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父親在退休時已有60多歲了。在那以前,他作了大約30年鄉間郵差,一個星期有6天他都跋涉在山區裏,為人們送信。
在他70歲生日時,城裏的兒子寫給他一封信,信中特別說了幾句表示孝心的話。兒子說,全家人都希望他身體健康,心情愉快,能夠在歡樂中安度晚年。在信的最後,兒子建議父親和母親不要再幹活了,應當完全放鬆自己,好好歇息,享受生活。
後來,父親回信了。他首先感謝了兒子的好意,然後筆鋒一轉:“雖然我很感謝你的讚美,但是你讓我完全放鬆自己卻嚇了我一跳。我承認沒有人喜歡走凸凹不平的路,雖然我走了四十年的崎嶇山路,但是如果我們事事都順心如意,從來都碰不到困難的話,那或許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了。人生的意義不在於馬到成功,而在於不斷求索奮力求成。每一件有意義的事都需要我們以堅強的信念去完成,這樣,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加充實,意誌更加堅強。”
從父親流暢的行文中,兒子似乎看到了他寫信時的高興表情:我們一生中最美好、最愉快的日子,不是還清了所有欠款的時候,也不是我們真正得到這套靠血汗換來的住所的時候,這些都不是。
我記得在很多年前,我們全家擠在一套很小的住宅裏,為了活著,我們拚命地工作,根本分不清白天還是黑夜。你還記得嗎?我每天最多隻睡4個小時。直到現在我都不明白,當時為什麼不知道什麼叫累,又怎麼會覺得生活是那麼美好。
我想大概是因為我們那時是在為生存而奮鬥,為保護和養活我們所愛的人而拚搏吧。在奮鬥中求成功這方麵,我認為最有意義的不是那些獲得成就的偉大時刻,而是那些小小的勝利,或是那些遇到挫折、僵局甚至失敗的時刻。試想,假如人人都輕而易舉地成功了,那麼我們就不是人生的參與者,而是生活的旁觀者了。要記住,重要的是追求,而不是到達。
當世界球王貝利踢進了第1000個球之後,記者圍上來問:“你現在最大的願望是什麼?”貝利不假思索脫口而出:“踢進第1001個球!”這是一種永不滿足的追求。我們每天都要證明自己生存得有價值,生活的真正意義就是:永遠保持著進取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