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徐虹這樣歪曲事實指證他,常雨澤氣得肝疼,他深切體會被人冤枉的滋味如何痛苦,真是希望六月天能來場飛雪。

他毆打張鋒不錯,可是張鋒所說的話並非是刑訊逼供的結果,都是張鋒主動坦承的,張鋒主動說他在木侖湖與徐虹酒後亂性,又交待在他家別墅裏與徐虹發生關係,事後還去清掃痕跡雲雲,這些都是張鋒主動交待的,哪裏是他有意得出的結果!

另外,張鋒有協助鄭衛華潛逃的嫌疑,他也不是信口開河,而是用證據推出的,比如張鋒開車給那個寶馬女領路。鄭衛華在出境的前夜臨時躲藏在他家的別墅裏,徐虹有窩藏嫌犯的嫌疑,也不是他信口開河,同樣也有物證,比如別墅丟失的那條圍巾。

他當時之所以沒有給局裏提交這些物證追查此案,他是不想讓徐虹再背上窩藏奸夫逃犯的罪責,他不希望她因此受到連累,判刑入獄。結果,他的好心好意被她當成了驢肝肺,她還反咬他一口,誣陷他是有意栽贓,陷害她和張鋒。

常雨澤準備詳細陳述這些情節,當然,他不指望法庭相信他沒有對張鋒采取暴力手段,徐虹提供的那些照片比他的空口白話更有說服力。他準備在協助鄭衛華叛逃的這些疑點上與徐虹展開辯論,他要讓法庭明白,徐虹與張鋒確有很大嫌疑,並非是他故意栽贓。

徐虹卻沒有回應常雨澤的挑戰,她還是先前那句話,如果他懷疑她和張鋒有包庇鄭衛華的嫌疑,他就應該把這些證據提交給公安局,讓刑偵人員通過正常的破案程序來調查此事,她會配合警方調查。

她又指證說,常雨澤以前故意隱瞞這些所謂的證據不報,不采取法定的偵破程序查案,本身就證明他並非是恪盡職守的警察,他的行為是不正當的。

法庭也沒有同意常雨澤對此事展開辯論的請求,審判長說,無論常雨澤提交的證據多麼充分,不經過公安局刑偵人員的取證和偵查,這些證據都是常雨澤個人的懷疑和猜想,不能作為法庭證供,並且,如果常雨澤指證徐虹和張鋒有窩藏逃犯的嫌疑,他應該先報案,然後由公安局偵破,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出訴訟,這是另外一個案件,不能與本案混同。

範麗暗自歎息,在法庭上,常雨澤根本不是徐虹的辯論對手,徐虹完全壓製住了他。

徐虹的觀點非常明確,常雨澤製造陰謀詭計,敗壞她的清白,達到與她離婚並奪取女兒的邪惡目的;她的條理非常清楚,常雨澤為了達到邪惡目的,製造一個個陰謀,當他的陰謀成功實施後,他為了保護陰謀不被揭穿又一一鏟除隱患。

她的態度非常堅決,她堅信常雨澤是陰謀家,堅信他是殺人凶手,她一定要讓他受到法律嚴懲。如果說她以前曾經做過有利於常雨澤的言行,她現在則全部推翻,她對他再沒有溫情和諒解,隻有滔天的仇恨。

常雨澤則表現為思維混亂邏輯不清。因為徐虹接連與鄭衛華和張鋒發生通奸行為,他痛恨和指責徐虹是應該的,如果徐虹潔身自好,根本就不會發生本案。

常雨澤在辯詞中聲稱,雖然他痛恨她的不潔,但是他依然深愛著她,對她的不潔行為有過寬恕,對他們的婚姻有過挽救行動。他可以說把她送進精神病院治病是依然愛她的表現,隱瞞不報她和張鋒包庇鄭衛華的證據是擔心她受到連累,可是,他在庭審中承認網上日記是他發出的,這就完全推翻了他依然愛她的觀點。他這個行為分明是懲罰和報複徐虹,並且這種報複行為非常殘忍,這與他依然愛她的觀點完全衝突。

另外,常雨澤又順利承認張鋒受他指使,參與了他銀監局開槍捉奸之事,襲擊鄭衛華奪取他的筆記本電腦之事,這也印證了張鋒掌握他的“陰謀”這個條件,徐虹就是據此指證他殺人滅口。

範麗知道常雨澤並非是一個內心邪惡的男人,相反,他是一個重感情有原則的男人,無論他對徐虹做出過什麼傷害,他骨子裏都在愛著她,或許他自已都沒有意識到。她一點都不懷疑網上日記是常雨澤惡意偽造的,她堅信他不是那類內心邪惡的男人。

徐虹接著陳述,她為了不再與常雨澤發生衝突,影響女兒露露的成長,她離開歸德,到外地工作。張鋒因受到常雨澤的毆打和恐嚇,也離開歸德,到外地工作。

工作期間,徐虹沒有放棄追查日記的真像,她通過劉飛提供的那個扣扣號查出關鍵信息,這些信息隱隱揭示網上日記的幕後黑手就是常雨澤。她對這個結果非常震驚,也非常痛苦,她不願意再追查下去了,她害怕看到最終結果,她主動要求與常雨澤離婚,她堅持女兒不能由他撫養。她在與他談話時也暗示過,她已經查出日記真像,但是她放棄了,不想再追究某人的罪惡。

就在兩人辦理離婚手續期間,本案發生了。徐虹堅稱,常雨澤私自拘押張鋒,毆打他審訊他,無非就是確認張鋒是否向她告密,如果張鋒沒有向她告密,她怎麼會懷疑到他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