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讓你嚇的,”同行的朋友對我說,“他給你發了無數短信,不見你回應,晚上應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機,總不在服務區,以為你出了什麼事,叫我連夜開車送他來這兒找你。我說沒事,他還不信。”
這才意識到,朋友的地下室信號不好,而我們一直在裏麵聊天,卻唯唯忘了他。
“以後再有這樣的事,我寧願你殺了我!”他愛戀而滿臉激憤地看著我,突然又緊緊抱住我,差點箍得我窒息過去,然後,有液體落在我肩頭,燙燙的,他嚇哭了……
一年後的現在,我還原了單身,過著一種波瀾不驚的日子。
偶爾也會有人走近身邊,用一種愛憐有加的眼光試圖讀懂我,有時候我恍惚地以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來看我了,隻是稍一靜下來,就有了一種背叛的感覺。他非他,我卻還是我,關於愛情的定義原來隻適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學會了與別人調侃感情,用一種無所謂的語氣,用一種旁觀者的身份和朋友談感情的事,但都是別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裏還常常像以前一樣醒來,有時根本就不曾睡,也會習慣地看著身邊那個空空的枕頭,雖然已經早沒有了他的體溫、體味。累了,也會習慣地蜷縮著身體,但卻沒有了他的臂彎做我的枕頭……
鬧鍾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準時叫我起床,
有時候會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讓自己曝光,但瞬間就驚醒了。
1年後的現在,我還用著他給我的手機,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親人的,隻是沒有他的。有時去偏遠的地方,也去過以前那個朋友的地下室,但我總是急急地回來,等他給我發短信,等他打來的電話。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樣在門口與他擁抱、吻別,延續我們每天的習慣。
那天他要和一個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來,我們從來沒有分開三天,所以真的有點不舍,所以那天的擁抱我們花掉了三次的時間,他笑著說:“我要把明天、後天的擁抱先行享受了。”
路上的時候,他給我發過兩次短信:親愛的,我們已經出京,我開始想你了。寶貝,這兒是山路,信號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給你電話吧。
然後,我就很幸福地等著他的電話,等……
可是再也沒有等到。
後來,我給他打電話“對不起,您呼叫的用戶不在服務區”……
我開始給他單位打電話,給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給同行的同事的家裏打電話,找一切可能聯係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徒勞的,我忽然有了種被世界拋棄的感覺,整個的像從地球上飛旋了出去,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自己。
23個小時之後,有人告訴幾近瘋狂的我:在一個急轉彎時,由於路線不熟,他們的車與另一輛車撞了,翻下了山,同行三人兩個再也沒有回來,一個永遠也站不起來了。
……
送他走的時候,我沒有哭,現在也沒有,我在等他的電話。
後來,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個山涯下找了兩天,都沒有找到他的手機。
……
我每個月都會按時替他交費,每天都會打一次他的手機,發個短信。
每一次,我的愛情都回應我,“您的用戶不在服務區。”
或許幸福的代價就在於今後回憶時所承擔的痛苦。
我心甘情願地在尋找中折磨自己,就像笑著流淚。
幸福的泡影
一切有為法,盡是因緣合和,緣起時起,緣盡還無,不外如是。隻是那傷痕卻永不痊愈了,一一成為胎記?
她,善於偽裝。
他,真實生活。
她喜歡上他。
有時候,她常常會想如果那次聚會沒有去,一切也許會不同。
那時候的她正經曆著一輩子的低穀。第一次見麵,一縷陽光照進了她的心。那樣溫暖和煦的人對她這樣的人來說有著致命的吸引。那晚她的視線便再也沒有離開。理智不斷提醒告訴她不要靠近。可是一袋零食,一雙滿是凍瘡的雙手擊潰了她所有的理智。
他一邊輕描淡寫的說著自己,一邊拿著一根烤過的釘子劃開手上的凍瘡。那一秒,她知道她完蛋了。每次他罵她是個笨蛋,什麼都不知道後她總是竊竊一笑,他才是笨蛋。那麼多人都看出來了的秘密,隻有他這個笨蛋不知道。
她喜歡他。多少人猜了出來?他那總是昂起的大腦袋裏想的什麼?她不知道。可是她知道一條一條躲在手機草稿箱裏的短信隻有一個收件人。她知道一條一條躺在收件箱的短信隻有一個發件人。她知道那個儲存已滿的記憶卡裏隻有一個人的照片。那個為他而申請的QQ上隻有一個好友,那個密碼是她每天都會想起幾百遍的名字。她知道他的手機號,他的QQ密碼,她記得比自己的還要清楚。她還知道他不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