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逼真性
文學敘述之所以與曆史敘述關係糾纏不清,相當重要一個原因是文學敘述可以“亂真”,可以造成完全不低於曆史敘述的真實感覺。逼真,這在很長時期內一直是對文學敘述的最高讚語。李贄評《水滸傳》雲:“妙處隻是個情事逼真……許多顛播的話,隻是個像。像情像事,文章所謂肖題,畫家所謂傳神也。”
這種至今為我們的文論家所津津樂道的“逼真”效果,早在王充《論衡》中就被指斥:“好筆墨者。增益實事,為美盛之語,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聽者以真然說,而不舍覽者,以為實事集,而不絕之”。
在西方文學中,過於相信文學的逼真,也常被嘲笑。堂吉訶德就是誤信傳奇小說而生活在虛構的騎士時代之中;美國文論家哈利·萊文也指出包法利夫人實際上是個法國外省的女堂吉訶德,一心想在現世找浪漫之愛和浪漫之死。而在普希金筆下:
達吉雅娜把自己想象作
心愛作者的女主人公——
克萊麗莎、朱麗葉、黛菲妮
由於逼真性,亞裏士多德所說的藝術敘述的“可能性”,就變成了真實性,世界的虛構模式也就變成了世界的實體。據1967年《泰晤士報》報道,至今倫敦郵局還不斷收到無法投遞的信件,寫信人致信於貝克街221B號向大偵探福爾摩斯求助。作者柯南道爾已死了半個多世紀,但由於文學敘述的逼真性這魔術,他創造的人物生命力比他強得多。
由於文學敘述的虛構性和逼真性共存,文學敘述很早就被比喻為撒謊,法國古典主義時代的文論家於埃在《論小說起源》一文中就曾聲稱小說起源自阿拉伯,原因是因為阿拉伯人是天生善於撒謊的民族。
關於這一點,托多洛夫介紹說現代邏輯學的看法是:“文學並不是一種同科學文體相對立,可以或應該虛構的話語,文學隻是一種不用經受真實檢驗的話語,它既不真實,也不虛構,爭論文學是否說謊(是否符合真實),是沒有意義的。”
這話實際上沒有說明什麼問題,隻是說文學中的真實不能用實驗科學的標準或方法來衡量,也不能用調查曆史資料的方法來衡量。也就是說,小說中如果有逼真性的話,它與科學的或曆史的真實性有本質上的不同,它是無法衡量,無法判斷的。它不是一個邏輯過程,無法固定化。
恐怕更恰當的看法應當是:“逼真性”並不完全是敘述作品內在的一種品質,而是作品與讀者認為是真實的事物之間的關係造成的讀者對作品的態度。因此,它既是主觀的,又是客觀的;它與敘述作品的某些內在品質有關,也與敘述作品與現實的關係有關,又與讀者的閱讀程式有關。
正因為逼真性如此複雜,我們必須仔細討論。
就敘述作品本身而言,似乎首先應當做到“寫得像”,就是李贄說的“像情像事”。但這一點決不是最主要的,可以說,敘述作品本身的“像”是最不重要的,因為語言本來就是一種不便利的符號手段。“手燒痛的感覺比任何文字描繪的感覺強烈,詩存在於文學中,而不存在於直接的感覺中。”作品本身的“現實性”隻能幫助讀者產生逼真感,但現實性再差的作品,也會使讀者相信,這二者之間沒有必然的關聯。
英國19世紀初文論家柯勒律治在其名著《文學傳記》中曾討論過這個問題。他與華茲華斯合著的《歌謠集》中有不少超自然的神怪故事,但是他說即使超自然的內容也可以“在我們內心激發足夠的人性的興趣,和實事的逼真性,從而為這些想象物取得一種暫時的卻是自願的中止懷疑”。這種“中止懷疑”,也就是自動忽略敘述文本中無法完全消除的敘述痕跡,包括各種語言非自然的狀態(押韻,分行,分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