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營這家店達九年。

或者可以說,是它經營了我。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讓它起死回生。父親用的是60瓦燈泡,一到晚上,店裏很昏暗。艾迪換上200瓦的燈泡,整個地方突然亮了起來──有時是這樣的。

在他們付不起電費時,電業局就會斷電。午夜,客人還在店裏,“噝”的一聲,一片漆黑。在付清電費(加上額外接電費)前,他們要點蠟燭。

多數時間,他們是在黑暗中度過的。

艾迪每天早上四點鍾起床,騎自行車到濱水區附近的聖勞倫斯市場或幾英裏外的哈勃河上的農民市場上去買當天的水果和蔬菜,然後,七點前趕回來開店。在他母親看店時,他要訂購硬麵包圈、黃油、牛奶和罐製品,然後,定價。當顧客要求賒帳時,艾迪就在訂單上標明物品的名稱和價格,再把它訂在櫃台後麵的奶油箱子上。周末,他把總額加起來,然後,去收帳。如果他們付了帳,他就可以付錢給供應商和批發商,他們從未停止過討債。

但是,同以往一樣,他們的現金總是入不敷出。艾迪費了很多時間從商業公司搞到貸款,並同位於鄧達斯街和巴德斯特街交口的商業銀行經理佛萊德·班可羅夫特商定透支的事情──這家銀行會吞光他們的所有收入。

就在幾年前,佛萊德經理還告訴我說,因為在1933年透支,我至今仍欠他的銀行兩加元。我當場要付錢,他拒絕了。他說,他已替我付了,還把透支單裝入鏡框掛在牆上。

他喜歡對朋友友說,誠實艾迪還欠他兩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