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全國交易會及桃園鬧劇,是艾迪的故意犯罪史中兩次有代表性的冒險經曆,兩次都被挫敗了。之後,他仍不斷地觸犯法律。

甚至在輟學之前,他也總是被拖進法庭。當時,剛頒布安大略省清教徒法規。主日(星期日)法案特別強調,禁止食雜店在星期日營業。可多數顧客喜歡在那天購物,因為主日對他們來講並不是星期日。與其說這一天是宗教日還不如說是休息日,是補充存貨的理想時間。每筆生意都是錢,我怎麼能放過機會呢?我會讓他們進店買東西。幾乎每個星期,警察都會抓到我。要不,就是在送牛奶麵包的路上,被一些警察抓住。

所以,艾迪經常被送進青少年法庭,去麵對莫特法官。

他們見麵的機會太頻繁,以致他本人都認得艾迪了。他總是歎口氣說:“啊,艾迪,又是你呀!”要不,他就搖搖頭,自言自語地說:“我真不明白,艾迪,你看起來是那麼無辜!”他知道艾迪沒有錢,所以,處以罰金根本無濟於事,但他又不忍心把這麼個無辜的孩子送進監獄。因而有好幾年,至少每個月,他們都見麵。然後,重複著一成不變的程序。

還不僅僅是觸犯了清教徒法。有一次,艾迪去隔壁凱伯家的熟食店,買了一個五分錢的鹹牛肉三文治。之後,他看見自己旁邊桌子上還有一塊三明治,但座位上沒有人。於是,把那塊三明治也吃了。在他剛咽下最後一口時,一個婦人說道:“那是我的三明治。”可艾迪隻有五分錢。這樣,他又被送到法庭。

再一次,他在後巷打棒球時,球碰到了一位婦女的頭。莫得法官歎著氣說:“艾迪呀,艾迪,你不該再來這兒了。”

不過,真正使我感到害怕的是那次去成人法庭。一個意大利女孩被我們水果攤的一個釘子刮破了“她最喜歡的”裙子。她家裏人起訴了。當警察問艾迪被起訴賠償的店名時,他指給他看店上的招牌。艾迪到了法庭,一直等到法官喊“大衛·曼衛什”,然後,起立。

“你是大衛·曼衛什嗎?”他問道。

“不,先生,”艾迪答道,“大衛·曼衛什已經去世了。”

法官對意大利人和警察非常氣憤。後者對艾迪也非常氣憤。然而,要起訴他父親是不可能的。法官宣布:“結案!”

這期間,債務越積越多。隻靠房客租金勉強度日。

艾迪還像父親一樣,允許顧客賒帳──即使他們知道他們根本不會付帳。艾迪經常去收帳,但欠帳單比錢櫃裏的現金要多得多。或許他該像羅森伯格食雜店那樣,把帳單貼在牆上,寫上名字和欠錢數讓全街的人看。羅森伯格家顧客還的帳要比艾迪店多得多──盡管多數是由於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