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法則11 學著讓別人依賴於你 (1)(1 / 2)

你必須始終保持自己的獨立性,這樣別人將會永遠需要你,依賴你。別人對你的依賴性越大,你的自由空間也就會越大。讓別人依靠你去獲得他們想要的幸福和財富,你就不會有什麼好害怕的。當然,不要把這一點過多地教給他們,否則他們沒有你也能得到想要的東西,便不會繼續重視你。

美國石油大亨老洛克菲勒是這樣教育孩子的:有一天,他把孩子抱上一張桌子,鼓勵他跳下來,孩子以為有爸爸的保護,就放心地往下跳。誰知往下跳的時候,爸爸卻走開了,小洛克菲勒摔得很重,在地上大哭起來。這時,老洛克菲勒語重心長地對兒子說:“孩子,不要哭了,以後要記住,凡事要靠自己,不要指望別人,有時連爸爸也是靠不住的!從現在就開始學會獨立地生活吧!”

洛克菲勒家族中的孩子,從小就不準亂花錢,每一個孩子可支配的少量零花錢也要記賬。在學校讀書時,一律在學校住宿,大學畢業後,都是自己去找工作。直到他們在社會中鍛煉到能經得起風浪以後,上一輩人才把家產逐步交給他們。

正是因為洛克菲勒家族教育子女特別認真,注重培養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使孩子養成獨立、自強的習慣。所以洛克菲勒家族裏沒有出過“敗家子”,使其家族曆經幾個世紀而依然繁盛如初,沒有像美國其他的跨國財團、億萬富翁僅僅經曆幾十年或一二百年就衰落了的曆史。

人常說“富不過三代”,可是洛克菲勒家族改寫了這條定理,那些守不住先輩打拚下來的家業和財富的都是懦弱無能的後代。人,要靠自己活著,而且必須靠自己活著,在人生的不同階段,盡力達到理應達到的自立水平,擁有與之相適應的獨立精神。這是當代人立足社會的根本基礎,也是形成自身“生存支援係統”的基石。因為缺乏獨立自主個性和自立能力的人,連自己都管不了,還能談發展、成功嗎?即使你的家庭環境所提供的“先賦地位”是處於天堂雲鄉,你也必得先降到凡塵大地,從頭爬起,以平生之力練就自立自行的能力。因為不管怎樣,你終將獨自步入社會,參與競爭,你會遭遇到遠比家庭生活要複雜得多的生存環境,隨時都可能出現你無法預料的難題與處境。你不可能隨時動用你的“生存支援係統”,而是必須得靠頑強的自立精神克服困難,堅持前進!依賴別人,成年之後就輕而易舉地轉移到生活的各個方麵,其危害性就非同小可了。依賴心理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諸如,想辦一件事不敢獨立去做,總是想跟他人一塊去做,遇事沒有主見,總是等待別人做出決定;不相信自己,不敢講出自己的見解,怕得不到人們的認可;對領導唯命是從,讓幹啥就幹啥,隻求生活平穩、少煩惱,等等。

就其本質來看,依賴心理是一種懶惰的心理表現,事事、處處依賴別人,自己從不動腦筋,費精力。不管別人的事,甚至連自己的事也不肯承擔責任。至於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這種依賴明顯地表現為夫妻間依賴和子女對父母的依賴。如有的家庭男人處於絕對的“統治”地位,說一不二,使得妻子唯唯諾諾,不敢出大氣,這樣做的結果是妻子完全處於依賴狀態,對什麼事也不再動腦筋。有的家庭對孩子管得過嚴,包得過寬,使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什麼事都不用他操心,想要什麼父母都給辦到。久而久之,孩子什麼事都不再操心,同時也淡化了奮發意識和進取精神。

從心理學角度看,依賴心理是一種習以為常的生活選擇。當你選擇依賴時,就會使你失落獨立的人格,變得脆弱、無主見,成為被別人主宰的可憐蟲。

然而,依賴心理也並非是一種頑症,是可以逐步克服的。樹立獨立的人格,培養獨立的生存能力,是克服依賴心理的首選目標。

樹立獨立的人格,培養自主的行為習慣。一切自己動手,自然就與依賴無緣了。對於已經養成依賴心理的人來說,那就要用堅強的意誌來約束自己,無論做什麼事都有意識地不依賴父母或其他的人,同時自己要開動腦筋,把要做的事的得失利弊考慮清楚,心裏就有了處理事情的主心骨,也就敢於獨立處理事情了。

樹立人生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一些沒有使命感和責任感的人,生活懶散,消極被動,常常跌入依賴的泥坑。而具有使命感和責任感的人,都有一種實現抱負的雄心壯誌。他們要求自己嚴格,做事認真,不敷衍了事、馬虎草率,具有一種主人翁的精神。這種精神是與依賴心理相悖逆的。選擇了這種精神,你就選擇了自我的主體意識,就會因依賴他人而感到羞恥。

單獨地或與不熟悉的人辦一些事或做短期外出旅遊。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鍛煉獨立處事能力。自己單獨地辦一件事,完全不依賴別人,無論辦成或辦不成,對你都是一種人格的鍛煉。與不熟悉的人外出旅遊,是由於不熟悉,出於自尊心和虛榮心,你不會依賴他人,事事都得自己籌劃,這無形之中就抑製了你的依賴心理,促使你選擇自力更生,有利於你獨立的人生品格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