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搬進了一個更偏宜的房子。馬克漢姆街241號,就是現在曼衛什文化村的南邊。
在那裏,他父親跟人簽約當了一名漂洗刷推銷員。然而,裝漂洗刷的手提箱比一套書還重,並且,銷售獲利微薄。於是,他不情願地又放棄了。母親沒有與他爭吵。她知道花言巧語的推銷術並非他的特長。
在多倫多最初兩年裏,真不知道我們是靠什麼活著的。
1923年,他妹妹勞倫出生了。此時,共有三個孩子了。1925年,他父母最後搬到了鄧達斯街788號的一個店裏。他們看出,經營雜貨店是他們唯一內行的事情,盡管開店也非輕而易舉。他父親說:“人總要吃飯。”
當然,當時的情況下,並不缺他們這家雜貨店。
但多倫多不是華盛頓,或許新城市會給他們希望。
於是,大衛·曼衛什食雜店再次開張營業了。但生意並不興隆。除去付帳單及家庭食用外,他們掙的錢還不夠進貨的。他們開始把房間租給房客,他父親又找了份在火車上賣糖果的工作。每隔幾天,他就會把店留給媽媽照管,自己坐火車到溫尼皮格,然後,再回來。在車上賣糖塊、雜誌、三明治和蘇打水。
作為推銷員,他第一次抓住了顧客,收到了小費和傭金,不久就有錢掙了。媽媽高興極了。約過七個月,由於日夜在火車過道上穿行,他很疲勞,加上想念家人,又放棄了這個在多倫多的第三份推銷工作。以後,他就呆在店裏,直到死都沒再離開過。
食雜店裏,三麵牆邊都是貨架,架上擺滿了罐子、袋子和箱子,高達房頂。右手邊放置一個櫃台。櫃台的邊緣布滿了父親香煙的燒痕(他每天吸三包金銀花牌香煙,每包一角錢),他經常把煙頭放在那兒,然後,就忘記了。一把大鐵秤顯眼地放在櫃台上,秤邊的水桶裏放著一桶黃油(按勺賣)和一大罐酸奶(按杯賣)。因為鄰近的婦女常在早餐前購買當天的硬麵包圈和黃油,所以,食雜店準時在早上九點鍾開始營業,到第二天早上兩點。
食雜店後麵的另一個門,便通著起居室。父親平常同艾迪的小妹妹睡在那裏。起居室後麵是小廚房,旁邊是浴室。順樓梯上去有三個房間。前麵和後麵的房間都出租給了房客,艾迪和鮑勃住中間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