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學時曾經談過戀愛,後來我開始忙我的生意,再沒有時間談戀愛。我的年齡大了,媽媽在美國一直催促我快點找個合適的男人嫁出去。我的戀愛經驗不豐富,不知道該如何尋找合適的男人作丈夫。

我來歸德後認識了徐虹,我認為徐虹是天底下最善良最高尚的女人,我仰慕她信認她,把她看作我的親姐姐。因為我相信徐虹,所以我認為她認可的男人應該都是優秀的。

我首先考慮的是常雨澤。我知道常雨澤跟徐虹已經在辦理離婚手續了,我希望常雨澤離婚後能追求我,我當時並不認為常雨澤是一個壞男人,他跟徐虹離婚隻是兩人感情不合而已。

常雨澤當時可能另有考慮,他沒有選擇我。對此,我非常慶幸。

接下來我才考慮張鋒。張鋒沒有多少文化,比較粗俗,不象常雨澤那樣說話斯文。但是徐虹認為張鋒品德高尚,又有上進心,是一個不錯的男人。再經過我的考察,我最終選擇了張鋒,不僅確立戀愛關係,很快又跟他辦理了結婚手續。

我不覺得我的婚姻是兒戲,我是經過慎重考慮才做出的決定。隻是,我跟張鋒是閃婚,閃婚不犯法吧?”

旁聽席上的眾人無不對殷蔓蔓的說辭瞠目結舌,天底下哪有這樣白癡的女人,因為相信徐虹是一個可信的女人,所以她認可或者曾經認可的男人都是優秀的。

陳律師:“你既然首選常雨澤,根據你剛才所說的理由,是因為徐虹認可常雨澤,你怎麼知道徐虹認可常雨澤?”

殷蔓蔓:“徐虹以前肯定認可常雨澤,否則的話就不會嫁給他,還給他生下一個寶貝女兒。至於他們離婚,自然是雙方沒有了感情,沒有了維持婚姻的動力和基礎。”

陳律師:“據我調查了解所知,張鋒曾在你的公司任職小車司機,你對他的觀感並不好,你甚至曾經用‘癩蛤蟆張’稱呼他。是不是這樣?”

殷蔓蔓:“是的,我曾經這樣稱呼過我的丈夫。但是,我要強調的是,雖然我語言上這樣稱呼他,蔑視他,我內心裏並沒有歧視他的意思。

我堅信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盡管我是公司老板,他是我公司裏的員工,盡管我有億萬家產,他隻能夠吃飽飯,但是我跟他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都有完全獨立的人格,都享受一樣的權力,承擔一樣的義務。

我以前之所以曾用‘癩蛤蟆’來稱呼我的丈夫,其實我有嘲諷他的意思,我知道張鋒也非常仰慕徐虹,曾經有過追求她的念頭,我認為徐虹是一個完美無暇的女人,就象一隻遨遊在九天雲霄的白天鵝,張鋒這樣的俗人不配追求她。”

陳律師:“你認為張鋒的身份與你就很般配嗎?”

殷蔓蔓:“希望對方律師不要產生這樣錯誤的概念。我前麵說過了,不管錢財多少出身如何,我跟張鋒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我嫁給他,他娶了我,沒有任何值得大驚小怪的地方。

我的擇偶觀念很簡單,有房有車有穩定工作或者說公務員,這些男方條件對我來說一文不值,我的條件就三條,一要正常男人,二要忠於婚姻,三要有上進心。

我是一個世俗之人,做生意掙錢;張鋒也是一個俗人,想盡一切辦法掙大錢。俗人跟俗人結婚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陳律師:“據我調查了解,你把張鋒帶到美國,跟他辦理結婚手續,並非是你真心要與他結婚,而隻是為了幫助徐虹擺脫張鋒的糾纏。是不是這樣?”

殷蔓蔓立即辯駁:“謠言,絕對是謠言。對方律師敢在法庭上說這樣的話,希望你能承擔造謠的法律責任!”

聽到殷蔓蔓矢口否認她和許娜都曾經說過的話,常雨澤深感遺憾,她現在是一想幫助徐虹,寧可自降她的身價也不願說出或做出有損徐虹利益的事情。

陳律師:“你確信你跟張鋒的婚姻是因為愛和感情沒有摻雜其他不正常因素嗎?”

殷蔓蔓:“我確信我和張鋒是自願結婚的,我愛他,他也愛我,我會忠於婚姻,他也會忠於婚姻。上帝會見證我們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