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是一種文化,它可以反映一個民族的文化素養、精神麵貌和物質文明的發展程度;服飾又是一種語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愛好、個性、文化素養和審美品位,是一種特殊的“身份證”。
服飾禮儀的原則
鑒於服飾是一種文化,是一個人素養與精神麵貌以及審美品位的反映,因此,從這一意義上說,人們的服飾一直被視作傳遞人的思想、情感等文化心理的“非語言信息”。所以,服飾必然在他人心中產生影響並進一步影響到相互關係。從而,服飾也就有了禮儀的性質和功能。一般來說,服飾禮儀的原則有如下方麵:
(1)TPO原則
TPO是英文中Time、Place、Object三個單詞的英語字母縮寫。“T”指時間,泛指早晚、季節、時代等;“P”代表地方、場所、位置;“O”代表目的、目標、對象。TPO原則是目前國際上公認的衣著標準。遵循這一著裝原則,就是合乎禮儀的。
(2)整體性原則
正確的著裝,能起到修飾形體、容貌等作用,形成和諧的整體美。服飾的整體美構成,包括人的形體、內在氣質和服飾的款式、色彩、質地、工藝及著裝環境等。服飾美就是從這多種因素的和諧統一中顯現出來。
(3)個性化原則
著裝的個性化原則,主要指依個人的性格、年齡、身材、愛好、職業等要素著裝,力求反映一個人的個性特征。選擇服裝因人而異,著重點在於展示所長,遮掩所短,顯現獨特的個性魅力和最佳風貌。現代人的服飾呈現出越來越強的表現個性的趨勢。
(4)整潔原則
在任何情況下,服飾都應該是整潔的。衣服不能沾有汙漬,不能有綻線的地方,更不能有破洞,扣子等配件應齊全。衣領和袖口處尤其要注意整潔。
服飾協調的方法
服飾協調是服裝禮儀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展現美感和高雅所必須考慮的重要環節。它要求能彰顯人的氣質,符合審美要求,因而其自身蘊含著一定的藝術特征。現將服飾協調的幾種方法介紹如下:
(1)體現個性,適應交際環境
人置身於不同的社交場合,不同的群體環境就應該有不同的服飾打扮。在交際活動中,要考慮環境因素,除職業上需要的統一正式的職業裝外,服飾穿戴要具有個性特點。在選擇服裝的款式、顏色、材料上,要根據主觀愛好、氣質、修養、審美特點等,選擇充分體現自身個性的服飾,使服飾與個性“相映生輝”,給他人以強烈的美感,從而穿出你獨特的一麵,在交際過程中產生積極、良好的影響。
體現個性風格,並非隨心所欲,這裏還有著裝的交際環境、氣氛的限製,服飾要與整體的交際環境、氣氛相協調。隻有這樣才有個性著裝可言。比如說,在辦公室上班要穿典雅莊重的職業裝,女士以職業裙裝為最佳。出席婚禮,服飾的色彩可略微鮮豔明亮一些,但不可過度,否則有壓倒新娘之勢,這是不禮貌的。而參加葬禮吊唁活動,則應著深色凝重的衣服。身居家中,可穿舒適的休閑服裝甚至是睡衣,但若突然有客人拜訪,則應立即到臥室中換裝與客人見麵。在運動場上,則要穿著適合運動的服裝。
除與交際環境相協調外,還要注意與交際對象協調,以縮短彼此之間的距離,創造和諧融洽的交際氣氛,使整個場合的氣氛更加熱烈,這樣服飾美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2)服飾選擇應與自身的社會角色相協調
人們的社會生活是多方麵、多層次的,著裝應滿足擔當不同社會角色的需要。因此就服飾選擇而言,也有著不同的社會規範,我們應盡量做到服飾與角色相吻合。如果你現在置身家中,身份是太太或先生,你可以隨心所欲,自由著裝;如果你現在的角色是辦公室職員,需要與同事或上司交往,你的著裝則需要符合辦公室禮儀,男士著西服,女士著套裙;假如你現在的身份是路上行人或公共場所的一員,則你的著裝需要符合社會道德規範,要不傷風化和大雅。服飾美的創造必須與個人的角色特征密切吻合,這才能顯示出服飾美的魅力。
(3)服飾穿戴應注重自身條件
社交活動中的人們,都希望自身的服飾美麗,給他人以美的享受,所以千方百計地追求服飾美。為了達到美化的目的,著裝應和自身的膚色、形體、年齡相協調。比如,較胖的人不宜穿橫格的衣服,頸短的人可選擇無領或低領款式的上衣等。總之,服飾的穿戴應注重自己的身體條件,做到揚長避短。如此,才會增加魅力、煥發光彩。
(4)服飾穿戴要注意季節因素
除了以上幾點著裝時需要注意外,服飾穿戴還要與四季氣候條件相協調。除非有特殊的表演等需要,否則,違背自然規律著裝,不是熱著了,就是冷著了,影響個人健康不說,與他人、與社會格格不入的著裝不僅無美感可言,還有損個人形象。一般說來,春、秋季氣候不冷不熱,適宜穿著淺色調的薄厚適中的衣服;而冬、夏季就偏冷或偏熱了,與之相適應,我們的著裝則應該相應地偏厚或偏薄。如同樣是裙裝,夏天應著薄型麵料的,而冬天則應該穿厚麵料的裙子。且夏季服裝顏色以淺色、淡雅為主,冬季以偏深色為主,如深藍、藏青、咖啡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