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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訟師之論
馬光祖道:“陛下。根據戶部截止到十月底的統計。雖然本年度的稅收任務超額已成定局。但今年的軍備支出卻也遠遠超出了年初的預計。如果加上十一、十二兩個月的預算。那全年的軍費開支預計會超出原計劃的四成以上。這也是唯一一個嚴重超標的部門。請陛下指示。是否繼續支持。”
我沒有直接回答:“陸愛卿。軍務院知道此事嗎。”
陸秀夫連忙出列奏道:“回陛下。臣知道此事。超出部分的八成以上來自兵器監。”
火槍、火炮等火器的製作。就如吃錢一般。。加上完顏雷、趙雲聰等人的加入。火藥監的技術又得到一次大的提升。產量也超過了原先預計的極限值。對於火器的巨大耗費。朝中曆來就有不同的意見。連軍方人士也有不少反對的。這裏麵便包括了剛剛去世的趙葵、臨安軍事大學校長史岩之等一眾老將。火器的實用ìng到底怎樣。沒人知道。但事先的投入卻是人人可見的無底洞。
我點點頭道:“此事朕知道了。馬愛卿。待朕考量後再給你答複。”
“是。陛下。”
戶部自然知道我對於火器的態度。因此對於軍務院的超支情況。。一直以來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不過這一次的統計數據顯示。超額幅度過大。於是才向我請示。
為了不多費口舌。我沒有在朝會上直接告訴馬光祖。我同意火器監的超支。而是打算會後私下通知戶部。火器嘛。當然是越多越好。多花點錢也是沒有辦法之事。
“陛下。臣潛友有本上奏。”
“潛愛卿。請講。”
“陛下。臣在臨安府試行了近兩個月的陪審團製斷案方式。但臣以為此舉實為不妥。所以鬥膽建議。請陛下將其取消。”
“是嗎。。”我眉頭微皺道。“這是為何。”
近一年來。這還是第一次有大臣在朝會上直接否定我的提議。
潛友道:“陛下。臣經過兩個月的嚐試。發現陪審團製度弊大於利。這弊端主要有以下兩點。首先。因為陪審團製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程序複雜繁瑣。審理時間冗長拖遝。不利於糾紛或案件迅速及時的解決。其次。作為陪審團組成成員的陪審員。由於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不具備我朝的律法知識。所以無法保證他們對證據和實事的認定能夠符合律法的規定和jīng神。至於陛下曾經提到過的監督作用。臣並沒有體會到。從最後的結果來。陪審團成員的法都是讚同臣的處理結論。”
潛友偷偷了我。繼續道:“陛下。臣認為陪審團製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由於我朝百姓的素質暫時還無法達到如此境界。所以。目前推出陪審團製度的時機並不成熟。臣提議當。當暫緩實行。”
“暫緩。”我想了想。問道:“潛愛卿。那你認為當如何避免在斷案過程中出現誤判、錯判等現象呢。”
“陛下。這兩個月來。臣和刑部、律法司多有往來。臣認為。可以推廣合法的訟師製度。”
“訟師。潛愛卿。詳細道來。”
古代的訟師可以是後世律師的前身。我國的訟師最早出現在hūn秋戰國時期。當時鄭國有一位名叫鄧析的政治家。其辯論之術無人能敵。雖然鄧析被當政者所殺。但他卻被視為訟師業的鼻祖。隻不過。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裏。“訟師”往往被統治者視為影響社會和諧、挑詞訴訟的不安定分子。不為上流社會所喜。
“是。陛下。”潛友道。“自古以來。訟師便為當政者所不容。也屢遭立法層麵地打壓。第一時間更新 究其原因。無非有二。一是數千年的傳統文化認為。權力具有至上ìng。不承認權力與權利之間有衝突、有矛盾。權力意識完全取代了權利意識。因此。訟師首先不容於當權者;二是因為曆來的訟師大都能言善辯。常常致使黑白顛倒。這就是所謂的“ā兩可之。設無窮之詞”。並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到了我朝。特別是近數十年來。對訟師的蔑視乃至處罰更是過之而無不及。每有結案之前。不少官府幾乎必先辦訟師。這已經成為不成文的官場規矩了。”
潛友越越起勁。事先顯然做足了功課:“陛下。雖然我朝的律法在不斷健全之中。。近一兩年來。律法司製定出不少新的條列。但百姓們大都隻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他們隻能以自己樸素的觀念來判斷合法與否。遇到官司糾紛時。也隻能被動地接受官府的判決。正是由於他們不懂律法。所以根本不知道他們的權利何在。相對而言。我朝識字讀書人數很少。大部分普通百姓連狀紙都不會寫。哪裏及得上咬文嚼字的各級官吏呢。陛下自登基以來。不斷推行依法行事的方針。律法的重要ìng會越來越突出。而百姓是不可能徹底明白律法的。所以臣認為。當允許有此專業知識的訟師。合法地參與到官府的審案中。這比起非專業的陪審團。作用會更明顯。”