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蔓蔓是外國人,她的案子可算作涉外案件,範麗有把握對她另案處理。殷蔓蔓隻是受到誤傷,並且是輕微傷,證據清楚,即便她堅持起訴常雨澤,最終判罰也不會嚴重,無非是判決常雨澤濫用槍械,開槍走火誤傷他人而已。
在這起案件中,隻有針對張鋒的槍傷案才是重點,徐虹和殷蔓蔓報案時都聲稱常雨澤謀殺張鋒,殷蔓蔓身處案發現場,既是案件的受害者,也是重要人證,常雨澤與張鋒產生過很深的仇怨情節,而且常雨澤在開槍之前關押和毆打過張鋒。
雖然說參與治療的醫生沒有作出明確的槍傷證明,但是張鋒身上的槍傷是真實存在的,如果日後二次驗傷,那麼這個證據將不可辯駁,並且,張鋒曾被毆打體罰過,他體表的傷痕無法消除,想必徐虹和殷蔓蔓已經拍照留存了這些證據。這些證據都對常雨澤極其不利。
不能不說常獻義今天帶來的收獲才是最大的。他把與張鋒的親人溝通情況大致講述一遍,把張家簽字的諒解書拿了出來。張鋒的親人竟然簽署了諒解書,他們竟然主動放充追究常雨澤傷人的責任?
雖然這個利好如此巨大,範麗看起來並不太開心,她手拿諒解書,看了許久,秀眉不自覺的皺了起來,這可是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啊,原告怎麼能說放棄就放棄的呢?
常獻義看到她這個表情,心中忐忑不安,他讀出了她的心思,她對此不太滿意。他相信她是全心全意在幫助常雨澤,但是她的嚴厲和認真早已名聲在外,這種性格不是輕易可改變的,她或許是想幫常雨澤開脫,但這種開脫肯定是有限度的。
但是,常獻義的願望或者說妄念是肆無忌憚的,他希望兒子能從此案中全身而退。無論如何,他都會盡最大能力給兒子減輕責任,那怕最後所有的懲罰都由他來承擔他也願意。
常獻義老兩口離開了病房,範麗留了下來,她還有話要對常雨澤說。
她坐在他的床邊,注視著他,誠摯的說:“雨澤,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對今天常叔的做法不太認可,他那種做法,或者說想法超過了我的底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常雨澤非常清楚,他微笑著說:“一切都由姐作主,我會聽從姐的安排。”
“不,你不要這樣說,我更感到難過。或許是我有點太保守,或許是我根本就沒有朝那個方向去努力。我不能褻瀆常叔對你的關心,那是純粹的父愛母愛,這種愛是世間最寶貴的感情。我承認我愛你,但是永遠不及常叔和阿姨對你的愛。
我隻是有些顧慮,如果完全按照常叔的設想去努力,最終又達到了預期目的,我覺得那樣一個結果讓人難以接受,有點讓人可怕了。
我們都是警察,我們的工作性質和特點要求我們必須對法律保持足夠的敬畏,我們國家還是法製社會,雖說不盡如人意,但是最起碼社會各界還自覺維持著法律底線。如果權力和金錢能夠扭曲法律,讓嚴重的刑事案件都能不了了之,這樣的社會人人自危。
因為你常雨澤有權有錢,你傷害了他人,你能用權勢和金錢蒙蔽法律,讓你逃脫法律的懲罰;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設想,如果有個更有權更錢的人傷害了你,人家也能用權力和金錢抹掉你的尊嚴,讓你血白流,傷白受,你連起訴凶手維護自身權力的最底要求都無法實現,那時候,我們又該多麼悲憤。
並且,現在常叔所做的工作都是建立在張鋒昏迷不醒的基礎上,我不知道張鋒的這幾個親人對張鋒是不是有感情,但是常叔用金錢和權勢扭曲了這幾個人的人性,讓他們不顧親情,直接放棄對傷人凶手的追責。
如果是正常的人,都會心向自已的親人,親人受到了傷害,誰也不會輕易諒解凶手,更不會完全放棄對凶手的責任追究,隻有人性扭曲的人才會做出沒有人性的事情。
現在張鋒昏迷不醒,他不能真實表達他的想法,如果他心裏沒有寬恕你,而他的親戚完全無視他的想法,這對張鋒來說也是非常殘忍的事情。
你別見怪雨澤,我這樣說並不是向著張鋒,而是我真的有些困惑,我是在給你說心裏話。你在我麵前,我看著你,我把你當作了弟弟,即便你是我的親弟弟,我也一樣會這樣說。你理解我嗎,雨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