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艾米十七(1 / 2)

出門的時侯,秦朗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七點差五分。他沒有叫小吉,自已開著車走了。

清晨的風還有些冷,吹起他額前的頭發,天上飄起小雨,細細密密的雨絲在風中亂舞,象春蠶吐的絲,象要將這天地都密密的纏繞住。

因為還早,交通並不堵塞,筆直的馬路仿佛通向天的盡頭,一路都是綠燈,順暢極了,但秦朗開車向來穩重,他隻是力道均衡的控製著油門,並沒有一踩到底,如果是秦朝,他想,如果是秦朝,肯定會吹著口哨將車飆得飛起來。

秦朝最大的興趣就是車,他很小愛車,對車的喜愛近乎癡迷,四歲多的時侯,他把一部仿真車大卸八塊,然後又原封不動的裝回去,令父親大為驚奇,稱讚他是少有的天才,從那以後,父親極力培養他對車的興趣,十二歲那年,秦朝參加了少年賽車俱樂部,父親大把大把的燒錢讓他玩車,為他請名師,給他買好車,秦朝的車技進步相當快,甚至一些高難度的動作,都做得很完美,他對車的悟性特別好,就象是天生的,如果不是性格懶散,他想秦朝應該會在賽車界闖出一番名堂來。

後來秦朝不想賽車了,還被他狠狠的臭罵了一頓,罵他練了這麼多車,說放棄就放棄,辜負了父親的希望,秦朝卻不以為然,說父親對他根本沒抱有任何希望。他又去勸說父親,希望他繼續鼓勵秦朝賽車,父親也不以為然,說隻是興趣而已,不必太認真。他當時真是很不理解,一個學了那麼多年,一個費了那麼多心思,說放棄就放棄,那些年的努力不都白費了嗎?後來父親跟他說,賽車運動很危險,不練也好。隻是沒想到,到頭來,秦朝還是因為車,把命搭進去了。

那個地方很遠,在華都近郊的山上,他特意挑了那樣遠的地方,是不希望母親經常去,母親每次去,都哭得肝腸寸斷,好端端去的,回來就要輸氧氣。

車停在山腳,他徒步上去,這裏的風景很優美,山腰有溪流,有涼亭,有滿坡的野花,山下還有一個大湖,站在半山腰,可以望到粼粼的湖水泛著微光。

毛毛細雨依舊不緊不慢的飄飛著,濡濕了他的頭發和肩膀。樹木籠在這細細煙雨中,象一幅淡墨山水畫,深深淺淺的綠一路往山頂延伸,越往上走,空氣越清冽,秦朗不由得深吸了兩口,有隻鳥撲打著翅膀,低低的從他身邊飛過去,仿佛伸手就可以觸到它。它很漂亮,羽毛是翠綠色,頭頂卻是白的,秦朗並不認得,心想這是不是小時侯課文裏學過的白頭翁?

終於看到了黑色大理石的墓碑,碑上秦朝的照片栩栩如生,狹長的單鳳眼笑得巧盼顧然,頭發梳得一絲不亂,穿著黑色禮服,紮著紫色領節,四十五度側臉,有陰影打在臉上,更襯出他麵如冠玉。

走近了,才發現墓前有人,低垂著頭,盤腿坐在濕濕的草地上,他看到她削瘦的肩胛骨微微的聳著,顯得有些突兀。她穿著一件草綠色的上衣,又低著頭,遠遠看到,還以為是墓前的草又長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