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鋼事件和瀏陽鎘汙染事件的反思
近日,吉林通鋼事件和瀏陽鎘汙染事件引起了很大的關注和議論。在這兩起事件中,都有一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政府的作為和責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經濟發展的作為和責任是什麼,應該是清晰和明確的。但是,在我國的現階段,這樣的作為隻能是理想化的。現實中,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為越來越突出,承擔的責任也越來越重要。在吉林通鋼事件中,當地的國資委是通鋼和民營鋼企兼並重組的主要策劃者和主導者,也對事件承擔了巨大的責任。近日,鳳凰網對吉林通鋼事件進行了問卷調查,其中絕大多數被調查者都認為,當地國資委是“罪魁禍首”。在瀏陽鎘汙染事件中,當地鎮政府既是這家汙染企業的積極“引進者”,又是五年來對當地群眾反複舉報不作為的“責任者”。因此,反思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為是這兩起事件留給我們的重要課題。
政府在經濟發展中應該不應該作為?這是政府和企業都無法回避的,在現今的中國這個話題更是越來越沉重。毫無疑問,政府在經濟發展中必須作為。在這次全球經濟危機中,我們看到了西方國家中政府是如何作為的。對此我們要保持清醒的認識,因為在西方市場經濟已經很成熟了,政府幹預經濟是迫不得已的辦法,也是非常規的。但是,對現階段我們的各級政府來說,在經濟發展中作為必須有嚴格的限製,形象地說,隻能做“裁判員”,不能又做“裁判員”又做“運動員”。這一點對市場經濟發展不充分的國家來說更重要。當前,隨著各級政府對GDP考核的重視和金融危機的出現,尤其受到西方國家政府幹預經濟力度加大的影響,我們的許多政府對經濟發展作為的範圍越來越大,深度越來越廣。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在許多經濟領域出現了“國進民退”的現象,如房地產領域和文化產業領域等。還有就是許多中西部地區政府主導引進東部沿海地區淘汰汙染企業“蔚然成風”,而且是作為政績來考核的。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政府離經濟發展“守夜人”的距離會越來越遠,陷入經濟糾紛的幾率越來越大,政府的信譽會越來越差。這是我們在金融危機條件下要十分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