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自我表現範型(1 / 3)

第三節 自我表現範型

自我表現,“詩言誌”,在中國文學理論與實踐中始終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問題是,它隻保留給高級文類,文人文學文類,例如詩歌、散文等,甚至文人的敘述文類,如傳奇劇,文言小說,都不夠資格分享這種表述方式。晚明公安派詩人,清初性靈派詩人,主張在詩中表現自我,盡管他們之中有些成員(例如袁氏兄弟)對白話文學表現出興趣,卻從來沒有認為他們的詩學原則可以應用到白話文學上。

中國白話小說理論辯護,從來沒有脫離過公眾式亞文化性。在中國白話小說的整套程式中,自我表現幾乎不可能,隻有在18世紀某些傑作中,才有部分的實現。陳平原論及傳統小說中的“詩騷”傳統時指出,除了“結構上引大量詩訶入小說”外,“詩騷”影響“主要體現在作家的主觀情緒,於敘事中著重言誌抒情”。本書上篇已分析過,傳統白話小說的意元主導類型,大都是“動力型”的,其敘述速度過快,不適合“言誌抒情”。陳平原舉的例“摛詞布景,有翻空造微之趣”,指的是唐人小說的技巧。晚清小說,“史傳”模式占優勢。隻有五四小說,才把自我表現變成小說寫作的主導範型。

大部分文學史家都認為五四小說的主流是現實主義,個人的自我表現主要見諸於五四詩歌。下文將試圖證明,對自我表現範例的追慕使五四小說成為中國小說史上獨特的新階段。

自然,在五四小說中,有現實主義的因素。但至少在五四這個階段中,其重要性遠不如自我表現的因素。五四作家中大多數人對自我表現有濃厚興趣,如何反映現實的問題較晚才提出。比較成熟的現實主義要到五四之後,即20世紀30年代才出現。鬱達夫對五四小說的主導方針有個總結:

從前的人,是為君而存在,為道而存在,為父母而存在,現在的人才曉得為自我而存在了。

盧隱回憶說她初開始寫作時,“對於題材,我簡直想不出,最後決定還是寫我自己的生活吧。”

如果我們說這些聲明都是以個人表現為特色的那些作家,尤其是創造社那一派說的,那麼可以看另外一些人的想法。五四的主要思想先驅陳獨秀,至少在五四早期,他認為個人主義是新世紀的思想主潮:

個人生存的時候,當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並且留在社會上,後來的個人也能享受,遞相授受,以至無窮。

魯迅作為五四作家中社會責任感最強的人,也再三申張自我表現的原則。早在1907年,他就指出文字與“個人暨邦國之存……無所係屬。”在晚清年代如此聲言真是絕響。他堅持認為表現的應是真切的自身:

我們能夠大叫,是黃鶯便黃鶯般叫,是鴟鴞便鴟鴞般叫。我們不必學那才從私窩子裏跨出腳,便說“中國道德第一”的人的聲音。

他的第一本小說集《呐喊》也自稱來自自己“苦於不能忘卻”的回憶。

甚至,在普羅文學的高潮期,在他臨逝世不久前,他還告誡其弟子;“隻要表現他所經驗的就好,”不必“有意為之。……假如有意為之,那就決不能真切,深刻,也就不成為藝術。”

其他善於感情自斂,不喜歡自我外露的作家,如冰心,也聲稱,“能表現自己的文字,就是‘真’的文字。”

“所有的文字均為自傳”這口號,經聖佩甫、勃蘭兌斯、法朗士等一再重複,在五四作家中得到廣泛而熱烈的響應。而且,可以說,這一時期的小說作品,不管是哪個流派哪個社團的,都帶有自傳性,前與晚清相比,後與30年代文學相比,五四文學的自我表現傾向相當明顯。

由此,中國小說的基本言述範型,由公共式轉向個人式,自我經驗成為注意的中心。

可能是一種象征,也可能是自我表現的一個重要部分,性與性關係成為五四小說最集中的題材。據沈雁冰統計,百分之九十八的作品寫的是男女關係,他得出如下結論:

大多數創作家對於農村和城市勞動者的生活很疏遠,對於全般的社會現象不注意,他們最感興味的還是戀愛。

他是用遺憾的口吻來寫的,但反映了當時的確實情況。鬱達夫是五四時代性題材無挑戰的最佳作者,他的作品幾乎觸及性“變態”的每一個方麵,每一種可能:《沉淪》中的窺淫癖,《茫茫夜》和《落日》中的同性戀,《過去》的物戀癖與性受虐癖,《遲桂花》中的坦白懺悔衝動等等。

其他作者也不甘居人後。林如稷《將過去》中的強迫性嫖妓衝動與鬱達夫《寒夜》和《街燈》相埒,葉聖陶《被忘卻的》中的女同性戀,兄妹畸戀見於葉靈鳳的《姐嫁之夜》,嫂弟之戀見於郭沫若的《殘春》和《葉羅提之墓》。

滕固的《壁畫》或許是被虐狂最浪漫的圖景。一個中國留日學生愛上一日本婦人,他性格過於內向,不敢有所表示,最後吐血而死,死前用自己的血在牆上畫出一幅壁畫:一婦人在一死者身上舞蹈。

誠然兩性關係主題,在中國傳統白話小說中一直存在——從17世紀的世情小說,包括部分淫猥小說,到18、19世紀的狹邪小說,到20世紀的鴛鴦蝴蝶派小說。狹邪小說與鴛鴦蝴蝶派小說有個共同特點,即在性趣味之外,著力於渲染男女雙方的崇高與純潔的感情,其結果是雙方都苦於纏綿無望而又無法現諸於行動的戀愛,其中性或性欲的直接描寫完全不可能出現。戀愛的雙方沒完沒了地交換情書情詩,涕淚漣漣。在五四作家眼中,這種小說是以營利為目的,以保持傳統禮教為宗旨,其原則是儒家的“發乎情出乎儀禮”。實為說教範型的變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