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9章 法則48 給別人留點麵子 (1)(2 / 2)

“再好的工作關係,都會因這樣的火暴場麵而毀壞。憑良心說,那位總督是個很好的雇員。但從那天開始,他再也不能留在公司裏了。幾個月後,他轉到了另一家公司,據說表現很不錯。”

李娜在一家食品包裝公司當市場調查員,她剛接下第一份差事——為一項新產品做市場調查。她說道:“當結果出來的時候,我幾乎崩潰,由於計劃工作的一係列錯誤,整個結果當然完全錯誤,必須從頭再來。更糟的是,報告會議即將開始,我已經沒有時間同主管商量這件事了。”

“當他們要求我做報告的時候,我嚇得發抖。我盡量使自己不致哭出來,免得又惹得大家嘲笑。我簡短地說明了一下情形,並表示要重新改正過來,以便在下次會議時提出。坐下後,我等待領導大發雷霆。”

“出乎意料的,他先感謝我工作勤奮,並表示新計劃難免都會有錯。他相信新的調查一定正確無誤,會對公司有很大助益。他在眾人麵前肯定我,相信我已盡了力,並說我缺少的是經驗,而非能力。”

“我挺直胸膛離開會場,並下定決心不再有第二次這種情形發生。”李娜充滿感激地說。

事實的真相就是如此,縱使別人犯錯,而我們是對的,如果沒有為別人保留麵子,就會毀了一個人。而給人一個台階下,讓他保住麵子,其實真的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難。

言語傷人,勝於刀槍

“言多必失”、“禍從口出”的萬世警訓在今天依然見證著它的價值,不能沒有它的道理。

多年前發生在台北縣蕭崇烈一家三口滅門血案,在警方鍥而不舍的查緝後,早已宣告偵破。凶嫌鄧笑文被捕後,坦承因受經營堆高機生意的蕭崇烈“譏諷”而萌生殺機,並在行凶後擔心事情敗露,而再殺其妻女滅口。

鄧笑文表示:兩個月前,死者蕭崇烈用話刺激他、恥笑他,並用手指指他胸前,笑他“沒什麼用”,開堆高機那麼久了,仍然是“給人請(聘雇)”,不像他自己開堆高機沒多久就當了老板。對這樣的“譏諷”,鄧笑文覺得很沒有麵子,懷恨在心,後來蕭某隻要與他碰麵,就不斷嘲笑他,以致使他萌生殺人泄恨之心。

據警方表示,嫌凶鄧笑文心智健全,但因受到對方不斷的諷刺和嘲笑而放不下麵子就殺人,這成為曆年來滅門血案的特殊案例,頗值得社會大眾警惕。

古人早有明訓:“言語傷人,勝於刀槍。”許多人常以“嘲弄”他人為樂子,也有部分綜藝節目的主持人,戲稱未能在比賽中過關的來賓“笨”,或嘲笑比賽者的長相“醜”。有些雖然是屬玩笑性質,但總讓人覺得不妥,畢竟“尖酸刻薄”、“有失厚道”的言語批評,會使聽者產生不悅;嚴重的,正如滅門殺人案的被害人一般,遭到殺身之禍,後悔莫及。因此,古人說,“喪家亡身,言語占八分”,似有其道理,真是叫人不得不謹慎。所以說,做人不要太愛麵子,但是也不主張做人不給人家麵子。

其實,言辭起衝突為麵子而萌生殺機的情況,不隻是咱們這裏會發生,其他國家亦有所聞。法國巴黎有一名“美食專欄作家”,經常在文章中特別讚譽某家餐廳,或嚴詞批評某些餐廳的菜肴。有一次,此專欄作家在專欄中對一餐廳的菜色作“像豬食”的評語,以致激怒了餐廳老板。該老板事後特別再請此美食專欄作家去試吃“精致美味的佳肴”,不料美食專家吃完後臉色大變,暈倒在地,送到醫院時氣絕死去。餐廳老板被警方逮捕收押後,坦承“設毒宴”下毒,他說:“批評我們的美食像豬食的人都該死!”

這真是叫人瞠目結舌,“專欄作家”們下筆時可得小心點,就像你說話一樣,若言辭過於尖酸刻薄,批評太過分,可能也會“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