美由真所體現。善與美都統一於真。這就是老子人生哲學和美學思想的核心。他是以個體生命的理想發展為起點和終點的,更符合藝術的基本特征和本質特征。正是這種美學思想,體現出他辯證的批判精神和求真求實的革命精神。在中國的美學史上具有開源拓流的重大意義以及深遠的影響。
(2)莊子“天人合一”的審美態度和精神追求
戰國中後期,楚文化已經發展至最為繁盛的階段,精神文化有了輝煌燦爛、盛況空前的成就。楚人莊周(莊子)成為這一時期的代表人物。莊子的思想是在繼承老子的基礎上,有所發展,主要體現在他的人生觀上。莊子不逃避現實,能夠直麵人生,對殘害人生、異化人性的現實社會進行激烈抨擊。強調人對生存和命運之情理都應該“達”,即明白和了解。必須對生存的現實條件和社會環境有清醒的認識和深刻的洞察。必須融我入道,高揚主體人格和激發主觀精神以求“無為而無不為”,進而“合於無論”。這樣通達的理性認識和積極的主觀追求,就形成了他將人生高度主觀化和理想化的審美態度,達到了超然物外,與天地合一的精神境界。秉著這種審美態度,帶著這種精神境界去處世應時,便能真正坦然地看待人世間的一切。所謂“貧富貴賤不以為意,喜怒哀樂不上於心;平易恬淡藏於內,曠放達觀形於外。”莊子這種樂觀、積極的道家人生觀,成為後世諸多文人學士在沉濁之世自珍自愛、自潔自好的精神支柱,對中華民族性格的形成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莊子的音樂美學思想和老子的音樂美學思想一脈相承。老子主張“大音希聲,大象無形”。認為“大音”這宏大而完美的音樂,不是人耳所能欣賞得到的聲音,也不是人所能表達出的音樂;同樣認為“大象”這宏大而完美的形象,也不是人眼所能觀賞得到的形象,更不是人力所能描繪出的形象。而莊子在《田子方》描述了這樣一個繪畫的寓言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