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想過死亡。這是存在的結果,沒有比這更無聊的事了。想想,在經過努力奮鬥之後,我還是賣不掉一雙跑鞋、一個樓廳看台座位,或是一份排骨的話,我還是死掉好。所以,我在這個問題上想的很少。
實實在在地活著比冥思苦想要有趣得多。事實上,隻有活著這段時間才會有無限快樂。但我認真地考慮過人生的意義。我也想過,人類有占有巨大財富的傾向。我們經常說,我們擁有這個或那個,其實,我們唯一擁有的隻有我們的思想。這是唯一別人拿不走的東西。別的東西都是暫時擁有──或比我們曆經的時間還長。
例如老維多利亞劇院,在我出生時,它已在那裏矗立了96年,而且在我離去後,它還會(我希望)存在更久。一些東西,如土地會永遠存在。所以,說這些東西“屬於”我們是愚蠢的。當然了,有形資產在一段時間裏會帶來快樂,但我很久前得出結論:
我們什麼都不擁有!我們隻是看管或照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