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做了錯誤決定,身為上司的自然可以直接向前者提出來,而無須諸多顧忌,但假如出現了相反的情形,作為下屬又該采取什麼對策呢?在向上司指出他所犯的錯誤之前,下屬有一點必須先弄清楚:無論怎樣的上司始終是上司,他雖然犯了錯,下屬仍要注意維護他的權威;如果直接指出他的不是,隻會招致上司的反感,小則大罵,大則炒魷魚、降職或調職。所以,如果上司真的做出了錯誤指令,你也隻能技巧地勸他改正,直來直去隻會自討沒趣。如果上司做出了錯誤指令,你不妨試試以下幾招:
(1)暗示法
接到不恰當的指令時,你覺得不得執行或無法執行時,可先給上司以某種暗示,讓其悟到自己的指令不甚恰當。有些指令不恰當,不是因為上司素質差、水平低,而是沒考慮周全,或是隻看到了事物的表象,沒看到事物的本質。你稍加暗示,他可能就會馬上意識到。
(2)提醒法
有些不恰當的指令,可能是上司不熟悉、不了解某一方麵的情況,有的可能是上司一時遺忘了。你明白地提醒他,上司認識到了,一般都會收回或修正指令。當然,提醒不是埋怨,也不是直通通、硬邦邦的批評。提醒要講究策略,語氣上盡可能委婉些。
(3)推辭法
上司不恰當的指令,有的可以考慮推辭。推辭要有理由,有的可以從職責範圍提出,譬如說:“總覺得這件事不是我的職責,要不,同事關係就不大好處理了。”有的可從個人的特殊情況提出。但不管從哪一方麵,理由一定要真實和充分。你推辭的上司還可能會這樣問:“那你覺得這件事應該由誰來做?”你不能隨便點名,也不要隨口說“除了我,其他誰都可以”之類的話,比較巧妙的回答是:“這事誰來做,我了解得不全麵,還是您來定奪好。”推辭不是耍滑頭,而是委婉的拒絕。
(4)拖延法
有些不恰當的指令,是上司心血來潮時突然想出來的,並要你去執行。倘你惟命是從,馬上付諸行動,那就鑄成了事實上的過錯。對這種上司心血來潮而向你發出的指令,如果你在暗示或提醒都不能,推辭也沒多少理由時,那麼,最好的對策就是拖延。雖然默認或口頭上答應,實際上遲遲不動。若閑著不動,上司會產生疑心的,因此,你必須忙別的事,作為拖延的理由,應付上司的追問。拖延法是消極的,但對有些非原則性問題的不恰當指令,隻能如此。你拖延了一段時間後,上司的頭腦冷靜了,或許有了新的認識,就可能收回指令,或讓其不了了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司做出的是明顯違反法規的指令,那麼下屬就應該堅決拒絕,並明確向上司陳述理由,雖然拒絕上司的指令需要承受壓力,但涉及原則問題,隻能拒絕,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