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沒有什麼比以身作則是更好的教育方式。以身作則能夠使人不由地效仿,也隻有以身作則,才能逼出人類劣根性之毒,比如貪婪、奢侈等。
2.以做官發財為可恥
曾國藩不僅勤於政事,還為官廉潔。對於錢財二字並不很看重,一生崇尚節儉。曾國藩從30歲起,就立誓不依靠做官發財。
不輕易接受別人的贈饋贈
1849年,曾國藩在給弟弟的信中這樣說道:“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
以官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神明鑒臨,予不食言!”
曾國藩不僅用這些話來激勵家人,自己也身體力行,說到做到。在為官期間,他為人低調,很少參加盡量避免官場上那些無謂的應酬,同時,對於別人的饋贈他總是堅持自己做人的原則,從不輕易接受饋贈。
當時在朝廷做官從不輕易接受別人的饋贈財物。清朝官員薪金十分有限,接受別人的饋贈似乎已成為是一種不成文的慣例,每個人對此都心中有數。據說紀曉嵐在擔任侍郎的時候花錢如流水揮霍無度,隻能依靠他人的饋贈才能過年。一次,過年時有人忘記給去紀曉嵐送禮,紀曉嵐就主動上門索要登門強索,一時在京師朝野成為人們的笑料被傳為笑談。在當時,饋贈的對象在京內為戶部尚書及肥缺部門的首長,在京外的對象是督撫和鹽使關稅首長等。曾國藩十分理性,他將這種饋贈稱之為“釣餌”,升官後必須要加倍“奉還”,不貪汙受賄又怎麼能還得起呢?自然是還不起的。
由於上述原因,曾國藩概不接受饋贈。所以他在擔任侍郎的時候,僅靠一年400兩白銀的俸祿勉強維持生活,節儉度日。後來,盡管曾國藩做了總督巡撫,仍然不改初衷,所穿的衣服比在京城時還要儉樸。他說:“從冬至夏,常有十幾萬敵軍環繞在祁門的前後左右,幾乎沒有一天不打仗,幾乎沒有一路不梗阻。白天沒有美食,夜晚常做惡夢。軍餉拖欠達五六個月之久,士兵的生活異常艱苦,我實在不忍心一個人過富裕的日子。所以近年來我不敢往家裏多寄銀錢,也不敢給宗族鄉黨一些潤澤,這並不是虛偽矯情,一則是因為我親眼看到士兵窮窘異常,二則是想到從高祖父、曾祖父以來,我家世代寒素,我雖然享受了祖上的蔭德,但我不想享受過多,以便為自己存惜福之心,為家族留不盡之澤。”
曾國藩生在湖南山間,自幼勞苦,極易受到金錢的誘惑,然而他卻能淡然麵對,不用職權為自己、為子孫謀取暴利,這是常人難以做到的,這種毅力和識見,實在是不容易的。
為官清廉藩的曾國藩
曾國藩意識到,人的一生淡泊名利必將得到心靈最大的自由。他曾送給沅弟一枚印章,被稱為“勞謙君子”,它的意思就是,對處於名利場中的人,要像農人那樣費心耕種,像商人那樣努力追求財富,像撐船的篙工在河灘上奮勇搏擊,要從辛苦勞作中把淡泊體現出來。
在為人處世的過程中,保留淡泊的心誌。即在忘我勞作中達到淡泊。
中年時期,曾國藩位居高官,家人並非因他而富足。在同治元年五月二十七日,曾國藩曾寫信給兒子紀鴻,他說“我雖位居將相,但所有衣物,不值三百兩銀子。願你們能維持儉樸的作風,也是珍惜幸福的方法。”鹹豐八年五月初五日曾國藩寫給其弟一封信,尤為懇切地說道:“我在外麵做官沒往家中寄去銀兩,實在是因為在出仕之初,默立下此誓言。”他又在發給州縣的信裏,用“不要錢,不怕死”表明誌向,“我不想破壞自己的誌向。但是父親在家,貧困窘迫,設法生活,我至今都感到痛心”。
曾國藩為官清廉,在軍中享受甚少,的確能做到大公無私,以國家利益為重。與曆代那些貪圖享受,公飽私囊,注重個人生活舒適和享受的人相比,曾國藩不知要高尚多少倍。
3.久居高位,曆練品格
凡是做官的人,尤其是做高官的人,都希望自己有一個好的結局。然而,諸多時候卻往往事與願違。那麼怎樣才能保證自己有一個好結局呢?曾國藩有自己身居高位的體驗,他認為,在平時就要領會高位之道,自戒弊端。隻有這樣,才能防止高官之敗。
視自身修為為
曾國藩幼時飽讀詩書,深受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熏陶、浸染,後又經過嚴格的科舉選拔,終成一代封建知識分子的典範。也正是由於此,曾國藩看重儒學,儒學中言“修身、治國、平天下”成為人一生追求的理想。曾國藩還將其視為自身為人處世的行為準則。
在曾國藩看來,宋明之後,封建正統士大夫通常把修身治國、平天下置於兩個對立麵,相互割裂開來,強調各自的重要性,最後,不但使治國平天下缺乏精神依靠和宏偉目標,反而導致其無法完成拯救世大業;即使滿腹經綸,也不能為天下人辦實事。這樣就把“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