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因禍得福(1 / 3)

出了酒店的大門,愛民感覺像從鬼門關出來一樣,回到家裏愛民就開始收拾東西。

這時候,張琳從外麵回來了,手裏拎著青菜和肉,“你去哪兒了?走了一上午也不說一聲,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你。”

“你是心裏麵內疚,還是真喜歡我啊?”

“兩方麵都有。”

“你不認識我之前,不是也追過別人嗎?”

“沒這麼認真過。”

“過兩天我就回北京了。”

“那你也帶我去吧。”

“我帶你去,我女朋友知道了怎麼辦?我可不能冒這個險,如果你真的為我好,我們以後就不要來往了,我們根本不可能在一起,我走了以後你要好好照顧自己。”

張琳沒有說什麼,過了一會兒,愛民就躺在床上睡著了,張琳躺在愛民的身邊,她靜靜的看著愛民,不知什麼時候她也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六點了。

起來後,愛民就進廚房做飯了,過了一會兒愛民就做好了兩個菜,張琳一邊吃一邊想,如果這樣和愛民在一起生活一輩子該有多好啊。

再過幾天北京那邊就要開庭了,第二天愛民給夏濤打了電話,夏濤讓愛民下午去找他,他給愛民找好了律師,讓愛民和律師見麵。

下午,愛民去夏濤的公司和律師見了麵。

夏濤說:“這位是胡律師,在武漢很有名氣,把你的事和胡律師講一下。”

愛民把事情的經過向胡律師講了一遍。

胡律師說:“你放心,我一定幫你辦妥,這點兒事算不了什麼。”

他們約好明天坐飛機去北京。

第二天上午愛民和胡律師從武漢飛到了北京,愛民將胡律師安排在了北京飯店,中午吃完飯,愛民讓胡律師回房間休息。

胡律師說:“不用了,下午還有重要的事情處理,你先跟我去檢察院,你需要錄一份口供,我給你辦個取保候審,這樣公安局就會撤消對你的追捕了,然後我們再去看守所見那個誣陷你的犯罪嫌疑人,我想先從他那裏了解一些情況,從他那裏看看有沒有突破口,如果從他那裏可以找到突破口那事情就好辦多了,但是有一點,你一定要說實話,如果你不說實話,我也沒辦法幫你。”

“胡律師,你放心,我對你說過的句句屬實。”

“好吧,我們快走吧。”

胡律師幫愛民辦好了取保候審直接又去了看守所,到了看守所胡律師出示了律師證,在裏麵胡律師見到了阿飛。

“你好,我是愛民的辯護律師,今天來想找你了解點兒情況。”

“你想了解什麼情況?”

“說實話,雖然我是個律師,但是我並不願意幫人打官司,因為我不想看到敗訴方痛苦的樣子,我的當事人現在要控告你,過幾天你的案子就要開庭了,我的當事人要告你誣告陷害,也就是說,在你販毒罪的基礎上再加上一項誣告陷害罪,我的當事人已經掌握了大量證據,你知不知道什麼是誣告陷害罪?你知不知道犯誣告陷害罪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阿飛低下頭,“不知道”。

“犯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向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的行為,對誣告陷害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24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法律不是兒戲,你還這麼年輕,好好想想吧。”

阿飛聽了以後,當時腦門上就冒汗了。他想了想然後說:“如果我現在說實話還來的及嗎?當時我受審的時候警察說揭發別人可以減刑,所以我就陷害了愛民,我當時想隻要警察抓到了愛民就可以屈打成招了,他想不承認也不行,沒想到會這樣。這幾個月我也一直在為這件事擔心。”

“在你沒有開庭之前還來得及,我可以幫你,隻要你向檢察院講明我的當事人沒罪,我的當事人就不會起訴你,這樣對你、對他都有好處。”

“那你能幫我聯係一下嗎?我要向檢察院講明情況。”

“好吧,我明天就幫你去聯係,如果晚了你的那份筆錄到了法院就不那麼方便了。”

胡律師走出看守所的大門他使勁拍了一下愛民肩膀,“傻小子,成功啦!”

愛民還不知道怎麼回事,“什麼成功了。”

“你的官司不用打了,這回我也省了不少事兒。我明天幫他聯係檢察院,他隻要改了口供,你不用打官司就沒事了。”

愛民激動的說:“謝謝你,今天晚上我請你吃大餐。”

晚上愛民真的請胡律師吃了一頓大餐,這是愛民有生以來吃的最貴的一頓飯。

吃完飯胡律師對愛民說:“你這麼長時間沒回來了,今天晚上我自己在飯店住就行了,你還是早點回去看看家裏人吧。”

“那明天我來找你。”

“不用了,你跟著我也沒用,你的事我就全權代理了,你放心吧,辦完了我給你打電話。”

“那好吧,謝謝你。”

愛民剛要走,胡律師又叫住了愛民。

“等等,剛才我忘了問你,你要不要起訴他,要求他賠償你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愛民想了想“其實他也挺困難的,我想還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