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屋裏的悶熱幾乎都散盡了。我剛才煮了些牛奶和一個雞蛋,雖然動作笨拙,卻感到人生很美好。我的心此刻寂靜得很。所有的都在沉睡著。再過一個多鍾頭就要天亮了。
這是適宜默禱或遙想的時候。我願此時你可以聽見我的禱告,我願黎明聽見我的禱告。
2000年6月21日淩晨4時
鬆手
她一喊“一、二、三”,他就會鬆開手,特別是喊到“三”時,他是非鬆手不可的。從談戀愛的時候起,她就喜歡跟他瘋著玩,不是用手插他的胳肢窩,就是用根帶毛的小物件攪他的耳朵,再不就是將自己的小手猛地伸到他的脖子裏。他呢,總是邊躲邊笑邊笑邊躲,實在躲不開了,就會伸出他的兩隻有力的大手,把她的小手給牢牢地捉住,讓她再不能跟自己瘋。還沒瘋還想接著瘋的她就會喊“一、二、三”,頂多喊到“三”時,他的大手立刻就把她的小手鬆開了。他知道她這是在跟他撒嬌,也知道她喊了“三”他還沒鬆手她就會生氣。她是真的是生過一回氣的。他也非常怕她生氣的。所以自她那回真的生過氣之後,她再喊“一、二、三”時就非常靈驗了。他呢,萬般無奈後,她隻好鬆了再捉捉了再鬆,既讓她充分享受著跟他瘋的樂趣,又讓她充分享受著她的這個小小“特權”——實際上是享受著他對她的愛意。結了婚了。有了孩子了,年齡漸漸地大了,他們瘋的次數也漸漸地少了,但偶爾瘋起來,她的一二三依然很管用,很靈驗。就是偶爾惱起來,她捏起她的小拳頭在他的身上擂,他把她的小拳頭給逮住了,她隻要一喊“一、二、三”,也依然很靈驗。而他一鬆手,她就會莞爾一笑——有時臉還繃著但心裏已經笑得很美。他們心裏都很清楚,一旦這個“一、二、三”不靈驗了,他們珍藏在內心深處的情感也就不存在了。也正因為珍藏在他們內心深處的情感一直是那樣的深厚,又那樣醇美,她才在瘋的時候惱的時候,有勇氣繼續使用著她的一二三,他也一直讓這個一二三很管用,很靈驗。正在他們的小日子過得甜甜蜜蜜恩恩愛愛的時候,她卻得了一種不治之症,並很快就進入到一種彌留狀態,接著似乎連呼吸都停止了。他發瘋地抓著她的手,失聲痛哭,一邊哭一邊喊著“你不能走你不能走啊——要走我們就一起走啊——”。這時候就見她的眼珠在眼皮裏麵動了動,接著嘴唇也動起來了。他趕忙止住哭聲,俯身聆聽,沒想到她說的竟是“一、二、三。”聽到“三”時他的心就一抖——抓著她的手也立刻鬆開了。也就在那一刻,她永遠地離他而去了……
愛情與曖昧
曾經跟一個女性朋友聊天,她對我說:我們都把衣服都擦破了,也不見擦出任何火花,所以我們注定是朋友。我聽了以後,淺淺的一笑,直到今日我們都還隻是朋友。愛情的基礎是在於二個人彼此相互間感情的碰撞,說淺顯點就是雙方都有感覺。所謂的一見鍾情,當變成我‘鍾’你而你不‘鍾’我的時候,那麼‘鍾’的一方做的再多,付出的再多也都白搭。所以愛情的基礎就是有感覺基礎上產生的相互依戀。
那麼為什麼男人要追女人?愛情的建立為什麼是一個追的過程,而且通常都是男追女的過程?因為女人實在不是一個主動的動物,生物的進化把主動權交給了雄性的手裏,雖然如今的社會也零零散散充斥著女追男的現象,可那畢竟是‘非主流’,經濟條件、社會環境,倫理道德都製約著女人是她們成為一個處於被動的角色,在感情的鬥爭中她們亦如此。因而,我們看到的大多數的戀愛都是男追女的過程。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那麼男人追女人真的有比翻越一座山還艱難嗎?有段話這樣說的:追女生從來都是件簡單的事情。如果你覺得你追得很艱難,多半是你追錯人了。如果一個女生,你費盡力氣才追上,那麼還不如費盡力氣也追不上。因為,這樣艱辛才擁有一個女朋友,你們的愛情從一開始就是不平等的,她之所以猶豫不決遲遲不答應你,原始意識裏就是覺得你配不上她。愛情產生的基礎是雙方都有感覺,起碼第一麵雙方都不討厭彼此,這就為以後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所謂的追是一個手段,一個過程,它把雙方的感覺發展、擴大、積累,然後等雙方發現離不開這種感覺時,恭喜你,一切都水到渠成,表白的會成功,約會的浪漫,二人世界的幸福——總之你們成為一對真正意義上的情侶,從此陷入甜蜜的溫柔鄉。但是不是每個人都對對方有個好感覺,即所謂的“我鍾你,而你不鍾我”的現象。於是才有了許多男人費盡千辛萬苦,筋疲力盡的把一個女人追到的情況。同樣恭喜你,不管怎樣,你們最終還是走到一起,雖然你為了建立同樣的感覺比別人多耗了百倍的精力、千倍的時間,但你們的結局是你所理想的。那麼有一種情況,當男的發現自己愛上一個女人後,被告知對她沒感覺,於是男人用了生活的全部熱忱隻是為了去感動她,期望建立一個以感動為基礎的感覺,卻換來一個令人苦惱的結局——一個沒有被接受也沒有被拒絕的結局,即所謂的曖昧。曖昧這一詞,在當今社會可謂被演繹的多種多樣,但不管形式內容再怎麼變化,難逃一個可悲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