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感情道路上,和他現在有名無實的家庭來比,遇到的所有困難都顯得那麼微不足道。
四
隔天,我們中午才起。起床之後他做了簡單的午餐,並把羊肉泡饃所用的肉湯給燉上了。
“今天想去哪兒嗎?”我站在一邊看著他刷碗問。
“隨你,我都行。”老頭微笑著說。
“明天晚上你就回去了,今天去逛逛?”我把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說。
“可以呀。”老頭轉過頭親了我一下。
“對了!你沒去過Vegas吧!咱們去Las Vegas吧!”我突發奇想。
“Vegas?我又不賭又不嫖去那兒幹什麼?”
“來了美國怎麼也該去趟Vegas,咱們可以看表演呀!還可以逛街買東西,你不是一直想買一件皮衣嗎?那裏的大牌都便宜。”我激動地說。
他沒有說話,這就代表這個主意可行。
“走吧!我們現在就出發!”我就是這樣的人,隻要有他在,就能想一出是一出。
“那兒多遠?明天回得來嗎?”老頭理智地問。
“單程開車不到五個小時。要是現在走會在七點左右到,然後正好去看個表演,明天上午去逛街,午飯後往回開,到家差不多六七點,吃個羊肉泡饃,咱再膩歪膩歪晚上11點半給你送到機場!Perfect!”我徹底high了。
他還是沒說話,一邊刷著手裏的碗一邊看著我樂。
“我去收拾東西!”我一驚一乍地在屋裏跑來跑去。不過五分鍾,一個行李包就擺在了門口的地上。
老頭看著滿滿一大包東西好奇地問:“這都什麼呀?就去一天用得了這麼多東西嗎?”
“用得了!帶多點總比帶少了強,就這樣我每次還落東西呢。”我是個極沒安全感的人,每次不管去哪兒都會帶一大堆東西。洗漱用品、吹風機、毛巾、衣服、充電器、手電、零食、紅黴素眼藥膏……其實每次都有一半用不上,但我還是會統統裝進包裏,求個心裏踏實。
“羊肉還沒燉好呢。”老頭掀著鍋蓋看了看。
“還得多久?”
“剛燉一個多小時,最少還要兩小時。”他經驗十足的樣子。
“那就回來再燉吧。”我撒嬌道。
他站在那裏想了想,不放心地又用筷子杵了杵鍋裏的肉,然後戀戀不舍地關上了火。
一路有說有笑,老頭喜歡歐美搖滾,我特意帶上了幾張CD,當然還有相機。他開車,我則忙活著聽歌,聊天,照相。在途中我特意帶老頭吃了加州著名的快餐——InNOut,為了保證晚餐能多吃點,所以我隻買了一個漢堡兩人分著吃。
“這哪兒夠呀?你看看誰都沒吃飽。”老頭不情願地把吃了一半的漢堡遞給我說。
“那你都吃了吧,我還不是特餓。”我的口水明明都要流出來了,居然還能說出這樣違心的話。
“那我再吃一大口,剩下的都給你。”老頭話音剛落大嘴就不客氣地咬在漢堡上了。這真是一大口,四分之三的漢堡就這麼沒了。
我看著他可愛的樣子抿著嘴偷樂。“你都吃了吧。”我笑著說。
“別別,你快吃,吃完出發了。”他將漢堡遞到我的嘴邊,喂我吃完了最後一點。
很多人來Vegas都是突如其來的腦門兒一熱就上路了,就像當年小白臉他們,周五晚上無所事事,幾個人就開上車出發了。Vegas是個十足的旅遊勝地,賭場、脫衣舞吧、表演、名牌商店,所有紙醉金迷的東西在這裏都能找到。大把花錢大口喝酒就是這裏的生活。所以,很多人稱這個城市為人間天堂,但另一些人則稱這裏為墮落之城。
我訂了一家最好的酒店,入住之後,我們便先去看表演。老頭選了一個最文明的表演——雜技。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他對“那些”表演不感興趣。
在這裏,就連劇院門口賣飲料的地方都擺著各種各樣的酒,喝著小冰啤,吃著爆米花,我們看完了精彩的演出。
在酒店裏麵一家有名的西餐廳吃了晚飯。
“你想賭嗎?”
“我對那真沒興趣。”老頭撇著嘴說。
我在心裏長出了口氣:“那要不要去看看?”
“看看行,我剛才看見Casino裏麵擺著幾輛很牛的鐵質摩托車,一會兒可以去看看那個。”
“呀!我忘帶裙子了!”我的臉色一下就變了。
“什麼裙子?”老頭十分不解。
“小禮服裙!還有高跟鞋!來這裏玩的女孩都應該穿小裙子高跟鞋。上次我就穿著睡衣來的,丟人得很。”在老頭麵前我不用嘴硬死扛,大方地承認了上次睡衣之行丟人的事實。
“嗨,沒事,你穿什麼都好看。”他往我嘴裏塞了一根薯條。
就這樣,我們拉著手在裏麵小轉了一圈。
“還想去哪兒嗎?酒吧喝酒?”我抱著他的胳膊問。
“不了吧,沒什麼興趣。”
“得嘞!回家洗洗睡了!”
半夢半醒中,我幾次睜眼都看見身邊的他看著我沒有睡。但因為實在是困,我每次睜眼不到十秒就又睡著了。第二天早上醒來,我一睜眼就看見倚在床背上摟著我的他依然睜著個大眼盯著我。
“你一直沒睡?”我低聲問他。
“睡了,斷斷續續的。”他摸了摸我的額頭說。
“你看什麼呢?”我爬到他的臉旁問。
“每次看見你踏實地躺在我的身邊都覺得特別幸福,像是在做夢,我怎麼就有了你了?”他溫柔而帶有磁性的聲音讓麵前的我異常陶醉。
老頭帶著我圍著主要的街道走了一大圈,然後在一個很大的Shopping mall裏買到一件很好看的皮衣。皮衣是我一眼看上的,深棕色的軟皮,配上簡單的樣式,很不容易被人注意到這是出自享譽世界的國際大牌。來到美國以後,我開始對這種高品質外觀低調的東西鍾愛有加,皮衣往他身上一套,馬上氣場加倍,有型得讓我“鼻血橫流”。“不許脫了!”我命令道。
買到了心愛的東西我們都高興不已。穿著皮衣,挎著又嫩又美的妞,老頭大搖大擺地走在街上,倍兒有麵子。
“我準備寫個劇本。”老頭對我說。
“寫吧,你原來不是也寫過嗎?”
“但這次是寫一個留學在外的小姑娘愛上一個糟老頭的故事。”老頭擠眉弄眼地對我說。
一聽這話我就知道他是在開玩笑:“得了吧你,就逗我吧。”
“誰逗你了?我都寫了三集了,就在我電腦裏,不信你回去看。”
我不想跟他執拗,便順著他說:“那真棒!快寫完給我看看!最後結局是什麼?”
“結局是他帶著孩子來美國找她了。”
其實,老頭真的是在說劇本,畢竟是個故事,格式化的結局是劇情需要。
可就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前一秒還嬉皮笑臉的我一聽這話馬上就定住了。女人本來就容易感動和感傷,我真沒覺得這隻是個故事,完全把它當做是老頭的一種決定和選擇,至少是個目標和計劃。我激動得淚花馬上就在眼眶裏打起了轉,一直因為走夜路看不到陽光的我,在此刻突然感到眼前一道曙光,那叫一個亮呀!
忙著欣賞街景和臭美的老頭一點沒有察覺我情緒上這些巨大的變化,他依然用右胳膊摟著我的脖子,嘴裏哼唧著小調。
剛出Vegas沒多久,老頭就困得睜不開眼了,讓我開會兒車。我早就想開了,因為他畢竟拿的是國內駕照,所以既不敢開快又不能超車,這樣回家就可能會晚一些。趕不上飛機是不可能的,但跟我膩歪的時間就會少了。就這樣,從我坐上了駕駛座之後,就開始了一路的超速飛馳。
老頭睡得很熟,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才醒來。他睜眼後便讓我在前麵找個衛生間,然後換他開。
“能不能忍一忍?開到下一個加油站再上?”我一心趕路,不想在路上耽誤時間。
“怎麼忍呀?就在前麵出口出去吧。”老頭指著不遠的出口說。
我有些不情願,要是從那裏出去就要往裏開一段。這樣來回一繞,最少耽誤十分鍾。
“不能忍了?”我又問了一遍。
“我上個廁所怎麼了?至於這麼催嗎?”老頭本來就是被尿憋醒的,情緒不好。
我隻好拐了出去。
上完廁所,他拉開了駕駛座的門,讓我下來換他開。
我一心想著趕快到家,擠出時間能跟他多待待,情急之下就沒過腦地說了一句:“我開吧,你開得太慢了。”這下完了,一個女人對他說出這樣的話絕對是種極大的侮辱。他頓時一臉鐵青,嚴肅地說:“下來!我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