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英國人的一場危機來說。
1959年的一天,一個叫諾曼的英國藥商來看我。他那間小藥店生意不好。他問我,能否在誠實艾迪店設個藥櫃。“為什麼不行?”我告訴他,“人們在商店裏什麼都買的。”
我答應將後麵角落租給他72平方英尺,每年租金是6,000加元,再加上營業額的6%。為什麼不呢?”英國人說,他安裝了櫃台並訂了藥品。然後,他去安大略藥學院,想把他的商業注冊從原來的舊店遷入我的店裏──但大學負責登記的財務主管P.T.莫斯雷拒絕了他的要求。
英國人感到不解:“我能做些什麼?”他問。
“這個,”莫斯雷說,“你可以把我的裁決向理事會上訴。”
“那麼,理事會什麼時候開會?”
“三個月以後。”莫雷斯答道。
在這期間,除了那個地方一直空著外,英國人又經受了更大的打擊。批發藥品公司拒絕同他做生意。這樣,我們即沒有注冊也沒有了藥品。我們明顯地被擋住了去路。而我讓報界知道了這件事。報界也生氣了。一個專欄記者把這叫做“卑鄙的迫害”。
作為答複,加拿大醫藥協會的秘書長給多倫多《星報》寫了信。關於拒絕的原因,他解釋說,歸結起來是職業道德問題。根據藥品法案的規定,大學有責任保護公眾利益,而“保護同藥品的便宜價格是不一致的”。這是不是說,企業是通過限製購買便宜藥品來保護病人呢?
J.C.特布爾給《星報》的信,是以嘲笑的口氣結尾的:“我們不想就英國人沒有能力購買藥品的事做任何評論,隻想說,毫無疑問,每個商人,包括各行人士,有時都可能麵對他們無力購買想要的東西的現實。”藥品管理機構講的就是這些。
我們告到了法庭。而我們勝訴了。
安大略最高法院丹尼斯法官大人告訴那所學院,他們沒權拒絕讓合格的藥商注冊。那所學院非常生氣。藥品製造商也非常生氣。但英國人諾曼在誠實艾迪店裏開了他的藥店。公眾非常高興。
我從中得出這樣的教訓:
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對的,就去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